为进一步推进全国质量强县示范城市的创建工作,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宣传质量在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子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子长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子长县作家协会决定联合开展“质量强县”杯有奖征文大赛。
一、征文主题及要求
1、稿件内容要求与“质量强县”息息相关,能充分体现质量在每个人身边,质量关系健康、幸福、安全等内容。投稿作品要贴近生活,源于身边的真人、真事、真情。不得夸大事实,随意杜撰,禁用生编硬造网络词语。
2、仅限散文和诗歌两种题材作品,散文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诗歌不超过60行,每位作者仅限一篇散文,或者诗歌三首,组诗不超过六首(特别说明:每位作者只可投稿一次,多次投稿者,工作人员任选一次来稿)。
3、投稿时请注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所有来稿以附件和内文粘贴同步进行的形式,邮箱主题栏备注“投稿子长质量强县”字样。标题为四号黑体,正文为四号宋体,稿件基本形式为:标题+作者姓名+正文+联系方式。
二征文时间
即日起截止10月30日结束,11月中旬,向社会公布评奖结果并发放奖励。获奖作品择优在《瓦窑堡》季刊、《子长通讯》等刊发,并支付一定稿酬。特别优秀稿件推荐到《延安日报》等报刊。
三
投稿方式
本次征文不接收纸质来稿、上门拷贝电子版稿件。请投稿作者统一将作品发送到征稿专用邮箱:邮箱:1430625240@,联系人,联系人:李婷,联系电话:18710824903。
四奖项设置
大赛总共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颁发荣誉证书1个;二等奖2名,奖金各600元,颁发荣誉证书各1个;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元,颁发荣誉证书各1个;优秀作品奖若干名,奖金各300元,颁发荣誉证书各1个。
五注意事项
1、参赛范围为延安市内作家、文学爱好者、在校高中生。
2、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请自留底稿,所有作品版权归主办方所有,获奖作品刊登时不再支付稿酬。
3、子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子长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子长县作家协会拥有本活动最终解释权。
子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子长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子长县作家协会
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