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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页营销型网站模板 单页网站设计

时间:2023-06-09 17: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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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页营销型网站模板 单页网站设计

#临沂头条#针对远洋城.大家业主反映开发商虚假宣传学区房的问题,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调查处理,做出回复如下:

接群众投诉称山东德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开发的“远洋城大家"营销中心进行学区房的虚假宣传。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远洋城大家"营销中心进行调查当事人现场提供当时政府的规划图,规划图上面规划有2000m幼儿园,60亩的名校专用地,临沂第二中学、西郊实验小学。据当事人介绍和我局工作人员的调查,后来由于政府更改了规划,所以导致后来周围没有建学校。您投诉开发商所谓的虚假宣传,事实是当事人为销售“远洋城大家"楼盘,其营销中心于7月1日至1月31日与临沂腾鲤广告传播有限公司签订七个月合同委托其设计,并委托临沂文荣印刷有限公司印刷制作一万份“远洋城大家"的宣传单页,宣传单页上印有:“规划2000m幼儿园,未来规划60亩的名校专用地,旁边临沂第二中学、西郊实验小学林立"造成了误导宣传。“远洋城大家"营销中心于12月26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营销中心将上述宣传单页全部发放完毕,之后未再印刷及发放。上述宣传单页发放完毕至今已超过两年截止到8月18日未发现相同违法行为。本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属于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不属于投诉人所说的虚假宣传。且当事人误导宣传的行为至今已超过两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我局认为,远洋城大家营销中心的各种资质和各种许可证齐全且在售楼部公示张贴,我局做到了依法依规监管。如果后续您仍有疑问,请致电兰山市场监管局8630316咨询。

【案例1834------田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例,法定代表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金5万元,()川09刑终24号】

原公诉机关四川省射洪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田某某,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4月22日因被射洪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12月23日经四川省射洪市人民法院决定,由射洪市公安局执行逮捕。2月10日被本院取保候审。

原判认定,5月13日,射洪万福养生养老苑(以下简称万福养老苑)经射洪市民政局审核并注册成立,法人田某某,开办资金人民币(以下均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被告人田某某出资比例100%,业务范围为养老服务咨询,养老产业规划、运营,养老服务人力资源培训、老人全天候护理照料,业务主管单位为射洪市民政局。

6月1日,万福养老苑经射洪市民政局审查批准,获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其服务范围为自理、半自理、完全不能自理老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籍、文化娱乐等,有效期限自6月1日至6月。

3月31日,四川万福缘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福缘)经射洪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登记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田某某,注册资本壹仟万元,经营范围为养老服务;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于11月28日被吊销。

8月,田某某拟筹建洋溪镇桃花山养老基地。为筹措桃花山养老基地建设资金,田某某聘请敬宇攀、董玲芝等人组建营销团队,印制宣传单到射洪城区老年人聚集场所散发,邀请老年人到公司听讲座,营销人员通过讲座鼓动老年人向万福养老苑预缴养老金,田某某收到预缴的养老金后,万福养老苑与客户签订《射洪万福养生养老苑(入住消费)养生养老服务合同书》,承诺按照预缴金额的不同,在预缴养老金客户不入住期间,养老苑将向其赠送(返还)一定天数的标准间床位费(床位费价格为每月560元),一年一结,满三年退还本金。

8月至7月,田某某以上述方式吸收鲜友方(男,75岁)等25户存款115.5万元投入到洋溪镇桃花山养老基地建设。3月,田某某因资金链断裂未能按期还本付息。

经四川中衡安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8月至11月15日,射洪万福养生养老苑向25户以“预交养老金”的名义间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115.5万元,共计支付利息6.0858万元。

1月1日至9月9日,田某某向预存养老金客户鲜某某、敬大某、林素某退还共计0.7641万元。共造成经济损失108.6501万元。

1月7日,田某某经办案民警电话通知到案,提交了相关案件材料;4月21日,田某某经办案民警电话通知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

田某某向四川省射洪市人民法院缴纳涉案款32000元。射洪市公安局对田某某名下位于射洪市××镇××路××市场内1-5层住房、射洪市太和镇磨咀村十三组集体用地予以查封。

上述事实,有经原庭审质证、认证的法律文书、书证、审计报告、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证据证实。

原判认为,被告人田某某未经国务院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聘请人员,组建营销团队,以散发传单、开办讲座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以承诺还本付息的方式变相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数额巨大,扰乱金融管理秩序,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应当承担与其罪行相适应的刑事责任。

田某某经办案民警电话通知,主动到案,提供相关资料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田某某偿还比例低,且无可供执行资产,提出的还款方案期限过长,根据其犯罪事实、情节、悔罪表现及化债情况,不宜对其适用缓刑。

据此,判决:

一、被告人田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二、对被告人田某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08.6501万元予以追缴,并发还集资参与人;

三、对查封的财产依法处置。

莒南开发的楼盘,虚假宣传,偷工减料。业主以当时最高的价格,买了个垃圾。(1)样板间、销售宣传入户门为子母门,实际为普通门;(2)洋房太阳能为老式屋顶太阳能,淘宝上能搜到,300元包邮的杂牌劣质太阳能;(3)地暖管数量不够,偷工减料,总阀在墙外;(4)销售宣传车位为产权车位,最后签合同为租赁协议,实际为无产权车位;(5)洋房只给1、2楼公共区域装修,其它楼层不给装修,不贴瓷砖,地面是水泥地面,墙面为普通白墙;(6)销售、宣传单页绿化是七重园林,实际绿化只有草皮、冬青;(7)外墙防水已做完,下雨天漏水严重,业主想去看看漏雨情况,结果所有门全锁了,严防死守,大门都不让业主进……去售楼处询问,人家就说完全符合合同,不能以宣传为准。合同很虚,实质内容几乎没有,老百姓买期房,都是听宣传,要不你的样板间、宣传材料干啥用的?现在辣椒水更牛逼了,公然威胁业主家人财产安全?销售经理发微信威胁完了,营销总监威胁。金水湾售楼处

在深圳一栋在建楼盘的横幅上,很明显一路上写着四个大字“5万定金”。仔细看,大字下面有两个小字“次支”。当你一起读的时候,它是“50000的首期付款”。太坑了!房地产开发商真的是玩套路的专家!

网友们表示:

不贪便宜,一切套路都没用。而且,这属于营销方式,只要买房的没有多花钱,就不能算套路。

就凭这一点就可以认定这个开发商肯定不可靠,没必要去这些楼盘看房。

应该打击这些行为,现在到处卖东西都是这样写,一元99一斤,1元写得大大的99写的比蚂蚁还小,走到前面很仔细才看得清楚。

所以要量力而行,没能力不要想买房,否则很容易上当。虽然住着高楼大厦搞得生活过得人不人鬼不鬼的,现在这样的穷人可能多得很。

资本家的套路,买产品之前:大爷买货吗?搞活动有优惠,买产品之后:你哪位?

现在这种有很多,我爸看宣传单十几万一套房,打电话去问人家说你没看到后面有个起吗?我爸又拿起来仔细看了一遍的确有个起印的很小不注意都看不到。

这套路还是一般的,我们这里有零首付购房,签完合同告诉你首付分期,交房前要付清首付款。

就是全款五万我也不心动,第一我不缺房子,第四我喜欢在农村住,种点小菜花草水果就知足了。

看条幅就知道是没有诚信开发商,这样的房最好不要买。开始就玩套路坑人以后还不知道有多少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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