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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高位推进“监督服务微信群”建设工作

时间:2019-10-16 08:4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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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高位推进“监督服务微信群”建设工作

绥宁新闻网讯 9月17日下午,全县“监督服务微信群”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召开,传达贯彻全市“监督服务微信群”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动员部署全县“监督服务微信群”工作。县委副书记唐宏华作动员讲话,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唐远伟主持会议。

会议明确,全县将按照“一村(社区)一群,一户一人”原则建立“监督服务微信群”,实现民声民意、部门处理、信息公开、监察监督“同网共看、同线共管、同频共振”;依托“监督服务微信群”平台强化县乡村三级信息直通,横向打通各级政务部门,实现有效的监督、管理和指导;通过引入智能客服、工单智能辅助分派、诉求流转智能优化等手段,提升对群众诉求的自动分析能力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实现开展宣传教育、推进便民服务、监督村权运行、促进基层建设、助力脱贫攻坚五大功能,做到“村权受监督、三务全公开、信访不出村、村民更自治”,推动“廉洁村居”建设和基层信访问题解决,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会议指出,建立“监督服务微信群”,上级有明确要求,现实有迫切需要,群众有殷切期盼。做好“监督服务微信群”工作,关键要抓好建群、用群、管群三个环节。各乡镇要广泛宣传发动,做好引导村民入群工作,确保按照既定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入群任务。加强入群村民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合理反映诉求,理性用群、依规用群、和谐用群。坚持把解决群众诉求作为监督服务重点,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责权限主动认领问题,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

会议要求,在县委直接领导和县纪委监委牵头组织下,建立“党委主导、纪委主抓、部门联动、乡(镇)负主责、村(社区)抓落实”四级联动机制。要压实两个责任,压实各级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和县乡纪委的监督责任。要形成工作合力,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密切配合,推动与群众交流互动常态化、便利化,回复和办理群众反映问题诉求高效化、制度化。要加强督查考核,将“监督服务微信群”工作情况纳入全县绩效考核范围,对搞形式、走过场、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会议强调,建立“监督服务微信群”,是一项高位推动、便民利民的网上群众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围绕“五大功能”、“四个目标”和三个环节,做到学习宣传好、方案制定好、人员到位好、作用发挥好,让群众的事我们来办,我们办的事群众来监督,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编辑:责编秦玲玲)

【来源:绥宁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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