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上公务员后,因为没通过试用期所以被单位取消录用,会不会影响再次报考事业单位?首先,没有任何规定说明,被党政机关公务员岗位辞职或开除后,不能再次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其次,不管是公务员考试还是事业单位考试,都没有规定这类人不能再次报考。
在公务员管理规定中,有专门针对那些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辞退的规定,如果考生在上岸后不满足岗位的任职规定,被机关单位开除或辞退也很正常。同样,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考,也都有具体的规定,只要符合报考条件就可以参加报名考试,如果不符合规定就不能参加。
事实上这个问题并不难理解,因为被取消录用和再次参加考试,本来就是两件不同的事。很多考生在报考公职岗位失败后,总是觉得自己被针对了,所以才上岸失败。其实,考生的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公职考试不同于其他考试,在整个招录过程中都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政策。举个例子,就算你是某省省长的儿子,在报考公务员的时候也没有任何后门可走,能不能上岸全靠个人能力。
被单位取消录用的原因也分为很多种,有些原因确实对之后再次参加公职考试会有很大的影响,有的则不受任何影响。如果因为能力原因不能再胜任岗位工作,或者是因为自己的失误对工作造成损失,只是会现有岗位存在一定的影响,对之后再次报考事业单位并没有任何影响。充其量只是在政审环节会处于劣势,仅此而已。
如果因严重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一旦被用人单位开除后,将不能再报考任何公职岗位。因为所有的公职类岗位都有最基本的资格审查,这些都是在限制参考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