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榨菜废水治理,打破发展制约,推进我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区榨菜办制定四项措施,确保榨菜废水治理 有效落实。
一是层层宣传培训。采取以会代训方式,以《环保法》、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相关要求为主要内容,对乡镇街道榨菜管理部门、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同时要求培训至企业职工和加工户,努力提高榨菜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环保意识和践行环保工作责任的自觉性。
二是加强企业监管。采取定期检查与日常巡查、举报突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榨菜企业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杜绝偷排漏排行为;对于尚未自建废水处理设施的榨菜生产企业,督促其及早谋划,筹措资金,力争年内开工兴建废水处理设施。废水设施建成投用前,督促其严格按要求将生产废水拉运到协议企业处理。
三是督导落实加工户监管。按照辖区负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督促各地榨菜管理部门对辖区今年收购青菜头进行原料加工的榨菜加工户进行清理登记,落实监管责任人和双方责任,签订责任书。督促其严格按“谁收购谁负责”原则,拉运到原料收购企业处理达标排放;对原料外销到区外的榨菜加工户,及时帮助协调处理腌制盐水,保证废水不外排污染环境。
四是严格考核追责。年底我办将各地榨菜废水监管治理工作纳入区政府榨菜产销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榨菜废水治理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