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不要再相信高息赚钱啦,我们就是骗子”。山东省沂南县,女子于某某和庄某某通过高额利息诱惑,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超过2000万。
警察:你们都是沂南县铭丰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的代办员吗?
犯罪嫌疑人:是的。
警察:说说合作社是怎么回事?
犯罪嫌疑人:沂南县铭丰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于12月29日在沂南注册成立,7月28日改名为沂南县铭丰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
警察:我们知道的是,该合作社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面向不特定人群吸收存款并支付高额利息,并通过不断提高代办费的手段刺激代办员为合作社大量吸收存款,后因存款不能兑付而给存款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是这样的吧?
犯罪嫌疑人:嗯。
警察:说说你们的代办情况。
犯罪嫌疑人于:我是6月开始干合作社代办员,到3月,我一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5573962元,造成存款人损失5452521元,事情败露后,我自行为存款人兑付了786352元。
犯罪嫌疑人庄:我比于早干一个月,但没有她数额大,一共是7219921元,造成存款人损失2573221元,事情发生后,我也自行为存款人兑付了285000元,还过户了轿车一辆。
警察:案发后,有大量存款人来我们这里报案,你们真的害人不浅啊。
犯罪嫌疑人:我们知道错了。希望大家以后不要被高息蒙蔽了眼。
目前,两女子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了公诉,罪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你觉得他们要判多少年?
还是那句话,你在想别人的高息,人家在想你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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