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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不能抵扣的15种专用发票情形

时间:2019-02-02 1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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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不能抵扣的15种专用发票情形

“营改增”以后,增值税发票的处理逐渐成为众多企业与会计人员关注的重点。本文为大家整理了“营改增”后15种不能抵扣的发票情形,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票款不一致不能抵扣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对象,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中国证书人才网举例:A企业想要抵扣一张由B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必须满足这三个条件:款项必须支付给B企业,发票必须是B企业开具,货物或服务必须由B企业发货或提供,三者缺一不可。

2、对开发票不能抵扣

所谓"对开发票"是指购货方在发生"销售退回"时,为了规避开红字发票的麻烦,由退货企业再开一份销售专用发票视同购进后又销售给了原生产企业的行为。这种行为,法律上虽无禁止,但对企业来说弊大于利。

首先,如果不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重开发票的增值税额将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减,因此将会被重复计税,增加税收负担。其次,可能被视为虚开发票或者因少缴纳企业所得税等问题而面临税务局的罚款。

3、过渡期间三种发票不能抵扣:

(一)营改增前购买,税改后收到。营改增前签订的材料采购合同,已经履行合同,但建筑材料在营改增后才收到并用于营改增前未完工的项目,而且营改增后才付款给供应商而收到材料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营改增前购买,税改后付款。营改增前采购的材料已经用于营改增前已经完工的工程建设项目,营改增后才支付采购款,而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过渡期间的非工程采购。营改增之前采购的设备、劳保用品、办公用品并支付款项,但营改增后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难发现,以上三种情况尽管都在营改增后收到抵扣发票,但只要合同履行或收到材料在营改增之前,那么这些过渡期间的发票就不能抵扣!

4、没有销售清单不能抵扣

没有供应商开具销售清单而开具了“材料一批”、汇总运输发票、办公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票不能抵扣。如果想抵扣进项税金,就必须要有销售清单!

5、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专用发票不得抵扣

购进货物如果用于企业职工福利,专用发票是不能用来抵扣的,像企业购买的饮水机、电视机、微波炉,若是为企业员工集体福利而买,就不能抵扣。

6、非正常损失材料发票不得抵扣

发生非正常损失的材料和运输费用中含有的进项税金,例如,工地上被盗窃的钢材、水泥。两种情况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是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进项税额;二是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进项税额。

7、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法定认证期限180天

自开具之日起180日内未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认证不符或虽认证通过但未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

8、固定资产发生以下三种情况不能抵扣

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以下三项所列情形的,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

(一)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所称固定资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计算的固定资产净值。)

9、与小规模纳税人相关的四种进项不允许抵扣: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取得的发票不允抵扣进项税额。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以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经营期(新开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受理审批期间除外)购进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认定批准的月份(新开业批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除外)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不允许抵扣进项税。

(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普通发票(购进农产品除外)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10、票据无法通过有关部门认证的不能抵扣

专用发票有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不符以及发票代码、号码不符等情形之一的,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但购买方可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重新认证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仍可申报抵扣。

11、以下五种减免税相关情况不能抵扣:

(一)购进免税货物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向国有粮食企业购进免税粮食除外),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二)购进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以及随之发生的运输费、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已申报抵扣的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但购进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械、机器、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三)纳税人在免税期内购进用于免税项目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所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一律不得抵扣。

(四)免税货物恢复征税后,收到该项货物免税期间的增值税抵扣凭证注明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五)进口货物减免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税款以及与周边国家易货贸易进口环节减征的增值税税款,不得作为进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扣。

12、作废及停止抵扣期间的增值税发票不能抵扣

(一)取得作废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二)纳税人在停止抵扣进项税额期间所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结转到经批准准许抵扣进项税额时抵扣。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停止抵扣进项税额期间发生的全部进项税额,包括在停止抵扣期间取得的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不得在恢复抵扣进项税额资格后进行抵扣。

13、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不能抵扣

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14、购进货物退回或折让收回的已支付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而收回的已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从发生购进货物退出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15、增值税劳务划分不清的无法抵扣

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文章来源于网络,原作者顾春晓,中国证书人才网( )编辑整理,内容有所删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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