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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学初中作文600字(大全8篇)

时间:2022-04-22 14: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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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学初中作文600字(大全8篇)

我的同学初中作文开头

总结是我们成长的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它可以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良好的人际沟通可以帮助我们解决冲突和解散误会。这是一些精选的总结范文,相信会对大家写作有所帮助。

我的同学初中作文600字篇一

余博文是我们班上出名的小胖子。他不但胖,而且个子还很矮。那圆圆的脸颊上嵌着一双被肉挤得很小的眼睛,嘴巴总是拼在一起,总之,他给人的感觉是哪里都是圆的。他的性格很温和,从不打人,还爱帮助别人。

座位扛着,放在他座位的旁边。接着,他又去帮助下一位同学搬课桌了。

别看他又胖又矮的,但是每次上体育课时,他都跑得最快。上课铃一响,第一个跑到操场打篮球的一定是他。只见他抱着篮球,跑到篮球架下,就那样重复着同一个动作,在地上拍着拍着,有时会跳起投下篮,但是怎么也投不进。直到其他男同学都跑过来时,他就再也抢不到篮球了,只好站在旁边手舞足蹈地乐呵呵地看着。

他的学习成绩也不错,每次作业完成速度都比我快。一次语文课上,老师让我们把生字抄在本子上,然后将所有字注音。当我还在努力地抄写时,余博文就已经做完了,他很得意地看着我的作业本,便拿出字典帮助我查找。我发现他查字典的速度非常快,哪像我这个小蜗牛样的速度。在他的帮助下,我的作业很快就完成了。

这就是我的胖子同学余博文,你现在记住他了吗?

我的同学初中作文600字篇二

我们班有一对双胞胎,名曰“张梓兄弟”,分别叫做张梓煜、张梓熠。你一看到他们的体型,一定会大跌眼镜:一个胖得像南瓜,一个瘦得像油条;一个高得似乎可以撑着天,一个矮得似乎和蚂蚁一样……这哪里像一对双胞胎呀?不管了,现在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老二——张梓熠。

他是老二。没错,他、是、老、二,不要被他像装满馅的肉包子一样的身躯给骗了。我非常相信第一次见到他们的人绝对都把他当成老大了。的确,张梓熠比他哥哥高出不止一个头,他肚子里似乎装了个大西瓜。和又瘦又弱又矮的老大张梓煜比起来,还真是像哥哥。

他十分健谈。

有一次,我独自上学。虽然我已经“身经百战”,但我仍然有些害怕。

下了楼,过了马路,在水饺小推车那儿买一碗水饺吃。碰巧遇到也在这儿买早餐的张梓熠。

买了早餐,与张梓熠顺道而行——两个人在一起,既不孤单,又拥有安全感。

张梓熠十分善于谈话,他的肚子里除了食物,就是话题。我们从游戏“植物大战僵尸”到全球变暖问题,再到脑筋急转弯,最后到电影,简直无话不谈,一路谈到学校。

我们聊得很嗨。这一路上,“害怕”这一问题早已丢到九霄云外去了。

他不好的地方是骂人。他似乎把这当成了一种享受,放学就和杨亦龙骂、和张梓煜骂,还有张梓熠发明的“群骂”,和群聊一样,群骂是他们三个人一块儿骂。

这么骂也就算了,他们还把粗口的语言“发扬光大”“升级改造”……连我也被“感染”上了一点“粗口pe——tmd250病毒”。我想,我应该出一本书:《张梓熠教你10小时内学会骂人》。(ps:本人非常希望张梓熠能改掉这个坏毛病。)他十分爱玩。

我跟他从小到大在一起,在一起玩。

“cf”、“粉笔头大战”、“躲猫猫”、“火线指令”、“一二三吃饼干”、“好人抓贼”……什么都玩,玩happy了,玩爽了,甚至有一次都忘记时间了,最后我们都挨了一顿训。

这就是张梓熠——一个爱谈话、爱玩、爱粗口的男生。

我的同学初中作文600字篇三

在我们的班上,有一个坐在第一排,戴着一副蓝色眼镜,个子不高的男同学,他是谁呢?他就是梁嘉浩同学。

梁嘉浩他是我们班的班长,他虽严格要求同学,但从不板起脸训人;他喜欢打抱不平,但从不称王称霸;他处处遵守纪律,但依旧天真活泼。他在业余时间,他总保持着“疯疯癫癫”的样子,说话很幽默。

有一次,梁嘉浩同学发现蔡倩莹同学在抄陈伟坤的数学作业,他便不慌不忙的走过蔡倩莹座位,故意用手敲了几下桌子,然后挤眉弄眼地走出教室,向老师办公室走去。梁嘉浩这一举动,弄得蔡倩莹一下子慌了手脚,赶忙停止了抄作业地“小动作”。事后才知道,梁嘉浩同学刚才并没有到老师那“检举揭发”。只不过去了洗手间而已。

有一次,梁嘉浩拿了电影票从办公室出来。来到门口,先挑了一张塞进衣袋里。梁嘉浩开始发票了,我得到一张靠边的票,就要求换票。梁嘉浩摇摇头,说:“不行,要是都换票,那不乱票了吗?”我说:“说的好听,就是……反正我是不会藏好票的。”“你……你说谁换票了?”梁嘉浩满脸委屈地说。“你,就是你。”我说。“拿出来让我看看!”“拿就拿出来!”梁嘉浩坦然地从口袋中把票掏出来,我一看,竟是班上最差的。我更是愧悔交加,无地自容。

这就是我们班的梁嘉浩同学。

我的同学初中作文600字篇四

他,高高的个子,黑色的头发,大大的鼻子,水汪汪的眼睛,显得很有精神。他就是我的同学——刘建。

刘建喜欢玩游戏,是一个标准的“游戏迷”。一玩起游戏就没完没了了。据我统计,他每天要平均要玩电脑两个小时。到了周末就更厉害了!

一次,正是中午,我吃完午饭去洗手,不经意地向外看了一下,看到刘建家有一道红色的光。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他们家的鼠标闪出的光。仔细看,原来是他正在聚精会神地盯着电脑,一会儿叹气,一会儿伸着懒腰。直到吃完饭的时候,他还在玩。十一点多钟的时候,我觉得不舒服,便去洗了把脸,只见他还在玩。晕,他真是个游戏迷!为了玩游戏,他废寝忘食。

刘建的性格很古怪。说他爱笑,他有喜欢哭,说他外向,他又很内向。说他脸皮厚,有时他又很爱面子。

有一次,老师让我们默写课文,刘建不会写,他不仅没有去背,而且还在外面闲逛。老师说他“你怎么那么不要脸啊!”刘建还在那笑。经过这件事,我感觉他的脸皮确实“很厚”。

在作文班上课,我却发现了截然不同的一面。那次,刘建因为不会写作文,哭了。只见他捂住脸,却说他不是在哭,而是“眼睛疼”。于是我对他又有了新的认识——爱面子。

我的同学刘建就是这样一个爱玩电脑又性格古怪的人!

我的同学初中作文600字篇五

我们班上有六十多张不同的面孔,给我印象最深的就属他们—冠帆,又名晖民,和我来自同一个镇子。但我们都喜欢叫他冠希。刚开始叫“冠希”是因为他名字与“陈冠希”相似,但后来却变质了。

冠帆个子不高,身材苗条纤细,皮肤洁白,体重尚未超过一百斤。剪一头乌黑短发,长有一双水灵的小眼睛,戴一双小框眼镜,鼻梁不怎么挺,一张口齿伶俐的樱桃小嘴里面长着一口整齐排列着泛黄的牙齿,他还有一把与众不同充满“雌”性的嗓子。

一个人指甲太长而抓破了我的手臂,我又去问他要双氧水,他说只有碘酒,我说不用了。他看了我的伤口后,连衣服也不洗就回去拿出碘酒和棉签给我,还说碘酒擦了会有点痛。我很感激,但碍于言语的表达,就说声:“多谢,冠希!”

但有时候冠帆也挺让人讨厌的。每次晚自修带读都是带着傲慢神色的奸笑,没做练习册就要让人背历史书。一天中午,我让他念书别太大声影响别人,他还给我谈条件,我真想打他。

志聪,又名小葱。他个子比我高一点,他那头发若不经打扮就会像爱因斯坦那样。一双带杀气的眼珠露出一丝寒意,戴着一副老式眼睛。高挺的鼻子下有两片厚实的朱丹唇,强健的身躯常孤单地在跑道上奔驰。

志聪这人脸皮薄,不够大方。每次周末在学校总要等到篮球场上没熟人才会去玩。我问他原因,他说怕被笑话球技烂。上体育课总爱坐在哪个角落里看别人玩,可以说性格有点孤僻吧!情绪易受外界影响,做事容易情绪化。

同学们啊!是你们陪我走过了高一,我们由相识到相知再到推心置腹的朋友,我们一起经历的事都将会是我们高一生活的缩影,都将会是我们回忆的一部分。

我的同学初中作文600字篇六

孙志力是我的同窗好友,说起他的外表来,既不是膀阔腰圆,又不是浓眉大眼,可以说是其貌不扬了。他个子很矮,黑瘦黑瘦的。脸略微有些长,本来小小的眼睛显得就更小了,而额头和颧骨却又十分突出。难怪有的同学给他起了个绰号“祖先”,说白了就是类人猿。但我却很愿意和他在一起,因为我从他身上学到了许多有益的东西。

他在学习上刻苦认真,而且有坚韧不拔的毅力。我记得二年级的时候,他读课文时常把卷舌音读成平舌音,像“春、用”这些容易读错的字。他没有一个能够读对,常常引得同学们哈哈大笑。说来也怪,老师还常常让他读。他每次读课文,我都在一旁揪着心。在同学们的笑声中,我发现他读错的字越来越少了。有一次,我去找他,刚走到门口。就听到屋里发出单调的“yong”的声音。我轻轻打开门一看,原来他正对着镜子练发音呢。他嘴张得大大的,眼睛挤得更小了。他一看我来了,连忙拉住我说:“你来得正好,听听我这个音发得准不准。”“yong……”“对!”“我再读读句子你听听。”唉!放到句子里一读,他又读错了。发音、读句子……我们这样练了半个多小时,他终于把音读准了。我问他:“你常这样练吗?”他点点头。我望着他因兴奋而微微有些发红的脸,顿时明白了什么叫“毅力”。

在几年的学习生活中,像这样的事,真是说也说不完。

我的同学初中作文600字篇七

人的一生总是错错对对。对对错错,哪一个人没有犯过错呢?我也不例外,但那个错让我至今痛恨不已、悔恨当初。

清晰地记得:那一天,上课铃声还未响,体育委员便带队走了。由于我忘了带绳,于是返回教室,气喘吁吁的我跑回教室,拿了绳正准备离开,忽然一支精致的笔映入我的眼帘。哇,多么美丽的一支笔啊!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果自己有一支就好了!我情不自禁地想。忽然,一种贪念在我心头油然而生,我望了望四周,空无一人。“这么美的一支笔,拿了它吧!反正又没有人看见。”可又一想:“小红是我的同学,又是我的朋友,我怎么能拿她的东西呢?”我变得犹豫不决了,虚荣心与正义感齐头并进,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最后,我还是经不过诱惑,伸手一抓,把笔占为己有,我心里有一阵高兴,可同时又有一种漠名的心痛,我把笔藏在书包里,便兴冲冲地走了。

体育课在我的患得患失中结束了。同学们回到了教室。我很在意小红,同时也有意回避着她的目光。小红终于发现自己心爱的笔不见了,急得面红耳赤,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大声嚷道:“谁拿了我的钢笔,赶快还给我,那是爸爸……”话还未说完,眼泪便流了出来。看见如此伤心的小红,我的心隐隐作痛。于是,老师大声宣布:“全部人都坐到座位上,同桌的互相搜书包。如果谁现在承认,可以原谅他,但是如果现在不承认,待会儿搜到笔,一定严惩不贷。”我想:“惨了,一定被搜出来,一定会全部同学笑的。不如现在交出来吧!可是这样也是很丢人的,怎么办呢?真后悔啊!”我的脸红得像个大苹果,心里如揣了个兔子——心呯呯直跳。我缓缓地拖出书包,让小红检查,可是小红却说:“我们同学了两年,又是好朋友,我还不相信你吗?不用了。”听了小红的话,我心中的大石头虽然放下了,可心中却如万箭穿心般疼痛,小红这样信任我,我却……更加后悔了。

其实,在偷到东西的同时也失去了一些东西。得到的是物质,失去的是精神,是良知!

我的同学初中作文600字篇八

大头其实是个爱热闹的人。只是那总是下垂的嘴角和半眯的丹凤眼,一直给人享受孤寂的感觉。

他说他很寂寞,依稀记得他的名字叫“戴义忍”,可在班上,大家只管17号17号的叫他,或许是,只是单纯的认为,号码比他的名字更亲切吧。大头坐在由同学所围起的圈圈外。斜倚着头,永远都是这副模样,静止在下课里,犹如一座无趣的,丝毫不起眼的雕像,像是空气般,存在着,却总是被遗忘在某一个显眼的角落。

那天大头对我说了句话,里头的字句早已记不大清楚,但却一直忘不了那双微微上勾的丹凤眼,有些犀利狠麻的盯着找眉旁的痣,像是厌恶或恶心的表情。

当时一直以为被讨厌了。可直到三年后的某一晚,在翻相本的那个时候,一个小小的影子慢慢的爬出照片的角落,仍然是那凶狠的嘴脸,却一次也没看向镜头,像是害羞。

那时的冬天,以前的班长办了场同学会,在美术街的一个小餐馆里。大家坐在一块儿,聊着许多现在的、过去的芝麻小事,明明不熟悉的同学们,却彼此用着市侩大人般,热络却陌生的语气,说着自己的丰功伟业,聊着自己对以前有多想念。

却明明怎么也记不起大家的本名,只管“喂!喂!”的叫。

“17号。”班长拿着红茶,像是醉了般的手舞足蹈着。他睁大着眼,以一种老大哥的样子搭上了我的肩,“你知道17号跟我同班吗?”

17号呀,还是跟以前一样,在班上被大家孤立着,啧啧,这人孤僻就算了。成绩还很烂。但是就算被讨厌,他还是一付高傲自大的样子,看了就恶心。

我点点头,也喝了口红茶。

以前在班上流行着个游戏,比赛谁可以以最快的速度把同学们的名字背出来,可是每次一到17号,大家总会微微一顿,再艰难苦涩的吐出那三个字——戴义忍。那时,大头会莫名的僵住了身体,小心的回过头偷看我们。然后又以几乎看不见的轻轻一笑。

其实,我一直很想跟你们玩,那天,他似乎是这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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