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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贷款分期还款的利弊 分期还款的坏处

时间:2022-11-02 18: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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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贷款分期还款的利弊 分期还款的坏处

个性化分期还款真的适合所有人吗?其中的利与弊你了解吗?

什么是个性化分期还款?就是个人在使用信用卡时逾期后才可以办理的一项业务,但是这个业务真的适合所有负债人吗?其中利弊你又了解多少呢?

信用卡个性化分期有利的几点:

1·协商完成后,可将欠款分多期偿还,在偿还过程中没有任何违约金利息的产生。

2·最长可分至5年60期免息偿还,只需每月按时定额偿还,大大减轻持卡人的还款压力。

3·还款期间银行不会再进行催缴,更不会被起诉。

信用卡个性化分期的弊端:

1·个性化分期必须在逾期的前提下才能办理,一旦逾期,自己的征信肯定会有不良记录,未来几年有可能都不能办理信贷业务。

2·协商完成,持卡人在还款期间不能再办理任何的信用卡。

3·协商完成后,持卡人必须按时还款,否则二次逾期,银行很有可能会马上起诉持卡人,要求全额结清,甚至被法院强制执行。

每一件事情都有它的两面性,最主要的是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适合自己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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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呗,想分期还款的一定要谨慎了!数学不太好的人更应该仔细算一算分期的利弊。花呗借款本月没有完全还清,有一部分分期到下月大概四千多元,准备下月一次还清。一直没在意,当看到利息的时候,有些惊呆了。四千多元,十多天的利息已经达到三十多元了,自己的大条,居然没算一算天利率是0.05%,4000多元的利息每天是多少,每天是2块7耶! 算下来1000元,一年的利息应该是180元,利息是不是很高呢?及时还款止损,不会分期了。

75万的房贷,30年要多少利息?银行职员:多数人都在给银行“白送钱”

买房在国人心中一直都是占比非常重的,只不过因为高房价的问题,让老百姓渐渐对全款买房失去了热情,现在只能选择贷款的方式,先付一部分首付,后面再通过分期还房贷的形式买房。

先不说在大城市里买房有多难,一套普通的房子动不动都要上百万元, 就算是小县城里的房子也要十几万、几十万,然而,大多数上班族一个月的工资或许也就四五千,可想而知,当代年轻人买房的压力有多大,真不知道何时才能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当然了,无法全款买房,也可以选择贷款买,只不过,让许多人心中都有疑问的是,假如付了首付之后,房贷还剩75万元,还30年的话,需要还多少利息呢?对于这个问题,在银行工作的一位职员表示:其实大多数人都在给银行“白送钱”,但自己却没意识到这一点。为什么这样说呢?我们下面来具体地了解一番。

这两年里,我国各银行给购房者的贷款利率也有所变化,所以买房的时间也会对还款利息有影响。若是在二〇二〇年三月份之前买的房子,一般都会按照固定的利率计算,而在这之后买的房,将会按照LPR的方式计算,LPR也就代表着利率不是固定,是会变动的。

我们假设房贷利率为5.45%,贷款人选择的是等额本息的贷款方式,那么75万元的房贷,30年的时间里就需要还款774570元,等额本金则是614828元,这两者之间相差了十几万,这个差值还是让人非常意外的。不过由此也能看出,最终的还款金额与偿还方式有很大关系。

在这一方面,银行给到贷款人的利息也是有所不同的,所以,选择等额本金的方法去还款,相对是要少还159742元的,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方式也是有弊端的,就是前期的还款压力较大,一般家里没有存款的人,比较难支撑下去。

当然了,想要减少自己还款的总支出金额,除了以上两种方式之外,银行内部工作人员还给出了不同的建议,多数人可能还不知道这些方法,只知道按照平常的方式去还款,却没意识到,自己是在给银行“白送钱”,一送就是几十年。以下4种方式,大家可以留意一下。

方式一:缩短还款时间

其实大家应该都知道,还款时间越短,最后总的还款金额是越少的。站在买方的角度上来说,虽然还款时间长,每个月的还款压力较小,但还得总利息是比较多的。若我们将原来的30年还款时间缩短到,选择等额本息的方式,那么利息就是483119元,等额本金则是410453元。

因此,如果家中的经济实力允许,或者月收入比较高的购房者,可以将自己房贷的还款时间缩短一些,这样做不但还的利息要少,而且还能 让自己尽早脱离还房贷的苦海,早日过上轻松的生活。

方式二:提前还款

据了解,有的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会给自己预留一部分资金用于房屋装修,因为希望自家房屋能够装修得更漂亮一些,又或是在贷款买房之后,自己后来通过别的合法途径获得了丰厚的财富资金,那么此时,就可以提前将剩下的房贷还清。

打个比方来说,75万元的房贷,你提前还了30万元,就剩下45万元的本息要还,而这45万元本金所产生的利息是要远远少于75万元的,也就是说,你最后还的利息是减少了。因此,如果在房屋装修后或是手上有多余的钱,可以提前还款,减轻房贷压力。

方式三:双周供的还款方式

如果我们原来的一个月还一次,更改为两个星期还一次,也是比较划算的,这样做能够适当地降低利率和支出,但部分银行是不支持这一还款方式,因为对银行而言,是有损失的。有需要的贷款人,可以到银行详细咨询一下这方面的业务,或许是可以采取这种“双周供”的还款方式的。

方式四:转为LPR利率

LPR的利率一直是在变动中的,但就目前来看,下降的趋势比较明显,因此,大家可以考虑一下,选择越低的利率,自己的还款利息也会越少。

总而言之,贷款买房已经是当代大多数年轻人买房的首要选择,毕竟比起全款买,贷款的压力要小一些,国内确实很少有家庭能够一次性拿出几百万去买一套房。

“提前还房贷”迎来新调整,起,尽量别超过“规定时间”

随着社会的快速向前发展,不同阶段的人有着不同的生活压力,对于年轻人来说,最大的压力莫过于房贷了,在加上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兴起,房贷更成为购房者生活中的一部分。

“房奴”成为年轻人的普遍称号,但是“住房难”的问题在我国依然存在,为了缓解人们在这方面的压力,国家为此出台了相关政策,目的是为了解决社会上存在的问题。

在一定程度上,房贷确实得到缓解,但是从根本上来讲,问题还是没有彻底地被解决,依然存在着抬高房价的炒房客和开发商,“提前还房贷”迎来“新调整”,起,尽量别超过“规定时间”。

“提前还房贷”迎来了“新调整”

在我国的大部分普通家庭中,即使买房,也不能全款一次性结清所需要的费用,大多是通过银行贷款来提前拥有房子,这种方式可以缓解消费者短期内的经济压力。

它是按照房子总价的相应比例,向售楼中心缴纳首付,然后剩余的部分通过售楼中心,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之后的每个月按期向银行交剩余部分的房款和相应的利息,直到全部付清为止。

在交首付的时候,售楼中心就已经向消费者交代清楚,剩余部分的房款还清的期限是多少年、每个月需要向银行交的钱数,以及相应的利息。

有些人在购房的时候,只能够达到付首付的水平,而在之后的分期过程中,如果有了可以一次性全部付清的能力,这时是应该全部还请还是继续分期。

这就涉及到了国家对“提前还房贷”的新调整,早在以前,在购房者与售楼中心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中大多都明确,需要通过贷款部分的房费,无论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还清,利息都是固定不变的。

也就是说,无论是之后一次性结清,还是按照合同规定每个月定期交房贷,所产生的利息是相同的,这很显然对于需要提前结清的购房者是不公平的。

结清就意味着将剩余的钱全部交齐,比如本来需要分期十年,一年后可以一次性结清,那剩余的九年中所产生的利息相当于是没有的,但是还是需要将和九年的利息一起结清。

所以国家对此进行了调整,一次结清后,剩余年限的利息不再需要继续交,从某种角度来讲,大大减轻了年轻人的压力,为年轻人节约了很大一笔资金。

住房难的原因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房地产行业在我国成为热门行业,很多人认为,只要从事这个行业,那就离实现财富自由不远了,尤其是一线城市,遍地都是高楼大厦。

我国人均住房面积达到了40平米以上,平均每平米达到了9000元左右,按照这样的房价和面积来看,“住房难”不应该存在,而大部分人还是买不起房,这其中的原因是什么?

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我国贫富差距相对较大,房子对于有些人来说是刚需,可依然还是买不起,同时是也存在一部分人,名下的房产不止一处。

所以房价就会随之越炒越高,通过投资房地产赚取中间的差价,这就导致很多人本来可以咬牙买房,却丧失了购房的机会,进而导致住房难的问题。

“新调整”的优点

国家所做的新调整,有效地控制了开发商故意抬高房价的机会,房价对于一个地区来说是相对透明的,所以开发商很难在此上做手脚,于是便通过抬高房价而达到他们的高收入目的。

在人们购房时,很多售楼中心的导购都会向消费者介绍贷款购房的方式,一方面很容易让消费者产生迷惑行为,认为花低价就可以拥有自己的房子,剩余的钱慢慢还这种错误的心理。

实则他们的目的在于,如果顾客选择贷款购房,后期向银行所缴纳的利息中,银行也会按照一定比例给房地产公司分红,因为他们属于双赢,银行拥有了客户的同时开发商也售出了房子。

“新调整”让消费者不再多花冤枉钱,在达到能够全部付清的时候就不用再多掏剩余部分的利息,所以还是及时还清房贷,更有利于消费者。

国家的各种政策都是为了更好的服务于人们,不管在什么情况下,一定要充分的考虑自己的利与弊,而不轻信别人的“方案”,根据自己的个人能力和收入水平,在自己所能承受的范围内理智消费。

对于本篇文章所谈到的国家对于房贷新调整的内容,不知道大家还有什么不同的看法?欢迎广大读者朋友们积极发表自己的观点。#11月财经新势力#

#两会谈教育##两会#【两会特刊·观点:学生理性消费力不应被漠视】当今,“校园贷”“套路贷”“裸贷”等网贷事件频发,甚至有大学生因网贷丢了宝贵生命,但我们不能一棒子把网贷打死,网贷或购物分期有一定的益处,而且学生理性消费的能力需要培养,因此要从整体上对此加以正视。

身为一名大学生,我周围的不少同学均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购入了电子产品。他们在商品打折时以最为优惠的价格购入,并且使用每月的零用钱或兼职的薪水按时偿还。分期付款方式促使他们以优惠的价格提前购入可能紧需的商品,省去了几个月的等待与日后商品极有可能上涨的费用。

综上,这样的超前消费又何错之有呢?只要将利弊权衡熟稔于心,确保商品所能带来的便利或是收益大于支出,超前消费便是一件无可非议的事情。因此,当我们仅仅着眼于某些深陷于消费主义的极端案例,其实忽视了大多数学生理性消费的能力。

此外,我们也可以推动相关的机构进行改革。比如,我们可以推行购物分期审查制,规定学生一年内能够实行分期的次数,规定一年内实行分期购物的价格上限等。这些政策在不阻碍学生的理性消费的前提下,又有效防止了学生的“过度贷款”,这都是更好的选择。

我们当然不想看到悲剧重演,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应该仅仅只着眼于购物分期等超前消费的负面效应,而忽视其能为学生带来的切实效益。(张思雨)

来源:中国教育报3月8日第02版:两会特刊·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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