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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意见(通用11篇)

时间:2019-09-20 19: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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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意见(通用11篇)

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总结是我们对自己工作成果的一种检验和评价,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追求卓越。总结是个人修炼和提升的必备工具。阅读下面的总结范文,或许能让你对总结有更深入的理解。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意见篇一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家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执行限购限贷政策。

严格执行我市既有的住房限购政策,即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严格执行现有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即对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家庭和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的规定;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二、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

积极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增大用地供应力度。调整土地供应结构,根据市场需求加大住宅用地供应比例,合理确定租赁住房建设规模,并在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中予以安排。土地公开出让时,采取竞配建、竞自持等多种方式有效控制地价快速上涨。

三、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监管。

加强商品房价格监管,引导开发企业理性定价,继续对新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现房销售价格实行价格指导,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或不予办理交易网签备案。

已取得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10天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并进行销售,同时继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严格按照备案价格对外销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不得进行预售、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任何价金。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蓄客集中开盘、控制房源、故意制造房源紧张气氛等手段进行促销,不得明示或暗示房价即将上涨升值等误导消费者,禁止虚假广告宣传。

严格贯彻执行房地产中介管理有关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房地产经纪人员应依法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中介服务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利用虚假信息等进行欺诈,不得捆绑、强迫其他服务和收费。

四、严肃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国土规划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工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开发企业捂盘惜售、囤积房源、闲置土地以及房地产经纪机构、信息广告服务机构参与炒房、哄抬房价、发布虚假房源及价格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各类交易欺诈行为。

从严查处各类住房骗购行为,对提供虚假购房资料骗购住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对存在规避住房限购措施的商品住房项目,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整改;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企业要与购房人解除合同;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责令停业整顿,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确保专项用于工程建设。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均要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银监会有关房地产信贷政策,严把房贷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防控金融风险。严禁房地产中介机构收取房款、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严禁互联网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从事首付贷、众筹购房等金融杠杆配资业务,严厉整治房地产交易中涉嫌非法集资行为。严禁投资基金、银行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对企业开发贷款、高杠杆、高负债要全面清查,严格监管。

六、加强住房保障工作。

认真落实人才绿卡制度,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住房支持机制。进一步扩大公租房覆盖面,多渠道筹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逐步解决其居住困难。培育发展租赁市场,积极推进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七、正确引导舆论。

各类新闻媒体、网络平台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客观公正报道房地产市场情况,稳定市场预期。对各类机构及个人利用各种公共平台散布虚假消息及制造、传播谣言的行为,由公安、网络信息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坚决予以查处。

八、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协调机制。

建立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规划委、工商局、统计局、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金融局、国税局、地税局,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东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单位参加,各司其责,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市、区加强联动,各区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监管,保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xx年10月4日。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意见篇二

为确保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文件精神的落实,现就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府提出了一些意见。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促进房地产平稳发展的意见,提供给大家参阅。

各县建设局、国土局、规划局、房产局,各区建设局,市国土局、规划局、房产局瑶海分局、庐阳分局、蜀山分局、包河分局,市房地产产权监理处: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引导住房消费与住房开发建设,加大金融支持,进一步优化行政服务,保障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xx〕131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调整土地出让价款支付方式。拟出让的经营性用地,可采取“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两种方式缴纳土地出让价款。采用“分期付款”的,土地出让价款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分期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成交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含竞买保证金);5000万元—2亿元人民币的,分期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9个月,成交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含竞买保证金);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分期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成交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含竞买保证金)。

二、受让人支付土地出让价款达到总地价款的70%后,国土部门可以下达国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市直相关部门可为受让人办理项目开工建设的其它前期手续。受让人按出让。

合同。

约定付清全部出让价款后,国土部门应当及时为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三、经营性用地竞买保证金的比例由20%调整为10%,项目开工建设保证金暂不收取。

四、适当调整居住小区停车位配建标准。90平米以下套型住宅停车指标调整为0.5车位/户;轨道交通站点及沿线500米范围内小区90平方米以上套型住宅及其他的停车位配建指标按照《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标准进行折减,折减系数为0.85。居住小区已经预留地下机械停车设备安装空间的,经房地产开发企业书面承诺后,可以允许其分期建设。

五、在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条件下,允许商业设施分割销售。分割销售的商业设施四周应当有明确的界线。

六、房地产开发项目大配套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白蚁预防工程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人防易地建设费)延期至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收取。

七、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由工程总造价的5%调整为2.5%。

八、鼓励银行增加有效的信贷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正常合理的信贷需求。积极探索开展银团贷款、融资租赁、集合信托、在建工程抵押等业务,推进房地产信贷产品创新和担保方式创新。

九、拓宽房地产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支持资信条件较好的企业经批准发行企业债券,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重点支持普通商品住房和政策性住房开发建设;对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有关企业或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和相关金融服务。

十、建立政府、银行与企业的沟通协调机制。通过政银企座谈会等方式,搭建银企对接的互动平台。

十一、完善房地产业统计制度;建立房地产新闻发布制度,定期发布房地产市场动态信息,引导理性投资和理性消费;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突发公共事件。

应急预案。

加强涉房矛盾纠纷处置力度;加强对房地产领域的宣传规范和舆论引导杜绝虚假不实信息严肃查处房地产市场虚假广告等行为。

十二、本意见有效期1年。期间国家、省政府如有新政策出台,按照新政策执行。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家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执行限购限贷政策。

严格执行我市既有的住房限购政策,即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严格执行现有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即对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家庭和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的规定;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二、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

积极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增大用地供应力度。调整土地供应结构,根据市场需求加大住宅用地供应比例,合理确定租赁住房建设规模,并在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中予以安排。土地公开出让时,采取竞配建、竞自持等多种方式有效控制地价快速上涨。

三、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监管。

加强商品房价格监管,引导开发企业理性定价,继续对新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现房销售价格实行价格指导,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或不予办理交易网签备案。

已取得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10天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并进行销售,同时继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严格按照备案价格对外销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不得进行预售、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任何价金。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蓄客集中开盘、控制房源、故意制造房源紧张气氛等手段进行促销,不得明示或暗示房价即将上涨升值等误导消费者,禁止虚假广告宣传。

严格贯彻执行房地产中介管理有关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房地产经纪人员应依法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中介服务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利用虚假信息等进行欺诈,不得捆绑、强迫其他服务和收费。

四、严肃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国土规划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工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开发企业捂盘惜售、囤积房源、闲置土地以及房地产经纪机构、信息广告服务机构参与炒房、哄抬房价、发布虚假房源及价格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各类交易欺诈行为。

从严查处各类住房骗购行为,对提供虚假购房资料骗购住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对存在规避住房限购措施的商品住房项目,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整改;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企业要与购房人解除合同;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责令停业整顿,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确保专项用于工程建设。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均要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银监会有关房地产信贷政策,严把房贷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防控金融风险。严禁房地产中介机构收取房款、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严禁互联网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从事首付贷、众筹购房等金融杠杆配资业务,严厉整治房地产交易中涉嫌非法集资行为。严禁投资基金、银行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对企业开发贷款、高杠杆、高负债要全面清查,严格监管。

六、加强住房保障工作。

认真落实人才绿卡制度,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住房支持机制。进一步扩大公租房覆盖面,多渠道筹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逐步解决其居住困难。培育发展租赁市场,积极推进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七、正确引导舆论。

各类新闻媒体、网络平台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客观公正报道房地产市场情况,稳定市场预期。对各类机构及个人利用各种公共平台散布虚假消息及制造、传播谣言的行为,由公安、网络信息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坚决予以查处。

八、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协调机制。

建立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规划委、工商局、统计局、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金融局、国税局、地税局,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东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单位参加,各司其责,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市、区加强联动,各区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监管,保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xx年10月4日。

为确保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文件精神的落实,现就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力度,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新建住房最高贷款限额为单人从现行的30万元上调至45万元,家庭从现行的50万元上调至70万元;存量住房最高贷款限额为单人从现行的21万元上调至45万元,家庭从现行35万元上调至70万元。个人可贷公积金额度实行两种计算方式并行,个人可贷公积金额度在现行按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基础上,增加一种按月公积金缴存额计算的方式供选择,使职工能最大限度地用足用好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由原来90平米以下20%、90平米以上30%统一调整为20%。对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取消贷款利率上浮10%规定,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通过向受让银行转让存量公积金贷款资产的融资方式,进一步提高公积金流动性。

二、根据城市建设规模的需求,适度调整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规模。征收房屋试点推行货币化回购实施办法。逐步按照货币化补偿为主、实物安置为辅的原则,鼓励和引导被征收居民选择货币化补偿,使其直接从市场上购买商品房。

三、适度控制土地上市的规模和节奏。对住房供应明显偏多或在建住宅用地规模过大的区域,减少或控制住宅用地上市。对住房供应不足的区域,适度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严格控制商业地块的供应。

四、探索和培育商品房租赁市场的发展。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积压严重、市场销售不畅、产品不对路的新建商品房源用于养老、休闲旅游等产业的深度开发。对符合条件开设的养老机构享受政府给予的相关优惠政策。

五、适当降低商品住房项目货币资本金监管标准。对五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项目货币资本金按70%监管,地下建筑部分免于监管。保障房项目按50%监管。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xx年4月30日。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意见篇三

20xx年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医疗工作实施新医改政策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基层医疗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农村医疗事业不断发展,“看病难看病贵”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解决,但目前农村医疗事业在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围绕基层医疗单位在医务人员结构、医疗设备、门诊和住院人数、医务人员待遇等方面情况和存在问题,我们进行了调研。

一、新医改后基层卫生事业不断发展,基本能够满足农村居民看病就医的需求。文昌农村人口44万人,现有基层卫生院27家,在职职工972人,其中医生260人,护士294人,药剂113人,医技114人,编外跟班学习191人。自20xx年来,中央和地方财政共投入4131万元建设乡镇卫生院,各镇卫生院普遍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化验科、防疫科等科室,拥有b超、心电图、x光室、自动生化分析仪、洗胃机、心电监护仪、救护车等医疗设备;共投入1506万元建设村卫生室159间,村医179人。20xx年全市镇卫生院门急诊930175人次,同比增长85742人次,增幅9%;住院3254人次,同比下降391人次,降幅为12%;业务收入5873万元,同比增长19%;村卫生室门急诊人数392106人次,销售国家基本药品220万元。在镇卫生院就医人均花费63元/次;在村卫生室就医人均花费5.6元/次,比新医改前大幅减少,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通过实地视察,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认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相对滞后,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发展面临不少困难,具体表现:

(一)医疗水平不高,卫技人员缺编较多,难以适应新医改的要求。

一是整体素质不高。从职称上看,文昌各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初级职称占80%以上,中、高级职称人员较少,放射、检验科目大部分人员都是非专业的“半路出家人”。二是卫生技术人员空编较多。文昌卫技人员编制853人,现在编在岗631人,空岗222人,占卫技人员编制总数的26%。三是骨干医师老龄化严重,青黄不接。大部分镇卫生院只有一至两名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年龄老化,知识更新不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中青年医务人员不多。四是村医人员缺乏,技术水平不高。目前文昌尚有69间已经建好标准化卫生室没有乡村医生。

(二)工资分配上实行“大锅饭”,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

一是实行绩效工资分配后,编内职工工资按照档案工资发放,收入难以拉开距离,工资水平比较平均化,没有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因此严重挫伤业务骨干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医务人员各项合规的津贴补贴项目,比如:医疗行业服务特殊性的的“夜班、加班、节假日值班”等8小时以外的工资、高温补贴、交通补贴等尚未列入财政预算。

(三)基层医疗机构普遍负债经营,欠账严重。

一是医改后乡镇卫生院突出公益服务性,压缩并减少了收费项目,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造成基层卫生院利润收入减少,使乡镇卫生院低利润或零利润运转。二是岗位编制设置不合理,无编制而又必须的岗位只能临时聘请,增加医院负担。三是镇卫生院编外人员较多,全市编外人员191人,如锦山镇卫生院编制72人,实有95人,超编23。编外人员工资由镇卫生院负责,压力较大。四是大部分镇医院都向药品供应商借款发放工资,负债经营。据不完全统计,文昌各镇卫生院共负债800多万元,其中锦山镇卫生院负债169万元,冯坡镇卫生院负债75万元。

(四)村卫生室布局不合理,配套不完善,村医养老问题无保障。

一些村卫生室建设在墟镇周边村委会,一些卫生室建设在人口稀少的山坡上,造成资源浪费,如文城南阳新合卫生室建设在新合向蓬莱方向两公里处,周边没有村庄,距离南阳卫生院又较近,每天来就医的群众都没有几个人。大部分村卫生室水电、绿化、硬化、网络没有配套,村医20xx年人均月收入2116元,待遇低又没有办理养老保险,积极性不高。

(五)医疗设备陈旧,维修费用大。

一是设备配置不齐全,影响到医院正常医疗业务和公共卫生工作的开展。二是设备老化失修维护费用过高,随着医改的推进,基层卫生院公益性质的特点越来越得到强化,而医疗设备日常维护和修理费用较高,目前基层卫生院普遍存在无力承担此项费用,导致部分设备已不法正常使用,严重影响医疗服务质量。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医务人员专业素质。

一是建立健全基层卫生院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体系。省卫生主管部门要制订基层医务人员培养培训工作计划,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到省市各级医院跟班学习,特别是要加强中青年医务骨干的业务培训,解决镇卫生院人才青黄不接问题。二是各级政府应尽快解决镇卫生院人员缺编问题。三是创造有利条件,吸引本科以上医学毕业生到基层卫生院工作,解决卫技人员缺编和人才青黄不接的问题。四是各级党委政府及卫生主管部门要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增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观念,爱岗敬业。

(二)建立健全机制,调动基层医疗服务人员积极性。

一是尽快建立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机制。省卫生主管部门要根据新医改政策实施前的镇卫生院管理状况,结合当前实行药品零差价、收支两条线后的一些实际情况,尽快出台绩效考核机制和管理方案。要重视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以岗位责任和绩效为基础的奖惩机制,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服务职能,调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积极性。

二是基层卫生院要打破“大锅饭”分配方式,建立绩效工资与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及医德医风为主要考核指标的分配方式,使医务人员收入与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及劳动贡献挂钩,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拉开收入差距,体现多劳多得。

(三)妥善解决镇卫生院非医疗人员过多和负债经营的问题。

一是省卫生主管部门要充分调研基层卫生院非医疗业务岗位工作量,严格控制非医疗人员岗位指标。二是对在岗不在编的医务人员和救护车司机应当尊重历史事实,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尽量让长期工作在医疗战线上的聘用医疗人员继续在体制内工作,以稳定镇卫生院人员队伍。三是对基层卫生院负债经营的情况,建议由各级卫生部门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处置意见。

(四)加强村医的管理,解决村医养老问题,合理规划村卫生室建设。

一是省卫生厅要严格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大村医免费培训力度,提高村医技术水平,二是建议各级政府把村医养老保险问题摆上议事日程,解决村医后顾之忧,稳定村医队伍。三是要合理规划建设村卫生室。各市县卫生部门在建设过程中要依据村民居住特点、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合理规划建设,要加大投入,完善村卫生室水电、网络、硬化绿化等配套设施。四是基层卫生院要担负起对村卫生室的管理职能,规范村医的从业行为,进一步提高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能力。

(五)加大投入力度,提高镇卫生院保障能力。

一是建议省、市政府加大基层卫生事业的财政投入,将基层卫生院医务人员各项合规的津贴、补贴以及医疗设备(包括救护车)的购置和日常维护维修费用等列入财政预算。二是建议省、市政府在药品零差率销售方面应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偿,增加基层卫生院经济收入,确保基层卫生院人员工资正常发放,各项工作业务正常开展。三是建议省、市政府划拨专款定向培养医卫专业大学生,以战略目光加强村医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村医业务水平。。

二0xx年x月x日。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意见篇四

xx同学是一位天真活泼可爱的孩子,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每次xx同学都会玩得忘了时间,上下课、放学后都一样。每当老师看到xx同学那双充满了表现欲的眼睛,总不免替xx同学感到惋惜,只要xx同学上课认真听讲,回家认真完成作业,老师相信,xx同学一定能够在老师面前表现出一个完美的xx同学!加油吧!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意见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省委、省政府建设“文明山东”的部署,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巩固“三城联创”工作成效的基础上,20xx年在全县大力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以提高市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以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为标准,以建成省级文明城市为目标,以社区建设、路街形象、交通秩序、环境卫生为突破口,采取治城与育人、硬件与软件并举的方针,集聚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全力打造临邑的环境品牌,有力推动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实现“超常发展、跨越前进”。

二、主要任务与责任分工。

(一)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1、在全县继续深入开展“做学习型公民,建学习型单位,创学习型社会”活动,党政机关深入开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和完善党政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制度。(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宣传部)。

2.抓好党政机关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定期对干部进行经济、法制、文化、科技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促进各级党政机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树立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

3、设立政府部门集中办公的“一门式”服务大厅,增强政府部门办事程序的公开化、规范化,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健全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完善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公开为民服务的热线电话和监督电话。建立城市政务网站,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县纪委、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中心、监察局、信访局)。

4、定期组织“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促进党政机关勤政廉政建设。(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二)建设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1、开展民主法制教育。进一步贯彻落实“四五”普法规划和临邑县20xx-20xx年依法治县规划,重点抓好领导干部、执法人员、青少年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学法守法。加强对广大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

2、广泛开展法律援助与服务,开设基层法律服务热线,90%以上社区与司法部门、法律服务机构建立咨询服务的定点联系制度,各街道、社区居委会要普遍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化解矛盾。(责任单位:县司法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3、切实维护老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严禁侵犯老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发生。(责任单位:县司法局、教育局、劳动保障局、总工会、妇联、残联)。

4、深入开展“平安临邑”建设,加大对重大刑事案件和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控制力度,交通事故死亡率控制在10人/万台车以下,确保不发生在全省、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和消防安全事件。加强公共安全保障设施建设,提高人防、技防水平,进一步完善110报警服务系统,社区警务室达到一区一室,制定居住小区安全防范制度,90%以上的新建住宅楼宇安装对讲电控防盗装置,50%的老式住宅安装简易报警防盗装置。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活动。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聚众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有效开展禁毒宣传和禁毒工作,及时发现和铲除黑恶势力,增强群众安全感。(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城管执法局)。

5、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气。建立见义勇为基金,每年对见义勇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

6、加强劳动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劳动保障局)。

7、抓好社区居委会的民主建设与管理,制定规划,积极推进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制定民主决策制度,在社区内形成社区居委会、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的有效机制。(责任单位:县民政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三)建设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

1、大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促进政府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社会管理职能,全面提高党政机关依法行政、诚信服务水平,确保市民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在90%以上。(责任单位:县直机关工委、监察局)。

2、大力开展集中性的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提高广大市民的诚信意识。(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

3、建立企业信用评估机制和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开设互联网公开查询系统。(责任单位:县经贸局、民经局)。

4、建立个人信用征信体系,逐步建立个人信用档案。(责任单位:县人事局、质监局、劳动保障局)。

5、广泛开展创建“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建立打击假冒伪劣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经贸局、工商局、质监局)。

6、严厉打击地方保护主义,杜绝向企业乱摊派和吃、

拿、卡、要等现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局、经贸局、民经局)。

7、深入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以窗口行业和执法部门为重点,规范行业服务行为,提高公众对行业风气的满意度。举办第二届文明服务礼仪大赛,办好“承诺热线”栏目。(责任单位:县纪委、县文明办)。

(四)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1、大力开展理论宣传与研究。深入开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办好理论专刊、专版、专栏,加强基层理论宣传队伍、阵地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好各种形式的理论研讨活动。年内组织报告团下基层,宣讲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扩大理论研究成果,争取有更多的成果获省以上奖励。(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党校)。

2、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大20字基本道德规范宣传教育力度,在街道社区、市场、车站等公共场所设立公民道德公益性广告,数量占广告总数的20%以上。党员干部、社区居民、青少年和外来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要形成制度,做到有计划、有主题、有典型。(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建设局、城管执法局)。

3、在城市社区建立市民学校,普及面达到80%以上,建立学习教育制度,根据形势需要,对广大居民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责任单位: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4、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和管理,利用重要纪念日、节庆日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教育局)。

5、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和培育正确的理想信念,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全面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责任单位:县文明办、教育局、团县委、县妇联)。

6、做好“临邑形象”品牌的策划、宣传和推广,进一步增强城市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质监局)。

7、加快发展教育事业,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确保在85%以上。健全学校收费管理制度,推行校务公开、收费公示和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8、加强科普设施和科普队伍建设,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工作,每年开展3次以上全县性科普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县科协)。

9、制定全县文化发展战略规划,发展有地方特色的地域文化。加大文化投入,改善公益性文化设施,加强图书馆、影剧院、艺术馆和社区文化活动阵地的建设与管理。开展文化进社区活动,活跃广场文化。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完善制度,加大投入,文化遗产保护完好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县文体局)。

10、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建立社区体育指导员队伍,配套公共体育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45%以上,人均拥有公共体育设施0.15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县文体局、邢侗街道办事处)。

11、维护公共场所秩序,规范市民行为。进一步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和沿街单位共建文明街道责任制以及县级领导包路责任制,搞好社区综合整治和日常管理,提高沿街商场、门店服务质量,杜绝不文明现象发生。(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交警大队、工商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12、大力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倡导社会新风。开展扶贫济困社会捐助活动,建立市民广泛参与的全社会性志愿者组织。(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团县委)。

(五)建设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1、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现,进一步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经济发展,改善城乡人民生活,全县gdp年增长率和人均gdp高于全省同类城市平均水平,贫困率低于3%,人均住宅建筑面积高于21平方米。(责任单位:县发展计划局、经贸局)。

2、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要求,加快重点城建工程项目建设,完善城市管理体制和机制。加强建设工地管理,制定安全文明工地评选标准,安全文明工地合格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县建设局、规划局、城管执法局)。

3、抓好户外广告管理,大力整治和规范各类户外广告和宣传品。临街摊店不得擅自悬挂、张贴或设置各种招徕顾客的广告、宣传招牌;对用语不当、用字不规范、质量低劣等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的广告牌(箱)和店牌门匾,一律更换;经同意或批准在沿街道路和建筑物上设置的广告牌、标牌、橱窗、灯箱、电子屏幕等物品,设置单位或产权单位应保持其整洁美观,有碍观瞻或妨碍交通的必须修饰或拆除。(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工商局)。

4、抓好城市美化工程。搞好城区部分街道和破损路面的修补和改造,全部拆除违章建筑和有碍观瞻的临时建筑,对影响市容的破旧建筑,要进行拆除或修缮、装潢。各条道路、街巷均设置统一规范的道路名称、标牌和公共图标标志。大力开展市区环境整治,杜绝“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扔乱倒、乱贴乱画、乱挂乱晒、乱撒乱烧”现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建设局、城管执法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5、抓好城市净化工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足城市管理队伍和环卫队伍,城区街道和居民小区实行专人全日保洁。道路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其中机械化清扫率不低于10%。按有关法规做好监督执法工作。垃圾定时定点收集,日产日清,清运率达到100%;垃圾站清洁基本无蝇,垃圾密闭运输,无溢漏垃圾。抓好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做到道路整洁,垃圾收集、清运及时。(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房管局、环保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6、抓好城市亮化工程。对市区主要街道的路灯以及汽车站、火车站、公园等主要景点灯饰,要着力做好改造、补建和管理工作。各小街小巷均要设置路灯,确保亮灯率在95%以上。沿街各机关、门店,各公共建筑特别是高层建筑均要安装外墙灯饰景观。沿街各建筑要定期粉刷清洗,各类标牌、霓虹灯要字迹清晰、规范、明亮、无缺损。(责任单位:县电业公司、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各产权单位)。

7、加大交通综合治理力度,规范城市交通秩序。健全完善公共场所停车场。增设各类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牌,施划交通标线,建立路段包干和查勤制度,对市区交通秩序加强监测巡查。在次干道设置出租车停车标志,定点停车,对随意停车、乱调头的按《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公交车站点布局合理,斑马线、隔离栅栏设置科学。强化对市区客运、出租、三轮车辆经营行为的管理,严厉打击“黑车”、“黑线”、“黑班”、“黑户”和其它违规行为。人力三轮车和驾车人员的服装要整齐划一。在司乘人员中深入开展《机动车驾驶员文明守则》和《乘客文明守则》的教育,使之深入人心,严格遵守。(责任单位:县建设局、交警大队、交通局)。

8、加大市场管理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做到“科学规划,全面布局,严格管理,行商归市,经营入室”。市区主干道严禁摆摊设点,所有市场、门店、摊点不得影响市容,污染环境。积极开展“文明经营区”活动,促进个体工商户文明经商、规范经营。(责任单位:县建设局、规划局、财办、工商局、城管执法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9、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强化政府公共卫生管理职能,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各类公共场所卫生和食品卫生合格率达到85%和90%以上。(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卫生防疫站、邢侗街道办事处)。

10、在市区内(包括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并搞好检查评比工作。培养城区居民卫生意识,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建立健康教育社区示范点。组建群众性的卫生组织,对大街小巷进行综合卫生治理,开展创建卫生先进单位评比活动,提高市区的整体卫生水平。(责任单位:县卫生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11、做好城乡结合部的卫生治理工作,教育居民讲文明、讲卫生、遵纪守法、家畜家禽圈养。市郊自来水普及率和卫生厕所普及率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县卫生局、水利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12、按照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强化食品、生活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从业单位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重点对小饭店、小旅馆、小理发店、小食品摊点、小歌舞厅进行卫生监督,全面提高卫生水平。做好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宣传与监督。(责任单位:县卫生局、防疫站、邢侗街道办事处)。

13.城区公共厕所数量按1座/3000人或3座/平方公里建设,水冲式公厕达30%。(责任单位:县建设局、规划局、城管执法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14、加强人口管理,提高生活质量,合法生育率控制在95%以上。(责任单位:县计生局)。

15、大力实施就业再就业工程,着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基金收缴率、城市登记失业人口再就业率分别达到95%和70%。(责任单位:县劳动保障局)。

(六)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1、搞好市区绿化美化。抓好城市广场、街道、公园的绿化美化,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特色林带和各类纪念性植树造林活动,市区人均公共绿地达5平方米以上,城区绿化覆盖率达30%。积极开展“花园式单位”评选活动,推动国林绿化向单位、向基层延伸。各单位、小区要抓好庭院绿化,采取见缝插绿、拆房建绿、拆墙透绿、空中枝绿等多种措施,增加绿化面积,消除裸露地面。(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林业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2、搞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城市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建设局、城管执法局)。

3、搞好城市环保综合治理,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及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系统,基本消除环境事故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积极治理废气、废渣、废水和噪声污染,加快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建设与水体再利用的步伐。环保指标确保达到下列标准:城市环境保护投资指数达到2%以上,空气污染指数达到80%以上,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70%以上,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且市区无劣质v类水。(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七)开展多层次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大力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社区共建活动,大力宣传《临邑县市民文明公约》和《临邑县居民文明守则》,广泛开展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文明市民评选活动。(责任单位:邢侗街道办事处、县文明办)。

2、大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农村文明一条街建设和文明信用创评活动,抓好“十星级文明村”、“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不断改善农民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活跃农民文化生活。(责任单位: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县文明办)。

3、进一步加大对各级文明单位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各级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县文明办)。

4、抓好建设“诚信德州”活动,进一步抓好建设“诚信德州”责任制的落实,开展“文明诚信企业”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

5、积极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普及科技、法律、卫生知识,增设社区公共文化、体育基础设施,活跃社区居民文化生活,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综治办、文体局、卫生局、科技局、团县委、县妇联、科协)。

6、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每年举办两次“三下乡”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文体局、卫生局、科协)。

三、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县委、县政府为优化发展环境、树立临邑形象做出的重大决策,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年度工作规划和目标统效考核体系。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要负总责、靠上抓,定期听取创城工作的情况汇报,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了加强对创城工作的领导,县里成立临邑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委员会,并设立了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生态环境、创建活动七个专项领导小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负责机制,安排专人负责这项工作,确保创城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充分运用多种宣传工具,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宣传活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全民参与、积极行动的浓厚氛围。临邑大众报、临邑电视台、临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要主动制定宣传报道计划方案,开设专题专栏,长期跟踪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三)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县直各部门、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县里的统一部署和责任分工,制定具体的符合实际的实施意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各职能部门和单位抓好各项目标责任的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均达到a类标准。要把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所需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对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所需经费,要给予保证。要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政策,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对创建文明城市提供物质支持,形成共建文明城市的合力。

(四)加强监督,狠抓落实。县人大、政协要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督查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题视察,不定期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进行抽查、暗访和咨询等,及时向创城委员会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县创城办要根据创建工作进程,定期进行督查和暗访,以“创建建议书”等形式及时反馈给各专项组和相关单位,以便及时解决问题。要定期通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的,由县新闻单位予以曝光。县委、县政府将对创城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扎实、贡献突出、考核成绩优异的单位,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考核成绩差的单位,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全国文明城市是对一个城市科学发展水平,整体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的集中体现,是我国目前含金量最高,综合性最强,影响力最大的城市品牌,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文明城、喜迎”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荣誉感投身到创建工作中,用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展示英雄城和人的文明形象。为确保创建文明城喜迎的任务落实到实处,特制定实施意见。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意见篇六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家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严格执行我市既有的住房限购政策,即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严格执行现有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即对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家庭和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的规定;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积极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增大用地供应力度。调整土地供应结构,根据市场需求加大住宅用地供应比例,合理确定租赁住房建设规模,并在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中予以安排。土地公开出让时,采取竞配建、竞自持等多种方式有效控制地价快速上涨。

加强商品房价格监管,引导开发企业理性定价,继续对新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现房销售价格实行价格指导,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或不予办理交易网签备案。

已取得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10天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并进行销售,同时继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严格按照备案价格对外销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不得进行预售、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任何价金。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蓄客集中开盘、控制房源、故意制造房源紧张气氛等手段进行促销,不得明示或暗示房价即将上涨升值等误导消费者,禁止虚假广告宣传。

严格贯彻执行房地产中介管理有关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房地产经纪人员应依法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中介服务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利用虚假信息等进行欺诈,不得捆绑、强迫其他服务和收费。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国土规划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工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开发企业捂盘惜售、囤积房源、闲置土地以及房地产经纪机构、信息广告服务机构参与炒房、哄抬房价、发布虚假房源及价格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各类交易欺诈行为。

从严查处各类住房骗购行为,对提供虚假购房资料骗购住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对存在规避住房限购措施的商品住房项目,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整改;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企业要与购房人解除。

合同。

;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责令停业整顿,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确保专项用于工程建设。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均要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银监会有关房地产信贷政策,严把房贷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防控金融风险。严禁房地产中介机构收取房款、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严禁互联网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从事首付贷、众筹购房等金融杠杆配资业务,严厉整治房地产交易中涉嫌非法集资行为。严禁投资基金、银行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对企业开发贷款、高杠杆、高负债要全面清查,严格监管。

认真落实人才绿卡制度,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住房支持机制。进一步扩大公租房覆盖面,多渠道筹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逐步解决其居住困难。培育发展租赁市场,积极推进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各类新闻媒体、网络平台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客观公正报道房地产市场情况,稳定市场预期。对各类机构及个人利用各种公共平台散布虚假消息及制造、传播谣言的行为,由公安、网络信息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坚决予以查处。

建立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规划委、工商局、统计局、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金融局、国税局、地税局,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东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单位参加,各司其责,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市、区加强联动,各区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监管,保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xx年10月4日。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意见篇七

为确保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文件精神的落实,现就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力度,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新建住房最高贷款限额为单人从现行的30万元上调至45万元,家庭从现行的50万元上调至70万元;存量住房最高贷款限额为单人从现行的21万元上调至45万元,家庭从现行35万元上调至70万元。个人可贷公积金额度实行两种计算方式并行,个人可贷公积金额度在现行按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基础上,增加一种按月公积金缴存额计算的方式供选择,使职工能最大限度地用足用好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由原来90平米以下20%、90平米以上30%统一调整为20%。对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取消贷款利率上浮10%规定,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通过向受让银行转让存量公积金贷款资产的融资方式,进一步提高公积金流动性。

二、根据城市建设规模的需求,适度调整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规模。征收房屋试点推行货币化回购实施办法。逐步按照货币化补偿为主、实物安置为辅的原则,鼓励和引导被征收居民选择货币化补偿,使其直接从市场上购买商品房。

三、适度控制土地上市的规模和节奏。对住房供应明显偏多或在建住宅用地规模过大的区域,减少或控制住宅用地上市。对住房供应不足的区域,适度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严格控制商业地块的供应。

四、探索和培育商品房租赁市场的发展。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积压严重、市场销售不畅、产品不对路的新建商品房源用于养老、休闲旅游等产业的深度开发。对符合条件开设的养老机构享受政府给予的相关优惠政策。

五、适当降低商品住房项目货币资本金监管标准。对五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项目货币资本金按70%监管,地下建筑部分免于监管。保障房项目按50%监管。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xx年4月30日。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意见篇八

该同学大学期间遵纪守法,思想端正,助人为乐,热心于公益。在学习上,勤奋认真,成绩优秀,学习能力强,获得多次获得奖学金,不仅掌握了本专业的知识,还积极学习课外知识拓展知识视野;在生活上,待人诚恳,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具有勤俭节约的美好品德;在实践上,积极参加各种社团活动和校外实习,努力锻炼与提升自己,身为班干部,对工作积极负责。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意见篇九

各县建设局、国土局、规划局、房产局,各区建设局,市国土局、规划局、房产局瑶海分局、庐阳分局、蜀山分局、包河分局,市房地产产权监理处: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引导住房消费与住房开发建设,加大金融支持,进一步优化行政服务,保障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xx〕131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调整土地出让价款支付方式。拟出让的经营性用地,可采取“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两种方式缴纳土地出让价款。采用“分期付款”的,土地出让价款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分期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成交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含竞买保证金);5000万元—2亿元人民币的,分期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9个月,成交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含竞买保证金);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分期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成交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含竞买保证金)。

二、受让人支付土地出让价款达到总地价款的70%后,国土部门可以下达国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市直相关部门可为受让人办理项目开工建设的其它前期手续。受让人按出让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出让价款后,国土部门应当及时为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三、经营性用地竞买保证金的比例由20%调整为10%,项目开工建设保证金暂不收取。

四、适当调整居住小区停车位配建标准。90平米以下套型住宅停车指标调整为0.5车位/户;轨道交通站点及沿线500米范围内小区90平方米以上套型住宅及其他的停车位配建指标按照《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标准进行折减,折减系数为0.85。居住小区已经预留地下机械停车设备安装空间的,经房地产开发企业书面承诺后,可以允许其分期建设。

五、在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条件下,允许商业设施分割销售。分割销售的商业设施四周应当有明确的界线。

六、房地产开发项目大配套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白蚁预防工程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人防易地建设费)延期至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收取。

七、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由工程总造价的5%调整为2.5%。

八、鼓励银行增加有效的信贷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正常合理的信贷需求。积极探索开展银团贷款、融资租赁、集合信托、在建工程抵押等业务,推进房地产信贷产品创新和担保方式创新。

九、拓宽房地产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支持资信条件较好的企业经批准发行企业债券,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重点支持普通商品住房和政策性住房开发建设;对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有关企业或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和相关金融服务。

十、建立政府、银行与企业的沟通协调机制。通过政银企座谈会等方式,搭建银企对接的互动平台。

十一、完善房地产业统计制度;建立房地产新闻发布制度,定期发布房地产市场动态信息,引导理性投资和理性消费;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涉房矛盾纠纷处置力度;加强对房地产领域的宣传规范和舆论引导,杜绝虚假不实信息,严肃查处房地产市场虚假广告等行为。

十二、本意见有效期1年。期间国家、省政府如有新政策出台,按照新政策执行。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意见篇十

同意第一介绍人意见。对党有正确认识,坚信共产主义一定能够实现,并决心为之奋斗终身。他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平时能够自觉用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能正确处理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在前一时期的学习生活中表现出了较高的思想觉悟。缺点是工作中有时有些粗心。总的说来,我认为已具备了共产党员的条件,我愿意作他的入党介绍人。

1)x同学自党课结业以来,实际行动中能向党组织靠拢并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思想上积极进取,学习上认真刻苦,生活上热心助人。

2)x同学在本季度能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了党的基础知识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通过学习思想觉悟有了较大提高,并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体会。在同学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受到同学们的好评。

3)x同学本季度在思想上一贯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工作认真负责,专业学习成绩良好。善于团结同学,虚心接受批评,不断克服自身弱点,思想逐步成熟,进步较快。

4)本季度能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积极按时参加组织活动;在工作中,关心集体,开拓进取,提出了很多合理的建议。专业学习刻苦努力,独立钻研,起到很好的带头作用。

5)x同学能够认真总结并检查近期来学习、思想、作风、工作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思想认识上有了进一步提高。认真撰写读书笔记和学习心得,不断加强自身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努力提高自己对党性及政策理论的理解和认知能力。

6)这段时间内x同学认真参加党支部的各项活动,积极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深刻内涵,应用先进的方法论指导实践报告,在理论上不断充实完善自己,在学习生活中,用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团结同学,热爱生活。

1、该同志自被列为发展对象以来,能够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认真学习各项政策,并向群众做好宣传工作,对党组织分配的工作能够按时完成,履行好一个党员的义务。建议在以后能戒骄戒躁,多学习党的政策法规和专业知识,不断的充实自己。

2、该同志具有极强的集体观念和团队精神,具有为集体服务,为集体争光的自觉意识,在日常生活中能够从身边小事做起。同时,该同志时刻不忘提醒自己保持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不追求物质享受,注意个人文明素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断地充实自己,完善自己,不断提高精神追求。真正地起到了一名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3、该同志在思想上政治上能够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入党动机端正。工作积极,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工作和学习中较好地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为人正直,襟怀坦白,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有为党的基本路线和历史任务奋斗终身的决心。

4、该同志在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方面的自觉性有了较大提高,积极提高自身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能够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中,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的新形式下,能够坚定共产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信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在平时的学习工作中,能够积极参加硕士学习,参与教科研研究,作出了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意见篇十一

一、对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的规定,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二、对拥有1套住房但无住房贷款记录或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的规定,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三、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四、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自20xx年10月6日(含)起录入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系统的贷款申请执行以上政策。20xx年10月6日前已录入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系统的贷款申请仍按原贷款政策执行。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xx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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