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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抵扣的进项发票的会计分录 未抵扣进项税额什么意思

时间:2024-01-12 03: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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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抵扣的进项发票的会计分录 未抵扣进项税额什么意思

收到发票,未勾选认证,可以做:借:库存商品/原材料/相关费用,应交税金-增-待抵扣进项。认证后,用认证清单为凭证,做:借:应交税金-增-进项税额(正数),借:应交税金-增-待抵扣进项(负数)

我觉得不够全面:进项可以分为待抵扣进项,实际抵扣进项,暂估进项(登记未到票情况),销项应分为已开票的销项和未开票销项(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存在这种情况),应收应收我觉得应该放在财务信息栏里。

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是的,可以抵扣。通常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也有有五类非专票也可以抵扣进项。

1、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道路、桥梁、闸通行费。

2、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

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4、旅客运输凭证,比如火车票、滴滴打车发票等

5、解缴税款完税凭证

#创业# #会计#

作者:北漂新青年创业老斌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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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购山梨加工罐头出售,收购我没进项,出售13%的税。我怎么抵扣?哎

取得不符合规定增值税发票入账的风险

税种: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

提示:应一次性填开、项目齐全、不缺章,无虚假取得,如不符合规定,专票不予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企业所得税税前不予扣除。[小鼓掌]

看了最高人民法院一位资深刑事法官的一篇文章,其提出就算有真实交易,如果取得进项的时候,没有交税,也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此观点,个人不大赞同。

举一个例子。

甲卖一批货给乙,价款是1000万,增值税是130万,由于甲的产品很一般,典型的买方市场,于是乙提出价款1000万,增值税只出6个点(60万),即只支付1060万,但要求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价款1000万,增值税额是130万,甲为了去库存,只好同意了,即甲承担了7个点(70万)的增值税。

这种情况下,乙拿到专票后,向税务局申报、抵扣了,乙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吗?

个人觉得,明显不构成。

因此,关键是税务局收到了足额的进项税款,至于是不是受票方交上去,没所谓。

这是增值税的转嫁性特征决定的。

想再去搞一辆530,朋友在4儿子店里工作,走他们内部员工价金融,一年50-50,落地49领先,还没砍价,用公司名字申请贷款,可以开13的增值税票,后期我可以拿来做公司进项抵扣(能抵扣4.9万),但是还款是公司扣款,车到时候是贷款公司名下,一年还完后过户到我名下,过户我不出任何费用,怎么样???

如果已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后发现是异常发票,那就转出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只要不是恶意取得发票而属善意取得,税务机关就不会作偷税处理。

宿州一皮革公司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宿州#

12月,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发布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中,宿州一家皮革制品公司因非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追缴税款,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而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宿州市新某某皮革制品有限公司,在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60份,金额596.87万元,税额77.59万元;其他涉税违法问题,涉及税款133.99万元。税务处理处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211.58万元的行政处理,并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虚开税额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宿州市新某某皮革制品有限公司虚开税额77.59万元,属于数额较大,其责任人员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但对于具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可以判处三年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缓刑条件的,依法可以适用缓刑。以下案例仅供参考:

1.1.案例一:张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1.2.案号: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皖1321刑初389号

1.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税额1280961.93元)。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张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坦白,并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从轻处罚;其主动退缴全部涉案款,挽回国家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辩护人建议从轻处罚的意见予以采纳。......判决如下:被告人张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2.1.案例二:陈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2.案号: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皖1321刑初96号

2.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违反国家税收管理和发票管理的规定,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他人虚开和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税务部门认证抵扣税款,数额较大(税额1776403.91元),其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存在,罪名成立。被告人陈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从轻处罚;其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积极缴纳涉案税款用于弥补其行为给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判决如下:被告人陈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3.1.案例三:袁某某、谢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3.2.案号: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皖1321刑初311号

3.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人袁某某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被告人谢某某联系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用于税务部门认证抵扣本公司税款,数额较大(税额714927.97元),二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存在,罪名成立。被告人袁某某曾因犯罪被处以刑罚,系有前科之人,酌情从重处罚,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主动退缴违法所得,且自愿认罪认罚,予以从轻处罚,其辩护人以此为由提出对被告人袁某某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成立,本院予以采纳;被告人谢某某主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主动退缴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予以从轻处罚,其辩护人以此为由提出对被告人谢某某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成立,本院予以采纳;......判决如下:被告人袁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被告人谢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4.1.案例四:木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4.2.案号: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皖1321刑初275号

4.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人木某某违反国家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较大(税额1252674.74元),其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木某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造成的国家税务损失得以弥补,且被告人木某某积极缴纳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以此为由提出对被告人木某某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成立,本院予以采纳。......判决如下:被告人木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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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头条#

问:小规模纳税人在认定或者登记一般纳税人前取得的进项税额,能否在一般纳税人时进行抵扣?

答:1.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2.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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