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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管理办法》第9条明确规定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增加“发包人要求”,版示范文本根据该规定新设《发包人要求》作为合同附件,以及发包人应当提供《项目清单》,承包人据此制作《价格清单》、《承包人建议书》等。尽可能提高合同内容约定的准确性,避免合同履行中变更、索赔等争议。
【版合同内容】
1.1.1.6 《发包人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发包人要求》的文件,其中列明工程的目的、范围、设计与其他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
1.1.1.7 项目清单:是指发包人提供的载明工程总承包项目勘察费(如果有)、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暂估价、暂列金额和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内容的项目明细。
1.1.1.8 价格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发包人提供的项目清单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清单。
1.1.1.9 承包人建议书: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承包人建议书的文件。承包人建议书由承包人随投标函一起提交。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 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4) 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
(5) 通用合同条件;
(6) 承包人建议书;
(7) 价格清单;
(8) 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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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36000元的手表被调包了,只赔我100多元,这就是霸王条款!”广东广州,女子通过快递的“代收货款”服务,给顾客寄一只价值36000元的手表,但顾客却选择了拒收!而女子收到退回的表后,发现手表被调包!但快递公司称:没有保价,只能赔偿7倍的运费!
鲁女士做手表生意,这次客户买的表要36000元,比较贵重!所以鲁女士选择“代收货款”服务,虽然手续费要992元,但为了手表不寄丢或者损坏,这钱鲁女士也愿意交!
在鲁女士看来,客户收到货后,快递员可以看着他验货收款,如果客户要,就直接收钱。如果客户不要,快递员就把表拿回来,所以给了代收服务费后,她就没有再选择保价!
而快递是12月30日寄出的,目的是宁夏,运费23元!
正常派送时间是1月2日中午,但当天客户没接电话,派送不成功!
于是快递员重新和客户改了派送时间,改成了1月4日早上,但当时客户选择了拒签!
客户拒签的原因鲁女士暂不知情,但知道这笔生意没做成后,她感觉心里挺遗憾的。而收到退回的手表后,她傻眼了,手表居然被调包了!
因为鲁女士发货前拍了手表的照片,而现在寄回来的手表包装、表带上的标签被撕开了,而且表带上的纹路和自己寄出的那款明细不区别,所以手表明显被调包了!
鲁女士急了,她不知道快递是被快递员调包的,还是客户趁快递员不注意调包的,但现在自己给快递公司寄快递,客户选择了拒签,那快递公司就应该把自己的快递毫发无损地归还!
所以,鲁女士认为快递公司要对此负责,但她打客服电话时,客服表示鲁女士没有给手表保价,所以按照公司的规定,只能赔偿鲁女士7倍的与运费!
鲁女士急了,36000多元的手表,因为没保价只赔161元,这不是霸王条款吗?
鲁女士认为,自己给快递公司快递费寄东西,快递公司有义务保证快递安全到达或者退还,为什么还需要另外保价?
我认为这件事情应该理性分析,先报案确定东西到底是被谁调包的,然后再去追究谁的责任比较合理!
有接触过快递的就只有快递公司的人员和客户,快递员短时间内找到一样的物品替换,这种可能性比较小!而客户下单买手表,然后提前准备好假货调包的可能性比较大!
如果是客户调包的手表,那客户的行为就构成了盗窃罪,36000元够刑事立案!
而快递员在客户签收的时候没有盯着客户,让客户调包成功,所以快递员的责任肯定也有!
在这种情况下,鲁女士应该是要求客户赔偿,因为是客户偷了手表!然后要求快递公司给予一部分的补偿!
但是,如果这事情跟客户没关系,客户没碰快递就选择拒收,那问题就出现在快递公司员工监守自盗身上。
如果快递公司不能举证他们的员工没有动过手表,那快递公司不管鲁女士有没有保价,都应该赔偿鲁女士的损失,而不是只赔偿7倍运费!
因为员工在工作中违法犯罪,给顾客造成损失的,单位要先承担赔偿的责任,再向员工追偿!
另外,鲁女士说手表是36000元也应该提供证据支持,这不是她说了算的!要以实际市场价为准!
当然,退回的包裹是快递员走后鲁女士才发现的,所以也不排除鲁女士自身调包的可能性,如果是她自导自演,那鲁女士也涉嫌诈骗!
那么,没保价的快递丢了,快递公司到底该不该赔偿呢?
按照《邮政法》的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保价),按照其约定的保价赔付,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因此,如果鲁女士有证据能够证明所投寄的货物价值,即使没购买保价,也应获赔手表的市场价!
快递公司以未保价为由拒赔,确实是霸王条款!单方面免责无效,这样的格式声明剥夺消费者的权利!
个人建议报案查清楚,这样鲁女士才能挽回损失!是快递公司的责任,坚决让他们承担,如果是客户的责任,则应该严惩这种客户!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呢?
投资古玩名表以真、精、新的古玩袋表最有价值。真就是真品,不可以假;精,即是同类产品中的精品;新,是古玩表要完美如新,完全不可以破旧或不完整不全。在收集保藏古旧时钟时,首先要弄明白其产地、时代、品质、功能、格式及机械建构等方面的事情状况,耐性检查表盘和机芯后板,以趁早钟、表壳等,仔细查看其落款签字来表决是否购买,一个外表和机件均是原装的表,比从新绘写外表而小局部零件又是配备布置的表,价值可以相差几倍;要注意其品相,并挑选样式奇崛、少见,或镶有宝石、彩色绘画以及珐琅等并最好是出自辩论名实问题的派别的时钟。
鉴别古玩表真伪,首先要看表的外壳。这主要是看手表的表面打磨的程度,色彩的明亮及做工的细致来辨别。同时必须要敞开表壳,仔细查看后底盖的标记,一般牌名会标记在表壳半中腰。还要看时钟走得是否妥当,油丝有没有缠在一块儿,配件有没有磨耗迹象,表的滴答声是不是清楚悦耳等。其非主要看有没有牌子的标记,以及标记是不是后来盖上去的,主要是看这块表的表壳和表芯,查看是不是组装的。
收集保藏手表不要越过自个儿有经验范围去购买,也不应当用价格来权衡一只表的好坏,自个儿喜欢才是最关紧的;由于收集保藏市场上手表的格式和品类非常多,我们最好是先学点只是多惊雷点经验再去购买,购买的时候一定要选自己的喜欢的。再决定购买一款手表的时候我们不要急于去买,最好先静观一段时间。宁可错过也不买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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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某以2399元的标准预定了22桌婚宴,预付了定金20000元。酒店认为每桌费用是2499元,扣除定金后,高某还应支付剩余婚宴费用35359元。
但高某认为酒店在服务过程中,不仅上错了一道菜,还用红烧肉代替了约定的扒全肘,更可气的是好几道菜还有苍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因此拒绝向酒店付款。
酒店只好提起诉讼,要求高某支付剩余婚宴费用35359元以及利息。高某也不甘示弱,接着提起了反诉,要求酒店退还定金2万元,并支付十倍赔偿23990元。
双方的主要争议有:1、婚宴标准到底是2399元还是2499元?2、酒店有没有上错菜?3、酒店的菜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对于【焦点1婚宴标准】,酒店提供的《婚宴协议书》载明的是2499元,而高某手中的协议价格却是空白的,什么都没有写,但高某有手写的菜单,显示由2499元改为了2399元。
法院认为《婚宴协议书》是酒店提供的格式合同,在双方分别持有的合同载明的婚宴价格不一致的情况下,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合同一方的解释,因此法院采信高某的证据,认定婚宴标准为每桌2399元。
对于【焦点2酒店是否上错菜】,高某提出,婚庆当天,酒店因服务员临时调用,对各个婚庆场地不熟,致使酒店未按照约定的菜单上菜,与相邻的多个婚庆菜肴相混淆,最多上错菜的一桌多达十道。
对此高某提供了和酒店经理的一段录音,证明酒店有几桌没有上扒全肘这道菜,录音中还有经理愿意赔偿的内容。
法院认为酒店却对部分婚宴酒席少上了扒全肘这道菜,必然对高某的婚宴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故应当减少高某向酒店支付的服务费用,具体数额由法院酌定。
对于【焦点3酒店的菜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高某称菜里有苍蝇,并提供了部分照片,但照片并不正直接证明,证据不充分,法院不予认可。
经过审理,法院结合案件情况,支持高某扣减的婚宴费用为10359元,仅支持向酒店支付25000元,另因酒店违约,高某无须支付利息。
另外由于高某的证据不足,驳回了其主张退还定金20000元及十倍赔偿的诉求请求。
@荔枝看法
结婚是人生一大喜事,祝福和喜庆都浓缩在婚礼和婚宴上,作为酒店应当为每一对新人提供好服务,全面履行好婚宴服务。
婚宴服务对于新婚夫妻及其双方亲朋好友具有特殊意义,且提供服务一方往往收取高于一般餐饮服务合同标准的服务费用,因此理应提供高于一般餐饮服务合同服务水平的服务。
而酒店弄错菜的行为,在法律上来说,属于酒店的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由于双方的婚宴协议已经履行完毕,而协议中又没有明确约定酒店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方式,法院结合案件实际情况,通过自由裁量权酌定扣减的10359元,性质上属于酒店承担的责任。
对于婚宴标准的问题,到底是2399元还是2499元,酒店的协议有价格,而给高某的却是空白,如果高某没有手写的菜单,应当以酒店的协议为准。
但在高某有手写菜单情况下,可以证明对婚宴标准进行了变更,根据《民法典》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应当作出对酒店的不利解释,采信高某主张的2399元。
而对于菜品是否合格的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高某举证证明。但高某仅提供了照片,且婚宴也已经使用完毕,并不能说明质量问题。
鉴于高某的证据不充分,法院依法不予支持,是公正而合理的。
建议接受婚宴服务的酒店,一定要把服务质量提上去,一场好的婚宴,不仅是对新人的美好祝福,也是自身承接更多婚宴的信誉和口碑。
您怎么看?
(来源裁判文书网,图片无关)
#律师来帮忙# #北京头条#
为什么一副油画能卖出几千万美元?解读世界上最昂贵的十幅油画——(1)
第十幅《White Center》售价72,840,000美元 作者Mark Rothko
该作品于5月由苏富比(Sotheby’s)代表大卫·洛克菲勒(David Rockefeller)出售给卡塔尔王室——谢赫·哈马德·本·哈利法·阿勒萨尼和他的妻子谢赫·莫扎。
这幅画以7284万美元的价格成交,刷新了当时战后最昂贵的艺术品拍卖纪录。 White Center是马克·罗斯科标志性多格式样式的一部分:在大画布上有几块分层的互补色。这幅画是从上到下的,一个黄色的水平矩形,一个黑色的水平条纹,一个狭窄的白色矩形带,下半部分是薰衣草,玫瑰地面的上半部分颜色较深,下半部分为浅色。尺寸为205.8×141厘米。
马克·罗斯科(Mark Rothko)1903年出生于俄罗斯。与许多抽象表现主义画家一样,他将绘画视为自我的启示,这是对画家内在情绪和心理状态的隐喻。然而,他还注重观者在这种主观表达艺术中所占的一席之地。他建议在近距离和昏暗的光线下观看他的画,希望将观众浸入色彩中。在这幅画这样中,画家故意将有限的矩形结构按松散的垂直顺序排列,以期探索无限范围的和谐色彩和比例关系。颜色在这里既充当空间、又充当光,其实现的效果类似于流过彩色玻璃窗的光线散射。
这幅画在当时如此昂贵的原因与它的出处不无关系。它的前拥有者是美国著名的钢铁寡头洛克菲勒家族第三代——大卫·洛克菲勒(是位传奇人物,简介在下方)于1960年以近1000美元的价格购入,并收藏于他在纽约洛克菲勒中心56层的美术馆中,该美术馆还收藏有毕加索、高更等的作品。然而谁会料到半个世纪以后,White Center竟涨到如此天价。
大卫·洛克菲勒(David Rockefeller,196月12日-3月20日),196月12日出生于美国纽约,企业家。大卫·洛克菲勒是洛克菲勒家族的第三代,是兄弟中最小的一个,也是最出色能干的一个。他的事业不在石油上,而在大名鼎鼎、位列世界十大银行第六位的曼哈顿银行上。他任该银行执行委员会主席兼总经理以后,使该银行从资金二十亿美元上升到资产净值达三十四亿美元。3月20日,美国亿万富豪大卫·洛克菲勒(去世,享年101岁。
小结:一件艺术品的价值不仅仅与它的品质有关,还与它的出处有关。“出处”是艺术界的术语,一般一幅艺术品旁边的附注都会标明谁曾经拥有过该作品。正如在咱们中国的国画中,你会看到画旁边有很多印章,这些印章就代表着曾经拥有过这幅画的人是谁,这也是鉴赏家辨别真伪的途径之一。
#宜昌头条#一本书居然定价4700元??一本叢刊定价8000元???
偶然查找资料,发现家里还保存有一本1951年出版发行的工作叢刊,从左至右打开,从上至下的格式,还有一些繁体字居然不认得,唉,书读少了!
就这本书发行时间来看,至今有71年了,而关于定价,若是以当下的价格来估值肯定不对,查阅了一些资料,1951年的1万元人民币,到了1955年只能兑换1元人民币,1000元也差不多1角钱,4700元估计也就0.47元左右了。
这个月去书店买了5本书,却花了200多!#走遍宜昌#
一建《管理》
第六章第七节 国际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一、国际常用的施工承包合同条件
1.FIDIC系列合同条件
①《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
该合同主要用于由发包人设计的或由咨询工程师设计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土木工程的施工项目。合同计价方式属于单价合同。一般情况下,单价可随各类物价的波动而调整。
业主委派工程师管理合同,监督工程进度、质量,签发支付证书、接收证书和履约证书,处理合同管理中的有关事项。
②《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新黄皮书”
适用于由承包商做绝大部分设计的工程项目,承包商要按照业主的要求进行设计、提供设备以及建造其他工程(可能包括土木、机械、电力等工程的组合)。合同计价采用总价合同方式,如果发生法规规定的变化或物价波动,合同价格可随之调整。其合同管理与《施工合同条件》下由工程师负责合同管理的模式基本类似。
③《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银皮书”
适用于在交钥匙的基础上进行的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承包商要负责所有的设计、采购和建造工作,在交钥匙时,要提供一个设施配备完整、可以投产运行的项目。合同计价采用固定总价方式,只有在某些特定风险出现时才调整价格。没有业主委托的工程师这一角色,由业主或业主代表管理合同和工程的具体实施。承包商要承担较大的风险。
④《简明合同格式》
该合同条件主要适用于投资额较低的一般不需要分包的建筑工程或设施,或尽管投资额较高,但工作内容简单、重复,或建设周期短。
合同计价可以采用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或其他方式。
2.英国JCT合同条件
JCT的建筑工程合同条件用于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主要适用于传统的施工总承包,属于总价合同。还适用于DB模式、MC模式的合同条件。
3.美国AIA系列合同条件
AIA文件分为A、B、C、D、F、G、INT系列。
二、施工承包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般包括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1.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争议是最常见也是最有效的方式,也是应该首选的最基本的方式。
2.调解
优点:
①提出调解,能较好的表达双方对协商谈判结果的不满意和争取解决争议的决心。
②由于调解人的介入,增加了解决争议的公正性,双方都会顾及声誉和影响,容易接受调解人的劝说和意见。
③程序简单,灵活性较大,调解不成,不影响采取其他解决途径。
④节约时间、精力和费用。
⑤双方关系仍比较友好,不伤感情。
3.仲裁
3.1仲裁的概念
仲裁是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争议解决的常用方式。
3.2仲裁的地点
①工程所在国
②被诉方所在国
③约定的第三国
3.3仲裁的效力
我国,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
3.4仲裁的特点
①效率高、周期短、费用少
②保密性
③专业化
4.DAB(争端裁决委员会)方式
4.1DAB方式的概念
合同双方经过协商,选定一个独立公正的争端裁决委员会(DAB),当发生合同争议时,由该委员会对其争议作出决定。
合同双方在收到决定后28天内,均未提出异议,则该决定即是最终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4.2DAB的任命
争端裁决委员会可以由一人、三人或者五人组成,其任命通常有三种方式:
①常任争端裁决委员会
②特聘争端裁决委员会
③由工程师兼任
4.3DAB的报酬
业主和承包商应该按照支付条件各自支付其中的一半。
4.4DAB的优点
①DAB委员可以在项目开始时就介入项目,了解项目管理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
②DAB委员公正性、中立性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可以保证他们的决定不带有任何主观倾向或偏见。DAB的委员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实践经验,特别是具有项目施工方面的丰富经验。
③周期短,可以及时解决争议。
④DAB的费用较低。
⑤DAB委员是发包人和承包人自己的选择的,其裁决意见容易为他们所接受。
⑥由于DAB提出的裁决不是强制性的,不具有终局性,合同双方或一方对裁决不满意,仍然可以提请仲裁或诉讼。
【ktv定价88元一份小龙虾涉嫌价格违法,被罚1万】
近日,广东东莞一娱乐公司被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1000元。企查查APP显示,处罚事由为,当事人从事KTV娱乐经营活动,于5月20日设置广告牌推广小吃,广告牌主要内容为“香辣小龙虾原价88元/份 会员价68元/份”,当事人无法提供“原价88元/份”的证据,构成价格违法行为,罚款1万元。另查明,当事人在经营场所设置了广告牌推广会员卡,并备注:卡内余额不可提现及退款,构成格式合同违法行为,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