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发展现代农业需要,完善浙江长兴县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在总结吕山乡土地流转经营权确权发证试点的基础上,度,长兴县土地流转经营权确权发证工作全县铺开。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季度,召开业务培训会议,部署土地流转经营权确权工作。
二季度,调摸阶段,指导乡镇完成调查摸底、规范档案、备案登记、建立村、乡镇土地流转登记簿。
三季度,颁发权证,按照《长兴县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登记发证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在登记备案的基础上,经农业经营主体自行申请,通过审核,颁发《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
四季度,完善提高,建档立制,做好经营权登记、档案管理、公开查阅、流转权证日常管理工作。
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确权发证工作是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在全县开展此项工作,对于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