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为切实加强农业生产救灾措施,指导农民做好农业生产救灾工作;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局分配给我镇农业生产救灾资金26000.00元。该项资金主要用于改种、扩种粮油作物和经济作物,用于种子、种苗、肥料、农药、农膜、农用柴油等救灾物资补助。
为保证第二批中央救灾资金落到实处,我站也顺利完成好农业生产救灾物资补助工作,全体技术人员深入各村民委员会进行走访调查,最终决定给以下11个村委会以农药的形式进行救灾物资补助,即:东蚌村补助面积200亩;柳树水村补助面积100亩;蒋家村补助面积200亩;思腊村补助面积100亩;地理村补助面积100亩;李山村补助面积100亩;莽林村补助面积100亩;长安村补助面积100亩;龙洞村补助面积100亩;乌木村补助面积100亩;绿水村补助面积100亩。合计补助面积:1300亩,补助标准:20元/亩。积极为农户发放己唑醇2瓶/亩、单价:5.00元/瓶;吡虫啉10袋/亩、单价:1.00元/袋。并对农户进行小春生产病虫害统防统治的指导。
我站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农业部〈中央财政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105号﹚等规定,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指导,及时拨付资金,严禁挪用、占用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