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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银保监复〔〕178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你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关于任丘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新保冀发〔〕124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任丘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任丘市裕华西路53号”变更为“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会战道中心商业区一期工程A座-1202”。
二、变更营业场所后,该机构不得在原营业场所办理业务。
三、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和该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到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并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有关公告事宜。
此复。
沧州银保监分局
9月22日
沧州银保监分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任丘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