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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线公路建设调研方案范文汇总 调研公路建设情况(8篇)

时间:2021-06-19 2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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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线公路建设调研方案范文汇总 调研公路建设情况(8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干线公路建设调研方案范文汇总一

我县地方公路路政所管辖公路包括省道、县道总里程288公里,其中省道19公里,县道269公里。多年来在路政管理工作中的模式基本上秉承传统的管理模式,即路政人员上路巡查和发挥基层交管所与道班的作用,加强对辖区公路进行巡查,发现情况向站反映,由路政所派出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处理。近年来,随着地方公路事业的不断发展,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我县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在传统管理模式的基础上进行了完善,做好了与有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和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

如:建立与交警大队的合作机制,由县交警大队对事故车辆损坏路产路权的现象情况及时与我所联系,由路政所派出工作人员到事故现场勘查,联合交警落实处理情况,同时与电信局、供电局、国土规划局、城建、各乡镇加强联系,加强对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章建筑物的监管。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利用各种形式开展路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对路政法律、法规的认识,营造路政法规人人遵守,维护路产、路权人人有责的社会新风,公路沿线路群众积极参与维护路产、路权的行列中来,通过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向我所反映情况,有效地保护了我县地方公路的路产、路权,保障了公路安全畅通。

近年来,我所在县交通局、地方公路管理站的领导和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广东省公路条例》、《广东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路,严厉打击侵占、损毁、污染公路等违法行为,保护公路的路产、路权,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自20xx年地方公路路政所成立以来,全体路政执法人员加强公路巡查,总共查处路政案件186宗,追回公路路产损失赔偿28.5万元。

其中,今年上半年路政执法人员上路巡查86天,查处路政案件12宗,追回损失5万多元,迁移违章线杆3处26支线杆,查处污损公路车辆3台,查处损毁公路路树案件1宗,协助清理公路两旁沙石、建筑材料等堆积物8处共506立方米。在执法工作中,工作人员能够做到严格执法,依法制止和查处各种违法利用、侵占、污染、毁坏、或破坏路产的行为,最低限度地减少了公路路产的损失,保护了公路路产路权,维护了道路的安全畅通。

我县地方公路路政管理所共有路政执人员13人,设正、副所长各一名,基本情况如下:13名路政执法人员均为男性,年龄结构比较合理,基本上以中青年为主,执法队伍文化水平近来有了很大的提高,大专文化的有3人,占23%,高中(中专)文化水平的10人,占77%,其中在读大专的有6人,占队伍人数的46%,绝大部分执法人员都经过岗位培训,按要求实行持证上岗。几年来,通过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重要思想学习和开展交通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水平,逐步形成了爱岗敬业、诚实守法奉献社会、开拓进取的新风,工作中做到热情服务,依法行政

在这次公路路政情况的调查研究中,发现我县的路政管理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今后解决。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1、超限运输现象严重存在,导致危险路段经常发生交通事故。

一些运输企业和个体运输户为了个人利益,不顾公路和桥梁的承载能力,私自改装车辆、加高、加长、加宽车厢栏板,超装超载,单车核载重量5吨的车辆,竟装上15吨,甚至25吨以上的货物,超限运输车辆对公路造成巨大的损害,特别是我县的地方公路等级和设计负荷都比较低,超限运输车辆对公路路面结构破坏严重,影响了公路的使用寿命。由于地方公路还没有批准设置检查超限运输车辆的检查点,造成超限运输车辆又得不到有效查处。公路部门在主干线公路收费站设置超限运输监控检查点,一些超限运输车辆为了逃避公路部门的监控,采取了“不走大路走小道”“不走省道走县道”的现象,造成地方公路管养的路段由于超限运输车辆的绕道行驶,严重破坏路面结构层,极大的缩短了公路、桥梁的使用寿命

同时超限运输车辆影响正常的行车安全,如我所管辖的省道xxx线路段频繁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已经引起了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和相关行业的普遍关注。超限车辆在行驶中存在重心不稳,制动性能严重衰减等安全隐患,极易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我们的统计记录表明,20xx年省道xxx线路段货运车辆引发的交通事故中98%与超限超载有关,而小型汽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仅占2%

2、侵占污染公路、公路街道化的现象非常严重。

省道xxx线田东村路段个别群众违章在公路两边开设洗车场,路政人员查了一次又一次,取缔后又营业,严重损坏路面又影响路容路貌。在我所管辖的县道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章建房随处可见,甚至个别地段已在街道化,凡有村庄的地段,公路用地内便可或多或少地看到一些堆积物(如建筑材料、杂物等),公路两旁成为垃圾厂,到了夏秋两季收割期间,占路晒谷现象更是突出

3、执法人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

现有的13名路政执法人员中大专以上文化的只有3人,占总数的23%,在读大专的只有6人,高中(中专)文化的人数仍有10人,占总人数的77%,离上级部门要求的执法人员要有大专文化水平的要求还很远,加强执法人员的文化学习任重而道远。/h 4t(ka5--此文章转自-《中国交通执法论坛》

我县地方公路属山岭重丘区二级以下(含二级)技术等级公路,普遍存在安全防护设施不够完善,标志、标线设置不够规范,行车诱导设施不全等缺陷,交通事故率发生较高。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包括人、车、路、环境、交通管理等诸多方面,公路设施条件只是影响因素之一,并不是决定性因素。但是,完善公路防护设施,尽一切可能为行车提供安全保障,是公路交通主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一些交通标志损毁后未及时修复,一些地点、路段的交通标线严重脱落等都影响了交通的顺畅。地方道路标线不全,设施不完善,缺少交通标志,无中心隔离线或护栏,致使机动车越线行驶、违章并线、超速、逆行等违章突出

5、路政经费不足

治理工作缺乏经费,拨付给的路政经费有限,在我县得不到落实,路政所的执法装备和办公设备有待进一步改善,路政经费不足给路政治理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6、路政管理存在重主线轻支线的现象

尽管在某一时段或某一个特殊日子里,路政管理应偏重于主干线,但从整个路政管理工作规划与全年的工作来说,应做到主支线兼顾,不偏不重,忽视任何一条线路的管理都是不应该的。作为国民经济、国防、人民生活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公路,作为能造福一方百姓的公路,没有什么重轻之分,主次之分,而路政管理工作的目的是保障公路完好畅通。既是这样,支线同样需要完好畅通。显而易见,轻支线,重主线的管理方式是不妥的。

针对我县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存在的实际问题,提点意见和建议:

⒈加大对地方公路超限运输的查处力度。

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我县辖区内设点设站稽查,如争取上级部门批准在各公路收费站设置稽查站,对过往车辆进行超限运输检查,坚决打击超限运输,确保公路的使用寿命和正常行驶

⒉加强对路政人员的培训

建议上级部门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形成定期培训制度,新进执法队伍的人员一定要经过岗位培训,以前受过培训的要更新知识,定期接受培训。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路政执法人员必须掌握一定的路政法规和专业技能,我们除了积极参加市、县组织的业务学习外,还需要经常利用空余时间学习路政管理法规和专业知识,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认识,规范处罚程序和执法文书的运用,使路政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合理化,形成了爱岗敬业、诚实守法、奉献社会、开拓进取的风尚,塑造了“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路政执法队伍新形象。

⒊路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路政执法力度,协助好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坚决查处侵占、污染公路的行为。

依靠有关部门支持以及群众的理解协助,加大对公路路产登记的力度,主动与电力、电信部门联系,向他们派发《公路法》、《广东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有关资料以及对架(埋)设线路的要求和技术标准,大家共同探讨有关路政法规,使他们深刻认识到这种行为既不利于公路的改建和拓宽,又不利于线路的安全,用事实证明路政工作不仅是管理和执法,而是要把管理工作寓于服务之中,并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⒋进一步提高对标志标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路政部门继续履行监管职责,即将监管与生产实施职责分离,这种思路符合决策、执行与监督分离的行政管理原则。但在基层公路管理机构的实际操作中,由于路政与养护是两个内设的平行部门,实现设想的监管职能难度较大,造成路政监管职能的虚化。因此,必须进一步将路政和养护的职能界定清楚,并制定相关的操作程序,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实现权利与义务的紧密结合,险要路段的安全防护设施基本健全,交通标志、标线合理、完善,公路设施不完善相关的公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公路交通环境更为安全、高效,更快地提高标志标线的管理水平。

⒌路政管理应该主支线兼顾

只有加强了全面管理,才能发挥整个公路网的作用,才能最大限度地提升公路的整体效益;只有给予了主支线同样的管理,才不会出现“东边日出西边雨”的现象,才不会给以后公路的改扩建工作带来麻烦,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路政管理要转变这种重主线轻支线的管理思想,我们强烈呼吁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对地方公路路政管理的支持,让支线也有一个畅洁美的秀美英姿。

推荐干线公路建设调研方案范文汇总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大会主任会议委托,根据樊国玺等十位市人大代表在今年3月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联名提出的“关于重视贫困山区发展加快群众脱贫步伐的议案”,3月23日在市人大会副主任石海钦的带领下,由市人大会农工委、市委农工委、市政府七科、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市水务局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的调研组,深入栾川县的潭头镇张村谢凹自然村、狮子庙乡的许沟村东沟自然村等地,就议案涉及的内容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栾川县的专题汇报,并与提议案的部分代表进行了座谈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关于议案的基本情况

关于“重视贫困山区发展加快群众脱贫步伐的议案”涉及4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针对20xx年7月24日栾川县遭遇特大洪灾加大救灾支持力度问题;二是继续确保栾川县为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问题;三是加大产业扶持,变输血为造血,带动区域经济发展问题;四是争取全市50强企业尽力帮扶伏牛山区贫困县的县域经济发展问题。

一、关于加大救灾支持力度的有关情况

去年7月24日的特大洪灾,导致栾川县14个乡镇、213个村1953个村(居)民组受到不同程度的灾害,受灾群众达3.8万户15.7万人,因灾返贫1.18万户4.3万人。倒塌房屋5240间,形成危房19917间。全县农作物受灾50586亩、绝收17987亩、冲毁农田13896亩; 桥梁有98座损坏;村村通公路、乡公路及干线公路多处损坏严重;吃水工程360处被水冲毁,饮水管道5.8万米遭到毁坏,造成12万人饮水困难;通讯和光缆及多个变电站也受到严重损坏。此次洪灾造成直接财产损失达19.8亿元。面对洪灾,栾川县委、县政府积极应对,采取强有力措施,争取各项救灾资金,科学划分灾民类型,及时发放救灾物资,做好灾区群众生活安排。市民政局共下拨救灾及灾民生活补助资金820万元,倒房重建资金1657.2万元。栾川县已下拨全县14个乡镇生活补助资金和租房补贴资金893.9万元。下拨各类救灾物资折款161.52余万元。拨付受灾群众医疗救助资金11万元。为了加快倒房重建工作,栾川县充分利用中央和省、市补助资金1657.2万元,县级匹配资金2493.3万元,圆满完成了1494户倒房重建任务。但从实地调研情况看,栾川县遭遇百年不遇的洪水自然灾害,基础设施损坏严重,特别是公路、水利、通讯等关系到群众生产、生活的必需设施急需修复,以上拨款只是杯水车薪。恢复重建工作仅凭栾川的财政,难度很大,很难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

二、关于继续确立栾川县为“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有关情况

栾川县属深山区县,由于山区气候条件恶劣,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严重制约着区域经济的发展。新世纪扶贫开发20xx年来,国家加大了扶贫开发力度,贫困乡村面貌有了较大改变,各项社会事业也有了较快发展,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xx年的1690元增长到20xx年的4090元。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为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栾川县山多地少,贫富发展不平衡,加上农业基础设施不完善,贫困人口占多数,以农业为主的农民收入还很低,全县人均纯收入在1196元以下的还有3.2万户11.77万人,占总农业人口的41%。 96个自然村不通机动车,道路等级低,路况差,往往是晴通雨阻,通行不便。用上自来水的农户不到50%;仍有约11万农户靠担水吃,人畜用水条件非常困难;医疗卫生条件差,特别是深山区缺医少药,农民就医困难;有61个深山村民组缺乏基本的生存条件,需要搬迁才能改变贫困现状。从整体情况看,目前,栾川县仍处于比较贫困的状况。

三、关于重视产业扶持,变输血为造血的有关情况

近几年,栾川县充分利用自身矿产、旅游、农副产品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扩大采矿规模,开发旅游项目,加大农副产品深加工力度,有效地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仅矿业产值已占全县gdp80%,上缴税金占全县财政收入的70%以上。旅游业也成为栾川县域经济发展中最具潜力和活力的产业。同时,建立了经济林、药用林基地,食用菌小区以及各类种植、养殖专业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产业化发展已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主体。但产业化发展投入不足,农、贸、工一体化经营体系不尽完善,龙头企业和专业市场的消化和吸收能力有限,使农副产品不能快速进入市场,农副产品难卖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产业化的发展进程。

四、关于将伏牛山区贫困县作为全市前50强企业帮扶对象的有关情况

近年来,栾川县委、县政府大力实施“工业强县、旅游强县、生态立县”的发展战略,保持了经济平稳发展,以单一的矿业经济发展带动了财政收入较高。但是贫富差距较大,占农业人口32%的低收入农户,抵抗自然灾害能力还相当脆弱。代表们希望市大企业能在资金、专业技术等方面给予帮扶支持,推进县域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几点建议

通过调研,我们认为,议案内容关乎民生,关乎发展。议案的切实落实,对于加快恢复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活,发展农业生产,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大救灾支持力度。针对栾川县发生的百年不遇的特大洪灾,单凭栾川县财力恢复重建工作难度很大,市政府应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加大扶持力度,在资金上给予倾斜。

二、扶持产业做大做强。栾川县的各类产业化发展已初具规模,为促使产业化尽快发展,带动县域经济的快速增长,市政府应加大政策方面的扶持力度,推动产业做大做强。

三、重点扶持贫困农户。市政府应在政策范围内尽量协调好的企业帮扶贫困山区经济发展,扶持贫困山区群众生产生活,安置就业岗位,带动群众脱贫致富。

四、鉴于该议案涉及面广,且有些内容超出会职权范围,根据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案处理的有关规定,我们建议,将该议案作为重点代表建议、批评、意见转交市政府逐步落实。

推荐干线公路建设调研方案范文汇总三

按照区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大讨论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使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和把握,增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示范区、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通过这一阶段深入的调查研究和思考,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还存在诸多的问题和不足,调研如下。

近几年来,在示范区党工委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农村公路得到了迅猛发展,截至目前,全区农村公路总里程为286.51公里,其中县道93.68公里,乡道23.27公里,村道166公里,二级公路47.58公里,三级公路83.6公里,四级公路155.3公里,全区农村公路中沥青混凝土路163.5公里,水泥混凝土路123.1公里,公路密度227.3公里/百平方公里,居全省第一。全区88个行政村实现了村村通,基本形成了九纵六横的公路交通格局。农村公路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建设,为我区经济快速、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目前,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按照区政府20xx年制定的《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将农村公路养护分为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乡镇设立道路办,配备2名管理人员,通过区乡联聘、乡用乡管,对养护人员实行合同养护。区交通局负责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安排养护工程计划,区公路站具体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并对乡镇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各乡镇道路办负责对养护人员的日常检查考核。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资金由交通局和乡镇共同对半承担,根据考核结果,交通局将日常养护资金拨付乡镇,再由乡镇计量支付。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由区公路站路政队负责全区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并指导各乡镇具体做好本辖区内公路管理工作。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还较为滞后;管理养护责任不能全部落实,养护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养护机制缺乏活力、养护质量不高;乡镇养护管理投入和重视程度不平衡等,直接影响我区农村公路正常使用、行车安全和长远发展。具体表现在:

1、养护资金投入不足。目前,我区公路养护资金还未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仅靠省交通厅拨付的正常养护经费用于公路养护,资金缺口较大。同时,由于燃油税费的改革,不再征收拖拉机等养护费,造成养护经费严重短缺。每年只能根据省上拨付的养护资金情况,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制定养护计划,致使有些道路需要维修养护因缺少资金而不能实施,迫使道路待病运行,更增加了损坏程度。

2、由于各乡镇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投入不足,养护管理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加之少数群众整体利益意识差、法制观念淡薄,致使乡、村公路的路产路权受到了一定程度的侵害。

3、治超工作存在困难。由于农村公路技术等级普遍较低,加之我区交通路网发达,一些超限运输车辆对农村公路造成一定损害,目前,由于我区没有国、省干线公路,无法设立治超检测站,对农村公路治超,仅靠一辆流动检测车进行,从根本上无法解决治超问题。

4、养护管理机制不健全。各乡镇虽都设有道路办,但还没有完全建立起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机制,养护管理人员少,以至于个别村道存在失养现象。对于大中型养护工程,存在养护机械装备短缺,养护工程以人工操作为主,与规范化养护体制不相适应。

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发〔20xx〕72号)要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按照统一领导、县管为主、分级负责、各方支持的原则进行,各县级人民政府为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筹集和安排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养护工作,组织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按照有路必养,确保质量的原则,应纳入政府的财政年度预算,并应随着农村公路里程增加、技术标准提高和地方财力增长,逐步增加养护资金。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主要由市、县财政按比例承担,县级财政统筹安排,市级财政给予补助,具体安排标准为:县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费和日常养护费,实行分专户储存,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接受本级财政部门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1.建议区上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专项列支,用于化解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不足,实现农村公路“有路必养、养必良好”,延长道路的使用寿命,从而降低道路的建设成本。

2、进一步健全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按照区政府制定的《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明确以政府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交通局为行业管理责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加快乡镇政府管理养护体制的建立健全,配齐养护人员,加大管理的力度,使农村公路管理在组织、制度、养护标准、考核、资金保障等各方面规范化、制度化。

3、实行管养分离,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进一步深化交通行业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实行管养分离,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建立专业化、机械化的养护施工队伍,使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更加标准化、科学化。

今后工作的思路和具体措施: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交通工作要服务于经济发展,要服务于新农村建设、服务于群众快捷方便出行和实现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人本化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农村公路养管工作,进一步强化农村公路养管措施,力争用一至二年左右的时间,建立符合我区农村实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正常使用,实现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推荐干线公路建设调研方案范文汇总四

农村公路作为公路网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关系一个地方政治、经济发展,关系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设施。随着近几年公路事业的蓬勃发展,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然而与干线公路相比,农村公路依然相对滞后。我省启动治超工作以来,通过各项专项整治等一系列强化治超活动,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虽得到了明显遏制,但给农村公路路政(治超)带来了新的课题。笔者就如何加强农村公路路政(治超)管理工作,确保农村公路完好畅通,为村民的出行创造更加安全、更加和谐的交通环境,谈一粗浅的看法。

农村公路治超所面临的形势

近几年,随着干线公路治超工作的深入开展,超限超载车辆绕行农村公路愈演愈烈。农村公路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基础设施,超限车辆的恣意横行使技术标准较低的农村公路的路产损害严重,地方经济发展与农村公路管理之间矛盾日渐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商品流通越来越频繁,大型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为了逃避公路部门的执法检查,出现了“不走大路走小道”、“不走省道走县道”的现象,使农村公路管养的路段由于超限运输车辆的绕道行驶,严重破坏路面结构层,极大地缩短了公路、桥梁的使用寿命,给建设标准相对较低的农村公路造成了巨大的损害。

二是农村公路建设快速发展与路政管理相对滞后的矛盾,特别是执法手段不够的问题亟待解决。由于现行法律法规授予路政执法机构的(治超)执法手段有限,对于违法行为只能警告、劝返、罚款、卸载或消除违法行为等。由于没有强制权,对在农村公路上从事超限运输等违法行为不能及时有效地加以制止。

三是农村公路路政(治超)任务繁重。由于农村公路具有分布广、线路长特点,加之路政管理人员普遍较少、经费装备严重不足,两者矛盾十分突出,以致农村公路的路政治超工作难以到位。

四是治超经费与装备严重不足。就我市而言,截止07年底已通县道1682公里、乡镇路2709公里、通村路6406.3公里,难以投入更大的精力对农村公路进行有效的路政巡查与管理。由于对公路的巡查密度低,不能随时掌握路面动态和路产情况,难以对路产路权实施有效的监控与保护。

五是受局部利益影响到当地政府对治超工作的支持力度。我市在强化治超期间,根据国、省治超精神对农村公路实施以堵为主的方针,在临渭区、华阴、白水等部分县(市、区)采取设立s弯道、龙门架等限宽、限高设施,有效地限制了大型超限车辆驶入农村公路,但也严重影响了当地农副产品的外运。个别地方政府不支持,群众不满意,破坏限制设施现象时有发生。

六是区域内短途超限车辆成为农村公路的治超新难点。当地运输业户以“游击战”形式与治超人员玩捉迷藏,躲避检查,闯关逃检、暴力抗法等现象依然存在。

七是农用车辆超限界定标准难于执行。面对农用车辆,车型复杂,改装车多,许多车辆不装载也超限等现象,有些部门和车主钻政策空隙,导致车主上访,社会不安,使治超工作进退两难。

八是治超外部环境不容乐观。从近几年治超的经验来看,短途运输车主和源头企业主大都与有权者和社会闲杂人员联手,涉及到各个“特权”部门和行业,有的利用手中的权力威胁治超单位的领导和治超人员,有的雇用黑恶势力殴打执法人员,使治超工作的顺利开展时常受阻。

农村公路治超的对策与建议

针对当前农村公路超限运输车辆不断增加,严重危害公路及公路桥梁的现状,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努力探索治超有效途径。

一是尽快建立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长效机制。将路政经费统一纳入财政拨款,建立统一的经费保障体系,避免执法中出现趋利性,以保证执法人员必需的经费,确保农村公路路政(治超)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加强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以法治路的观念,摒弃“靠山吃山,靠路吃路”的短视行为,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带头做爱路护路的模范。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模式,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因地制宜,切实保障农村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三是继续加强宣传力度,利用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级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多形式的方式,适时开展治超专项治理活动,不断营造良好的治超氛围,赢取社会各界更多的理解与支持。

四是加强源头管理。充分发挥路政、运政、交警、计重收费、治超“五位一体”联动治超机制,严格履行职责,加强货物源头监管、车辆的现场处理与责任倒查机制等,力求把违规超限超载运输行为消灭在源头。

五是创新农村公路治超模式。采取静态检测与流动稽查相结合方式,配备流动巡查车辆,加大巡查与治理力度,在重要的农村公路上设置治理超限运输卸货点(流动点),采取就地卸货,只卸不罚的办法。或根据实际工作现状,在一些重要农村公路上设置劝阻站或防护墩等,以保证治超盲区路段路产完好。

六是加强农村公路路政(治超)的立法。针对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中大量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尽快制订相应的法规。要对现行的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法规、规章进行认真清理,防止在路政执法中出现无法可依或部门条款互相撞车的现象发生。

七是坚持教育,提高路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加强对路政执法队伍的教育与培训,强化服务意识,严格考核与评议。以文明“窗口”创建活动为载体,推动行风建设,不断提高路政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和办案水平,培养和练就一支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风纪严明,诚实守信的公路路政执法队伍。

此外,在进行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时,应提高公路桥梁的荷载设计,以满足农村市场大吨位运输的需要,为当地乡镇发展农村经济提供强有力的基础设施保证。

总之,农村公路治超工作是一项难度大、任务艰巨复杂的长期工程,是公路路政管理部门的一件大事,必须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任重而道远,来不得丝毫的松懈麻痹和厌战情绪。加强农村公路治超工作,推进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有利用更好地发挥农村公路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立健全规范化的长效治理机制,突出源头治理,巩固路面治超,维护治超工作的良好秩序,是保护农村公路的建设成果,对推动当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公路事业健康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长期而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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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我局在市公路局的正确领导下,克服人员严重超编、经费紧张等困难,认真落实省局养护工作的“七无三有”和《**市公路局养护管理办法》的要求,紧扣“创新、发展、规范、勤俭”工作主题,更新养护管理观念,以市场化、规范化、标准化和养护“四化”抓养护,积极深入推进管养体制改革,重点抓好雨季公路养护、油路预防性养护和水泥路日常养护,努力推动公路管养上水平,确保我局管养公路整体路况稳定及安全通畅。雨季干支线综合好路率68.63%,其中干线好路率为79.11%,支线好路率为60.93%,分别超市局计划4.45%和2.79%,圆满完成了今年公路养护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立足“四化”抓养护,精修细养促进公路全面养护。

我局认真落实省局养护工作“七无三有”总要求,突出抓好公路养护市场化、规范化、机械化、标准化,全面提升了株洲公路的品位。

(一)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 ,竞争主体走上社会抢市场。

完善了公路管养体制改革,培育和完善养护市场,充分发挥养护投资效益,提高养护业主的自我经营意识和竞争能力,养护市场化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职工思想观念得到了彻底转变,市场意识进一步增强。我局实施了砂路全承包制,坚持和完善了养护工程计量支付制度、跟班监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建立了养护站专用帐户制度,组织养护工人竞争承做大中修养护工程,竞争承包公路改造、新改建工程等劳务和材料采备。今年我局小修保养在局156名养护工人中抽调40余名一线职工成立了民工组,在8、9月承建了线2公里的油路中修工程,人平创收达20xx元以上,同时我局工程大队在在职职工中抽调15人担任施工员,司机等职务,提高了养护站职工综合素质,使养护站真正成为具有一定竞争实力的养护生产企业,走向社会抢市场。

(二)力抓养护标准化,路容路貌彻底得改善。

一是加强日常养护。坚持在潮湿低温季节采用乳化沥青修补沥青路面,路面各类病害处治及时,保持了路面整洁,路拱适度,排水畅通,行车舒适。做到了路肩高的地段及时铲除,路肩常年无反坡现象、横坡适度、达到或超过标准宽度且线形化,保持了水沟排水畅通。加强了水泥路面养护,炒砂修补破碎板1210㎡,水泥路板底灌乳化沥青28吨,处治裂缝12963m,有效遏制了水泥路病害,做到了修补及时。考试吧

二是重视桥梁养护。深入贯彻《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成立了桥梁领导小组,明确了专职桥梁养护工程师,完善了“三个一”责任制。将桥梁日常保养和检查的责任人统一调整为养护站保养人员。对所辖桥梁进行了一次全面普查,认真填写了“桥梁经常检查记录表”,投入资金20万元先后对线桥进行了加宽,对2座危桥进行维修,杜绝了养路不养桥的现象。

三是力抓险要地段处治和交通事故“黑点”治理。在市局没有投入一分资金的情况下,我局自筹资金5万元,对全区国省道部分地段的交通事故“黑点”进行了处治,安置示警桩,挡土墙、警示标志等,并根据省政府安排,对全区山区危险地段进行了全面调查和上报。

四是狠抓标准化、绿美化、特色化养护。推行gbm工程,路肩一律采用机械修剪,让其自然绿美化。国省行种植道树3000棵、县乡道新植杨树120xx棵(线6000棵、线6000棵),同时我局结合实际情况,自力更生,发动、公路站职工在沿线荒草地挖草皮绿化路肩,共完成g线k2751~k2756+500共计5.5公里路肩绿化任务,同时对线、线、线、线、线、线共160多公里进行了高草砍伐及杂草的清除,所有路段实行了绿色养护,全力打造文明公路新形象。

五是以竞赛促养护。在**市公路局组织的油路修补竞赛活动中,经过广大一线职工的辛勤劳动,我局共完成刮油罩面13845平方米,抓住通乡公路摊铺的机会完成炒砂罩面5164平方米,啃边修补3122米,基层处理1236立方米,水泥路修补1210平方米,板底灌乳化沥青28吨,使油路、水泥路路况稳中有升,同时在全市油路修补竞赛评比中我局荣获第三名的好成绩。

(三)力抓养护规范化, 促进公路管养上水平。

养护管理规范化进一步加强。明确了养护大队到公路站各层次人员的工作职责。加强了路况调查和病害预测工作,强化计划管理和预防养护,建立健全了公路养护管理的各项制度。全局上下规范意识明显增强,养护质量不断提高。坚持抓好“养护材料规范,养护作业规范,工作行为规范”,并将其纳入养护工作考核。职工上路作业身穿安全标志服,公路养护车辆均设置了明显的作业标志,实施了规范的交通控制。养护中做到路用材料规范,施工程序规范。沥青路面混合料一律采用石灰石碎石骨料、底层修补和沥青罩面全部采用拌和法施工。推广和应用热拌热铺沥青混合料特别是乳化沥青雨季路面修补,乳化沥青沥青用量达30余吨,修复沥青路面达2.40万余㎡。达到了结构合理、配比科学、程序到位、操作规范、修补方正、平整密实,修补质量与外观的完美统一的效果。

(四)力抓机械化养护 ,施工质量和效率迈大步。

我局积极筹措资金在养护站配备或配齐了3.5t沥青洒布车、沥青混合料车载式拌和机、面基层混合料车载式拌和机、振动夯等主要机械设备,共计拥有各类养护机械设备23台。实现了沥青下封、混合料拌和、面(基)层压实清灌缝、修剪绿篱和草皮及水泥路破碎板维修等作业的全面机械化。积极引导养护大队养护作业向半机械化、机械化转变。在路面病害修补中用振动夯当场夯实,确保当场修补当场成形。全面应用了小型沥青洒布机进行沥青下封,禁止沥青桶上路,禁止油瓢上路,禁止明火灶上路。机械化养护得到了全面推广和全新发展,养护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以上是我局今年养护的一些具体做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省、市公路局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省市公路局的目标和要求,狠抓落实,把我局的养护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实现公路养护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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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年以来,公路局顺应时代要求,把握新的历史发展机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发展公路交通事业、服务和谐建设”的既定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及枣庄市公路管理局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全市公路工作会议精神,努力构建“畅、安、舒、美、优”的公路服务环境,为我市经济发展做出了新贡献。

(一)坚持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出发点,优质高效开展工程建设工作。

工程建设始终绷紧质量、安全、廉政“三根弦”,坚持以诚信立生命,以质量创品牌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优质工程夺杯竞赛活动,努力筑造精品工程,做到干一个工程,树一个形象,立一座丰碑。上半年共承接工程四项,现完成三项,在建一项。其中,(1)枣木高速后伏立交桥油层工程、(2)206国道改建工程第三合同段工程、(3)206国道油层工程已竣工通车。北留东线北庄至枣树岭段改建工程第三合同段,正紧张施工中。

为完成以上工程,我局树立超前意识,早计划,早动员、早安排,早实施,合理安排人员、机械,科学组织施工,确保按计划完成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合格率100%,优良品率在95%以上,各项目部在历次评比中蝉联第一名,保质保量地完成每一项工程。

(二)强化养护管理,推行精细化管养模式,不断提高公路服务水平。

为积极稳妥地提高国省干线公路好路率,确保公路的整洁通畅,结合实际,我们大力推行精细化养护管理模式,并把“精养细护、精益求精”的要求落实到具体的养护工作中去。一是按照“组织精心、作业规范”的要求,对所辖路段进行全面养护、全年养护和预防性养护,共完成路肩边坡标准化整修240万m2,修补路面48434m2,栽植路树1716棵,灌缝178284米,完成综合好路率89.1%,超计划6.2%完成任务,提升了养护管理水平。二是按照“施工精心、保质保量”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养护中小修工程,牢固树立“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招标优选施工队伍,签订养护工程承包合同,今年承担的中、小修工程4项均达到优良级标准。

(三)路政管理规范行为、严格执法,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路政管理一是规范穿村街里路段的管理,对街里的摊点、非标志牌采取统一划线管理,把专项治理与养路员路巡管理相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增强治理成果保持率。三是对新、改建路段工程施工中提前介入管理,对违法占地建房案件做到早发现、早制止,避免出现先施工后管理的被动局面。四是对麦收季节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治理工作采取早宣传、早安排、早行动、狠落实的措施,收到了明显的治理效果。五是加强与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及公路沿线镇、村的联系,多次召开恳谈会,大力宣传《公路法》等国家公路政策法规及路政管理利国利民的重大意义,寻求工作支持。上半年来,主动联合级索镇政府对该镇镇街路段进行统一规范,形成样板;联合工商、行政执法等部门对104国道皇甫段占路玻璃市场进行了彻底根除,确保了公路的安全畅通。

(四)坚持以树立文明窗口形象为目标,强化管理,突出服务抓征收。

在公路养路费征收工作中,我们用严格的管理和文明的服务来实现和保证收费任务的完成。一是严格征费标准,规范内业管理。按照省公路局《养路费征收标准化管理办法》,专人严把车辆增减关、报停关、查扣车辆处理关。二是结合行风评议,深入开展文明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加强收费大厅硬件建设,设置了工具箱、洗手池、茶水桶、休息座椅等便民服务设施;征收人员从自身抓起,牢固树立“以服务人民为荣”的思想,实行全年无休日,最大限度的为缴费车主提供方便,拉近了与缴费车主的距离,改善了征缴关系。

(五)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力已赴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在完成日常养护工作的同时,为迎接省领导来我市视察工作以及科学发展观观摩会、湿地红荷节庆典等活动,依照市委、市政府的相关部署,我局斥资数十万元,由局领导挂帅,养护科牵头,上下齐动员,全力以赴做好了管养路段行道树、路肩板粉刷、路面标线规划、小桥涵帽石刷漆、路面占压物清理及路容全天候保洁等工作,圆满完成各项迎检任务。

1、麦收期间,北留东线陈岗村村民采取昼伏夜出的方式,占用公路进行拉锯式小麦脱粒,并随意倾倒麦秸,造成火灾隐患,我局在多次劝阻无效的情况下,请求当地派出所出警进行制止,但由于各方面原因,治理工作收效甚微,部分村民甚至肆意焚烧麦秸,最终引起火灾,烧毁行道树70余棵,损失万余元。

2、进入五月份以来,104国道界河张庄、刘岗、柳泉等路段沿线村民占用公路自发形成了土豆交易市场,不仅影响了交通安全畅通,土豆交易商随意向路边倾倒垃圾的行为更影响了路容整洁、美观,有损我市整体形象,破坏了我市招商环境。

针对以上所述情况,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公路沿线村民的公路法规宣传教育,同时也将进一步寻求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支持,加大与政府、沿线镇村及相关各职能部门协同工作力度,治理各类难题、拔掉“钉子户”。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保障公路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1、突出重点,精心组织,确保北留东线改建等工程保质保量完成。

2、抓好精细化养护管理模式的实施工作,完成市局下达的好路率计划。

3、保持穿村路段治理活动成果。

4、加大养路费征收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养路费征收任务。

从总体上看,我局x年各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枣庄市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形成了稳步发展的良好态势,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离市局党委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强化内部管理,创新工作思路,加快公路事业发展,在我市新一轮大发展中争当服务排头兵。

推荐干线公路建设调研方案范文汇总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路路政管理,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公路路政管理。

本条例所称路政管理,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部门及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为保护路产,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依法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路产,是指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路政管理领导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公路路产。

乡级人民政府应当协助交通部门进行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指导村民自治组织进行村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交通部门主管全省公路路政工作。

省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省路政管理工作,其所属机构具体履行所管路段的路政管理职责。

州(地、市)和县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的公路管理机构具体履行所管路段的路政管理职责。

第五条国土资源、公安、城建、水利、林业、环保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交通部门进行路政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路路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不得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

第二章路产管理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划定公路用地范围,确定权属。公路用地范围的宽度从公路两侧边沟(坡顶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不少于一米。

交通部门应当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完善公路服务设施,提高公路管理水平。

第八条除公路养护维修、改造或者交通管制等需要外,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移动、涂改公路标线或者标志等公路附属设施。

第九条兴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以及其他建设工程,需要挖掘公路或者占用、利用公路路产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部门同意,并签订修复、改建或者补偿协议。影响交通安全的,须征得公安机关批准。

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建设。

第十条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敷设、挂设管线或者设置其他设施,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并符合行车和公路附属设施安全要求。

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广告、招牌及其他非公路标志、标牌,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

第十一条提高建筑物与公路路肩边缘之间原地面标高的,须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并负责修建排水设施,保证公路排水畅通。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有偿集资建设的公路,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者依照公路法的规定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公路,在规定期限内可以收取车辆通行费。

第十三条设置收费站必须经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应当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届满,必须终止收费,拆除收费设施,并向社会公布。

政府还贷公路在批准的收费期限届满前已经还清贷款、有偿集资款的,必须终止收费。

有偿转让公路收费权的公路,转让收费权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收费权由出让方收回;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成并经营的收费公路,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该公路由国家无偿收回,由有关交通部门管理。

第十五条凡进入收费公路的车辆,必须按规定标准交纳车辆通行费;对无正当理由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责令停驶,待其补交车辆通行费后放行。

故意堵塞收费站通行车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实施拖移。

故意堵塞其他干线公路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实施拖移。

第三章路产保护

第十六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范划定公路标线,设置标志等附属设施,加强养护工作,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十七条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打场晒粮、晒物、种植作物和放养牲畜;

(二)倾倒、堆放废弃物、杂物或者其他非公路养护维修施工材料;

(三)损毁公路排水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排灌水;

(四)挖沟、挖沙、采矿、取土;

(五)设置经商摊点、维修、洗车场点以及影响公路畅通的障碍物;

(六)将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

(七)其他侵占、破坏公路路产,影响公路畅通及安全的行为。

第十八条运输易洒漏、易抛撒、易触及公路路面等物品的车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和损坏公路及其附属设施。

第十九条进入公路行驶车辆的轴载质量和车货总长度、宽度、高度,以及车货总质量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要求。超限运输车辆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公路行驶。

第二十条运载超限物品的车辆,确需进入公路行驶的,承运人应当依法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承运人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第二十一条经批准超限运输不可解体物品的车辆进入公路前,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公路、桥梁的承载能力,制定通行方案,并与承运人签订有关协议,保障行驶安全。

承运人应当承担对途经道路、桥梁等进行必要加固、改建和被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修复的费用。

第二十二条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交通部门可以在国道、省道干线公路上设置超限运输检测站。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坚持科学检测、超限运输车辆卸货放行的原则,规范检测站的检测行为。公路路政监督检查人员检测超限运输车辆,不得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第二十三条承运人应当按照公路路政监督检查人员的停车示意,主动接受检测,不得强行通过;不接受公路路政监督检查,强行通过的,由公路路政管理人员告知有关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经检测属于超限运输可分解物品的车辆,承运人应当卸去超限部分的物品。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为承运人提供超限运输卸载物品临时存放场所,或者协助联系分载车辆。卸载物品委托公路管理机构保管的,应当办理委托手续。

第二十五条未经批准超限运输蔬菜、畜禽、水产等鲜活农牧产品、油气化学危险品等物品的车辆,不实施卸载。公路路政管理人员应当对超限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现场依法处理后放行,并抄告道路运输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因交通事故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当事人必须立即停驶,保护现场,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处理。

第四章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

第二十七条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从公路边沟、坡脚护坡道、坡顶截水沟或者隔离栅、界桩外缘起,依照下列规定划定:

(一)国道不少于二十米;

(二)省道不少于十五米;

(三)县道不少于十米;

(四)乡道不少于五米。

第二十八条除公路防护、养护必需外,禁止在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建筑控制区内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工程设施,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公路建设以及交通安全畅通的需要,制定计划逐步迁出。迁出确有困难的,可以暂时维持原状,但不得扩建。

在建筑控制区内敷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划、城建、国土资源等部门在审批临近公路的建设项目、土地征用等事项时,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并注明与公路的控制距离,同时抄告交通部门。

新建、改建公路专项规划确定后,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不得在建筑控制区内批准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第三十条在公路大中型桥梁、渡口周围二百米,小型桥梁、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围内,禁止采矿、挖沙、取土、爆破、倾倒废弃物以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部门应当加强对公路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公路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依法处理违法行为。

省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所属机构路政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公路路政管理人员执行公务,应当持证上岗、秉公执法、文明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侵占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财产或者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

(二)利用职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

(三)违法审批或者违法处罚;

(四)收费、罚款不开具规定票据;

(五)其他失职、违法行为。

第三十三条在公路两侧进行可能危及行车安全、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的危险作业时,作业单位必须事先征得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同意。经批准的有关危险作业应当采取控制和防护措施,避开行车高峰,在限定的时间内进行。

第三十四条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对经批准进行危险作业的路段应当实施监控,保证行车安全和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安全。未经批准在公路两侧进行可能危及行车安全、公路及附属设施安全的危险作业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责令责任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第三十五条公路管理机构、路政管理人员依法实施路政管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阻挠。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处罚。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公路路产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公路路产原状。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部门拆除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擅自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敷设、挂设管线或者设置其他设施的;

(二)擅自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广告、招牌或者其他非公路标志、标牌的;

(三)未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提高建筑物与公路路肩边缘之间原地面标高的。

第三十九条因交通事故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公路路产损害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条交通部门、路政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高等级公路、城市道路、专用公路的路政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条例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推荐干线公路建设调研方案范文汇总八

各区县公路局:

为加强我市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工作,确保公路路况稳定,按照《张家界市公路管理局关于开展20xx年干线公路“交通杯”雨季养护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市局养护机务科于20xx年7月7日、8日对全市干线公路雨季养护情况进行了考核验收,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养护检查方式和内容

本次雨季检查采取明查抽查方式,对各区县管养的干线公路日常养护进行考核。考核线路有s228、s305、s306 三条省道,巡查里程299.787公里。考核内容按照《张家界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六率考核评分细则》和《张家界市20xx年普通干线公路雨季养护检查评分细则》的相关要求和评分说明、评分标准等进行检查与评价,主要内容为“畅、洁、美”中的六率指标即路面破损率、路基缺损率、水沟畅通率、非法占路率、路面清洁率、绿化及设施完好率情况。

二、总体情况

1、小修专项工程实施积极,养护工作成效明显。受持续强降雨影响,桑植局积极探索应用新材料、新工艺,引进冷补料对s305线桑龙段坑槽进行及时、有效的修补,确保了雨季山区道路安全畅通。

2、绿化补植及时,绿化率得到有效提高。永定、桑植局加大对s306线、s228线空白路段行道树的补植工作,(其中永定补植香樟400株,桑植补植桂花树2300株、香樟400株)。

3、水毁路基缺口、路面沉陷、坍塌方恢复及时。如桑植s305线k163+500、k151+550、143+600、144+420,永定s228线k117+650、k117+100交通中断恢复及时。

4、桥梁日常养护工作到位。桑植局对辖区内桥梁、涵洞泄水孔等排水设施进行彻底疏通,永定局积极筹措资金按照部检要求及时更新桥梁信息标牌。

三、具体情况

1、路面破损率:本次检查发现路面坑槽(折算)124处,路面破损率为0.4处/km。其中永定局42处,慈利局34处,桑植局48处,武陵源局沥青路裂缝失养160m2。

2、路基缺损率:本次检查路段无路基缺损。

3、水沟畅通率:本次检查边沟或路面积水11处,平均积水率为0.04处/km,桑植、永定各4处,慈利3处。

4、非法占路率:本次检查发现路面占有50处,其中桑植23处、永定9处、慈利18处。

5、路面清洁率:本次巡查共发现路面污染15处。其中慈利3处、桑植2处、永定18处。

6、绿化及设施完好率。本次巡查共发现护栏缺损13处。其中慈利3处,永定5处,桑植3处,武陵源2处。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单位“交通杯”雨季养护竞赛活动方案、考核标准和细则不完善,养护巡查频率、通报不符合省、市局巡查规定要求。

2、沥青路面部分路段坑槽、裂缝处治不及时。如:永定s306线土家风情园至二家河段,s228线k39-46段,慈利s306线k417-k426段,桑植s305线k117-k124段,武陵源s306线k461-463段。

3、水泥路预防性养护工作开展不到位。如:永定s306线k479-k490段,慈利s306线k358.543-k365段、k413-k414段,桑植s305线k86-k117段。

4、路面保洁不到位。如:永定s306线k496-k502段长期路面清扫不力,路容路貌较差。

5、桥梁日常养护不到位。伸缩缝、泄水管、排水槽堵塞,桥面不洁,桥梁栏杆防撞强度不够,桥面病害处治不及时,桥梁信息标牌更新不及时。

6、遮挡标志、标牌的行道树枝修剪不及时或不彻底,严重影响行车视距、视线。

四、考核结果

本次考核按照雨季养护考核评分细则和日常养护巡查考核评分细则并结合平时巡查结果综合打分,区县局最后得分:武陵源局90.3分、桑植局85.8分、慈利局85.2分、永定局82.2分。

五、下步工作要求

1、按照省局《规范化检查线路圈迎检要求》,逐步完善标志、标线、平交道口,安保设施,信息化与监控、监测,中心养护站,公路服务,现场等检查项目的外业工作。

2、各单位根据上半年公路养护检查通报内容,按照“七无”、“六率”要求,严格落实、整改管养不到位的点段。全面实施沥青路、水泥路预防性养护工作。

3、根据省、市局下达的本年度国省干线公路路面小修工程目标任务,区县局全面加强路面小修工程管理,保质保量按照国检外业要求尽快完成养护生产任务,以稳定的路况达到部检查要求。水泥路面:路面小修主要是对断角、裂缝、错台等病害进行修复处治,对纵缝接缝、横向缩缝进行灌缝。沥青路面:全面修复路面坑槽、沉陷、网裂、裂缝等病害,确保路面破损率在0.4%以下。

4、6-7月积极开展“路面平整月”活动,对出现路面龟裂、坑洞、和坑槽等影响行车安全的路面病害要做到及时处治,快速修补,做到补早补小补好,大力推广沥青路面一次成型施工工艺。

5、按照部颁最新《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根据公路养护安全作业类型,明确养护作业控制区限速及各区段长度、养护安全设施、作业控制区布置和安全作业管理,进一步规范公路养护作业,加强保障作业人员、设备和车辆安全。

6、继续按照《20xx年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规范化检查标准》7大项、30个分项、77小项检查评分要求,查漏补缺,对号入座,不断完善县局及中心养护站(道班)内业资料。

特此通报。

附件:张家界市20xx年普通干线公路雨季养护检查评分细则

张家界市公路管理局

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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