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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向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李某因抢夺方向盘致公交车发生事故的案件,李某因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被判处2年徒刑。
6月27日一早,李某上早市买菜后准备乘18路公交车回家。李某称,上车时车载时钟显示“乱码”。而当他出示公交“老年免费卡”刷卡时,司机却提示他已超过优惠时间(我市规定早上6时前、8时后等时间段为老年免费乘车时间)。为了乘车的1元车费,李某与司机争执起来。车辆继续行驶期间,李某突然走到司机身边,与司机推搡起来。公交车监控视频显示,在推搡期间,李某拉了司机的右手并拽了方向盘。导致车辆突然往右转弯,迎头撞上路边大树。公交车前风挡玻璃破裂、右前车头受损,车损超过2800元。所幸当时车上并没有太多乘客,没有造成人员伤害。 公诉机关认为,李某行为已经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庭审中,李某对自己一时冲动造成的后果后悔不已。为自己曾经作为公交司机却做出这样违法行为而感到羞愧。向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李某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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