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中国河北网站发布《保定市清苑区妇幼保健院新建住院病房楼和妇孺国医堂项目(EPC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保定市清苑区妇幼保健院新建住院病房楼和妇孺国医堂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清苑区妇幼保健计划服务中心(保定市清苑区妇幼保健院)建设清苑区妇幼保健院新建住院病房楼和妇孺国医堂项目已由保定市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保定市清苑区妇幼保健院新建住院病房楼和妇孺国医堂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保清审审批字[]第0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清苑区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债券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清苑区妇幼保健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兴贸街西侧;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为综合住院病房楼,共计 1 幢,地下 1 层、 地上 11 层,总建筑面积 12160 平方米(以报批规划建设方案为准)。其中包含地上住院病房楼面积 10189 平方米,约设置 179 张床位。在二层设置妇孺国医堂,占用面积 839 平方米,容积率3.14(最终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分局确定),建筑密度28.93%。
工程预算: 37261451.83元。
资金来源:国家债券。
计划总工期:5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施工工期440日历天。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为防止高估冒算,投标人的设计方案应充分理解、参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方案设计图纸并优化设计,同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定结果。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