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600字范文 > 速递|税总:全面推行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速递|税总:全面推行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时间:2022-11-30 02:42:07

相关推荐

速递|税总:全面推行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示►►

阅读本文可能需要3分钟08秒。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第二批便民办税缴费新举措的通知

税总函〔〕243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针对纳税人、缴费人反映的突出问题,现进一步推出便民办税缴费新举措,让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更多的便捷。一、全面推行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总局进一步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范围,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二、完善纳税信用修复管理机制。税务总局明确纳税信用修复条件、统一修复标准、规范修复流程、畅通修复渠道,积极引导纳税人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修复自身纳税信用。三、推行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税务总局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开具等基本公共服务。四、大力推动房地产交易事项一窗办理。各省税务机关会同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通过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综合办理窗口等方式,一次性收取房地产交易业务全部资料,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同时,税务总局、各省税务机关根据国务院要求,完成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国家平台对接工作,加强与同级政府部门协作,依托信息共享积极推进“一网通办”。五、实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网上撤销。税务总局优化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报错误的,纳税人可以网上办理撤销业务。六、提升税收政策宣传推送精准度。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政策的适用对象,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宣传辅导精准推送服务。纳税人可减少自主查找、筛选适用税收政策的学习负担和时间。七、网上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有条件的省税务机关试点通过电子税务局,为纳税人提供网上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报验、反馈以及增值税预缴申报等服务,让纳税人办理跨区域涉税业务更轻松。八、推动一般退抵税全程网上办。各省税务机关通过电子税务局为纳税人提供网上办理误收多缴、入库减免、汇算清缴结算多缴等一般退抵税服务,纳税人网上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全程在线审核办结后,完成后续退税。九、提供纳税申报提示提醒服务。各省税务机关在电子税务局“我的消息”中增加对临近申报期限还未申报纳税人的提示提醒功能,帮助纳税人及时履行纳税义务。十、大力推广智能咨询。税务总局加快推出智能咨询系统,推广智能咨询平台网页端、APP端和小程序端,提供“7×24小时”智能咨询服务;各省税务机关积极探索开发语音智能咨询,为纳税人提供便捷咨询服务。各级税务机关要聚焦为民服务解难题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推进自我革新,全力推动第二批便民办税缴费新举措扎实落地,真正解决纳税人和缴费人反映强烈的问题。在落实税务总局两批20条新举措基础上,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努力形成一批有本地特色的服务措施,更好服务纳税人、缴费人。

8月13日

速递栏目介绍►►

“胡说财税”公众号之“速递”栏目,专门刊载国家、部分地方政府下发有关财税方面的政策性文章,包括但不限于公告、通知、条例、官方解读等。

“共享中心”——一个更加贴近申请人的共享门户

/#/portal-site/109/portal

END

微信所推送文章,除确实无法确认作者外,我们都会注明作者和来源。如认为有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刻删除,并表示歉意,谢谢!文章投稿及联系事宜,请发至邮箱:renxin6@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