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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武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

时间:2022-08-25 23: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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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武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

原标题::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133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114495、114646 债券简称:、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

二次会议于 年9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对有关事

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9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

3、10月16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转来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福建建工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控股上市公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批复》(闽国资函运营[]454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方案,公司于次日披露《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获得福

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

-157)。

4、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在

年10月20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5、10月25日,公司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

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进行公告。

6、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

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关于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7、12月12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

记工作完成,上市日期为12月14日。

8、5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离职人员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股票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马

协标、王军泓2人因离职已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同意

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2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回购价格6.02元/股。7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万股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007,463,640股。至此,

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将调整为72名,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调整为7,867,500股。

9、9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以9月3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0名激励对象授予86万股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9月13日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

上市日期为9月17日。

10、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离职人员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股票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王仙冬、吴帮东、郑官塘、伍传和4人因离职已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激励条件,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57.2027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58439元/股。3月1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57.2027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变

更为1,310,050,649股。至此,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将

调整为78名,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1051.6191股。

11、6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42次会议、第六届

监事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离职人员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股票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徐文

钦女士和吴自涛先生等2人因离职已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条

件,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31.万股

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3.770330元/股。10月9日,公司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31.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571,748,764股。至此,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将调整

为76名,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12,307,415股。

12、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

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离职人员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股票的议案》。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

王勇先生和陈冠东先生因离职已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

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3.4011万股进

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770330元/股。

13、 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第六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期解锁事宜。

14、 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第六

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

成就,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期解锁事宜。

除此之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公司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无差异。

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条

件达成情况

(一)解锁期届满

根据公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锁比例为33%。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29次会议,确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予日为9月3日,上市日期为9月17日,因此,自 年

9 月17 日起,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第一期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

限制性股票总量的33%。上述10名符合解锁条件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

励对象共持有限制性股票103.2万股(原授予股数86万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0.07%。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比例为33%,数量为34.056万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2%。

(二)解锁条件成就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业绩及考核情况说明

公司度和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净利润平均值为27,746.34万元,较度的18,943.65万元增长

46.47%,高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28%的增长

目标,也高于31.06%的行业平均增长目标。度每股收益0.2034元/

股和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101.02%,均高于设定的指标0.1538元/

股和7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及完成情况如下:

项目

比较基数(度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度起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

润平均值较度增长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每股收益(元/

股)

营业利润

占利润总

额的比例

绩指标

18,943.65万元

不低于28%且不低于所属行业平

均水平

不低于0.2(按

末股本调

整为0.1538)

75%

际完成

度和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净利润分别为25,190.50万

元和30,302.18万元,平均值为

27,746.34万元,较度增

长46.47%,大于28%且大于行业

平均值31.06%[注]。

0.2034

101.02%

注:行业数据来源于Wind。

4、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前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

及以上,依据公司业绩情况及解锁时间表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当期应解

锁限制性股票完全解锁;若激励对象前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合格,

则当期应解锁部分不得解锁,由公司统一按照授予价格与当时股票市价的

孰低值回购注销。

公司10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

及以上,均符合第一期解锁条件。

三、本次可解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公司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86万股。7月18日,因实施公司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变量为103.2万

股。10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均满足本次解锁条件,共持有限制

性股票103.2万股(原授予股数8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

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比例为33%,数量为34.05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0.022%。解锁情况详见下表:

姓名

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

数量(股)

已回购

注销数

量(股)

本次解锁

限制性股

票数量

(股)

剩余未解锁

限制性股票

数量(股)

本次解锁

占授予限

制性股票

总数的比

例(%)

本次解

锁占目

前总股

本的比

例(%)

中层正职、副职及下属单

位核心管理人员(10人)

1,032,000

340,560

691,440

33

0.022

合计

1,032,000

340,560

691,440

33

0.022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

件成就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业绩指标符合解锁

条件,且10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

及以上,资格合法有效,均满足本次解锁条件。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一致同意上述10名激励对象在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锁期

内按比例解锁。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的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

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

2、独立董事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

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包括公司整体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

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3、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

安排(包括解锁期限、解锁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预留授予部分符合第一期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0名。

5、本次解锁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有效激励公

司核心骨干创新发展的动力,为公司未来长效发展不断做出贡献。

综上,公司本次董事会决议内容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度业绩达到《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

定的考核指标,且10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度考核结果

均为合格及以上,均符合第一期解锁条件。同意公司办理股权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相关事宜。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与批准;本次解除限

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本次解除

限售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办理信息披露、解除限售登记等相关事宜。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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