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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婺源县病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七大举措

时间:2019-10-16 13: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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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婺源县病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七大举措

为加强婺源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严厉打击不按规定处理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行为,切实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婺源县七大举措确保了不发生病死畜禽流向市场现象。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监管工作

为了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婺源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由常务副县长组织的全县乡(镇)长及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参加的《婺源县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安全监管工作》专题会议,县农业局组织召开了畜牧兽医局干部及班子成员会议,县畜牧兽医局召开了全县兽医干部大会,县、乡(镇)、农业局都成立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领导小组,各级都对当前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进行了研究布署,并把工作逐步落实到位。

二、逐场登记,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工作

自央视12月27日报道高安市病死猪流向市场情况后,婺源县农业局当晚立即组织畜牧兽医局干部开会,针对婺源县病死猪是否有流入市场现象进行研究部署,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具体措施:一是28日上早天没亮畜牧兽医局执法人员来到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猪肉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对猪肉进行突击检查。二是组织畜牧局全体干部分三组到各规模养殖场对病死猪是否进行无害化处理进行检查。三是要求各乡镇兽医干部对挂点养殖场全面进行摸底排查,逐场登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调查表》。

三、宣传发动,让社会参与监督

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宣传。今年上半年赣江出现病死猪漂流事件后,婺源县政府出台了《婺源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抛弃、经营病死动物等违法行为的通告》,张贴到各村委会、养殖场、屠宰场,并设立了举报电话。高安事件发生后,我县重新加印了此通知,对各村委会、养殖场、屠宰场进行了重新张贴。并在县电视台《婺源新闻》栏目播放此通告。强化养殖场业主及群众对病死猪不无害化处理危害性及严重性的认识,让全社会主动来监督我县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

四、完善设施,零距离排除安全隐患

婺源早在就要求所有养殖场都必须建有化尸池,把它作为养殖场建设的必备设施来抓。但是部分猪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不合理,不能完全起到无害化的作用,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还有个别小猪场未建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死猪都是采用深埋处理。这样处理虽然可以,但工作量大,往往不一定按要求深埋,这也给无害化处理带来安全隐患。这次我县要求所有养殖场都必须按标准建设化尸池,加快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完善,零距离排除安全隐患。

五、健全养殖档案,及时准确掌握养殖场信息

要求全县养殖场都要健全养殖档案,做好病死猪死亡、流向登记、免疫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等。兽医干部每个月到养殖场审核二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溯源管理,严抓耳标佩戴工作,

从初开始所有上市生猪都佩戴耳标,所有销售生猪均可溯源到哪个猪场销售的。但是猪场内养殖的生猪尚未全部佩戴耳标,这样给抛弃或流向市场病死猪溯源工作带来了难度,现要求养殖场断奶后的所有生猪都要佩戴耳标,便于养殖管理登记和溯源工作的开展。

七、明确责任,确保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从事畜禽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总责的精神。我县强化养殖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管,把全县的所有养殖场按区域分配到每个兽医干部头上,农业局与兽医干部签定《婺源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责任书》,把监管工作落实到个人,然后乡镇兽医干部与养殖、经营等业主签订责任书,确保监管工作层层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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