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600字范文 >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甘肃省教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甘肃省教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3-31 10:41:25

相关推荐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甘肃省教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1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省属各高校、各科研院所:

《关于加快甘肃省教育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甘肃省教育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教育发展水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37号)精神,结合《甘肃省 十三五 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为主题,把加强最薄弱环节作为优先任务,把优化调整资源配置作为根本措施,把创新体制机制作为重要保障,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全面提升教育发展水平,为我省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协调。加强顶层设计,把教育事业改革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确保各项政策相互配套、相互支撑,形成合力。发挥市场、企业、社会组织作用,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教育发展,促进各级各类教育顺畅衔接和公办民办教育共同发展。

2.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从全省贫困地区和最薄弱的环节做起,把解决最突出、最困难的问题作为根本着力点,把提升最贫困地区教育供给能力、提高最困难人群受教育水平作为优先任务,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保障每个孩子受教育的权利。

3.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改革促发展,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建立标准、完善机制,着力简政放权,营造良好办学环境,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总体目标。到,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标,教育普及程度明显提高,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和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教育结构更趋合理,教育质量明显提升,教育保障机制更加健全,教育精准扶贫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显著增加,教育支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教育发展总体水平与发达地区差距缩小,接近或总体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扎实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充分发挥教育在脱贫攻坚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健全教育精准扶贫政策、保障体系和监管机制,新增教育资源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不断优化贫困地区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提升贫困地区教育发展水平。

1.积极争取与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共建教育精准扶贫国家级示范区。以集中连片特困贫困县为主战场,统筹插花型贫困县,聚焦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薄弱学校、贫困家庭、贫困人口,整合教育工程项目,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共同推进全省教育精准扶贫。

2.完善教育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为各项扶贫政策精准落实提供依据。聚焦贫困群众面临的困难与问题,努力构建到村、到户、到人的教育精准扶贫体系。完善并落实 9+1 教育扶贫专项支持计划和支持革命老区教育跨越式发展行动计划,继续实施各类扶贫专项招生计划,确保教育扶贫政策精准兑现到位。

3.健全完善覆盖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并适时提高资助标准,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享受各类资助政策。实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覆盖政策,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全面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政策。率先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继续给予助学金补助。对进入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免除(补助)学费和书本费。推广 9+3 免费教育模式,重点支持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初中毕业生,到省内和东西协作对口帮扶省份接受中职教育。

4.优化整合教育资源配置,集中力量扩大贫困地区教育资源,推动学前教育资源向行政村延伸。加快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继续加大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 三通两平台 建设和 互联网+ 教育发展,使贫困地区学校特别是农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创新乡村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交流机制、激励机制、县域内教师编制动态调节机制、校长选拔与交流机制,着力破解农村学校师资结构性短缺矛盾,提升贫困地区农村学校教育质量。

(二)积极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以扩充资源为核心、加强师资为重点、健全管理为支撑,构建农村学前教育体系,加快推进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到,实现革命老区和藏区有需求的贫困村幼儿园全覆盖;到,全省实现有需求的贫困村幼儿园全覆盖,基本普及农村学前教育,农村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

1.按照 四个有利于 (即有利于利用小学富余校舍和师资办园、有利于方便幼儿就近安全入园、有利于乡镇街道分级管理办园、有利于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办园)原则,科学规划、精准布点,积极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根据人口规模及分布情况,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网络。重点依托农村现有小学富余校舍资源改造建设幼儿园,根据实际需求改善教学点校舍条件,举办附设幼儿班,推动学前教育资源向行政村延伸。按标准配备玩教具,提供基本保教条件。制定和落实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保障公办园正常运转。支持企事业单位所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提供普惠性服务。

2.制定普惠性民办园认定管理办法,出台普惠性民办园扶持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增加农村普惠性民办园数量。通过提供合理用地、减免租金等方式,支持农村普惠性民办园建设。落实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对收费合理、管理规范、质量较高、面向大众的普惠性民办园进行扶持,提高普惠性民办园保障能力。鼓励市、县采取 公建民营 形式举办幼儿园。通过派驻公办教师、纳入巡回支教范围、支持教师培训、开展教研指导等方式,提升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

3.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在地方事业单位编制总量内合理调配,配齐农村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落实每班 两教一保 要求。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多渠道补充机制,通过培养、招录、转岗、支教等多种方式补充幼儿园教师。办好中等师范学校和高职(高专)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深化学前教育师资培养模式改革,探索完善 3+2 、 3+4 和 五年一贯制 师范生培养模式,采取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多种方式,为农村学前教育培养更多的合格教师。积极引导中小学富余教师转岗到幼儿园任教。开展对农村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支持解决好公办园非在编教师、集体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对长期在农村幼儿园工作的教师,在职务(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倾斜。加大 三区 支教、巡回支教和大学生顶岗支教实施力度,每年选派2000名园长、教师、大学生和志愿者支教。

4.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与保障体制,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辖区内园所布局、师资建设、经费投入、质量保障和规范管理等。探索以中心园为依托的业务管理模式,在保育教育、玩教具配备、师资培训、资源共享、巡回支教人员安排等方面提供具体指导。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幼儿园归口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制定农村学前教育办园(班)基本标准,严格执行登记注册制度。落实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完善学前教育免除(补助)保教费政策,鼓励开展 学前教育助学券 试点工作。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资助力度。健全关爱体系,着力保证农村留守儿童入园。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监管和应急防范机制,切实加强对幼儿园的安全管理,确保幼儿安全。

5.坚持科学保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规范办园行为,防止和纠正幼儿教育 小学化 倾向。构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定期开展示范园的评估、指导及督查工作,确保在园儿童接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三)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义务教育学校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初中向城镇集中、小学向乡镇集中、教学点向行政村集中的总体思路,优化中小学布局,推进标准化建设,提升农村教师队伍总体水平,缩小城乡差距、校际差距。继续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以下简称 全面改薄 )、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营养改善计划等重大工程项目,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到,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创建任务。

1.因地制宜,办好必要的教学点和村小学,方便乡村学生就近就学。制定教学点办学条件、教师配备等基本标准。按标准配备教学点和村小学教室、课桌椅、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运动场地和音体美器材,满足基本教学需求。配备安全饮水设施、伙房设备,配置卫生厕所。实现教学点和村小学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有条件的地方接入宽带网络。通过走教、支教等多种途径,使教学点和村小学拥有必要的专业教师,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优先安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到教学点和村小学任教。强化中心校对教学点和村小学教师配备、课程安排、业务指导等统筹管理作用。经费投入向教学点和村小学倾斜,不足100人的教学点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

2.持续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通过 全面改薄 、寄宿制学校建设等工程项目,按国家规定标准加快建设和改善学生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设施,实现 一人一床位 ,消除 大通铺 现象,满足室内就餐需求,满足卫生无害如厕。改善寒冷地区学校冬季取暖条件,保证取暖经费。结合学校实际改善体育和艺术教育场地,配备音体美器材,建好图书馆(室)、广播站、活动室,满足教学和文化生活需要。制定寄宿制学校教辅人员配置方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备必要的教职员工,有效开展生活指导、心理健康、卫生保健、后勤服务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关爱乡村留守儿童,优先保障留守儿童寄宿需求。探索建立寄宿制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机制,提高寄宿制学校运转保障能力。到,全省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达到国家标准。

3.主动适应城镇化发展趋势和人口政策变化,充分考虑区域内学生流动、人口出生和学龄人口变化等情况,科学规划学校布局,扩大教育资源并优化配置,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省级制定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市州政府结合实际制定消除大班额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制订具体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到,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4.继续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并扩大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数量。以师范院校为基地,采取免费教育、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方式为乡村学校定向培养更多的优秀教师。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 县管校聘 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调配、岗位设置、教师聘任等方面统一管理。探索 大学区 管理体制,扩大 大学区 和中心校的教师调配权,实现教师在县域内统筹调配,优先保障村小学和教学点需求。逐步推行校长职级制,制定相应规范和标准,选好配强乡村学校校长。建立健全教师和校长合理流动机制,全面实行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定期轮岗、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服务、农村中小学教师到城镇中小学跟班学习、区域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和紧缺学科教师流动教学等制度。扩大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规模。补充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鼓励大学生和优秀退休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建立完善省市县校四级培训体系,分级分类开展教师培训, 国培计划 省级培训 集中支持乡村教师培训。进一步提高农村教师待遇,落实国家对乡村学校教师在职称评定、表彰奖励、深造与进修培训、生活补助等各项政策。省政府对在乡村学校从教以上的教师予以表彰;市县政府要分别对在乡村学校从教以上的教师予以表彰。加大乡村教师周转房建设覆盖面,为乡村教师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住房保障。

5.依据地区经济水平、物价变动等因素,建立营养餐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寄宿制学校食堂供餐模式,加大食堂建设力度,改善学校食堂条件,按与就餐学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100的标准配齐食堂从业人员,其劳务报酬以及食品配送等费用纳入地方同级财政预算,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规范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配送等流程,确保卫生安全。建立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反馈、监测、评估机制,提升营养餐供给水平。

(四)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抢抓省部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助推城镇化建设改革试验区机遇,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发展,使职业教育成为全省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和农村人口市民化、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产业工人转变的主渠道,为加快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和贫困人口精准脱贫提供有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1.通过兼并、委托管理、合作办学等形式整合资源,优化中职学校布局。县域内有2所以上(含2所)中职学校的整合为1所,每个市州重点办好1 2所具有一定规模的中职学校,全省中职学校优化整合到160所左右(其中技工学校控制在40所以内)。全面加强中职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到,全省所有中职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标。建立健全分类分专业的中职学校生均经费标准,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全面落实地方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规定。

2.将高职院校基础能力建设纳入全省教育重点建设工程项目,通过基础技能实训设施、专业技能实训基地、职教集团共享型实训基地等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能力、人才培养能力和服务能力。加强 双师型 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和落实支持教师到企业实践和职业院校面向企业聘请专兼职教师等政策措施。到,新建省级 双师型 教师培养培训基地4 6个, 双师型 教师比例达到50%。支持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国内一流高职院校。

3.围绕全省现代农业、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优势支柱产业、特色富民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民族传统工艺等领域,遴选一批具有相对优势的高职院校,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工程。继续实施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和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计划,建成一批紧贴产业转型升级需求的特色骨干专业(群)。推动职业教育集群化发展,支持职业院校与大中型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全面落实支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政策措施,激发企业(行业)参与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积极性。强化实习实训环节,改善实习实训条件,推广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职业能力和岗位适应训练,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双证书 制度建设。全面开展中职学校监测评估,实行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制度。

(五)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统筹推进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协调发展,继续实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等项目,通过优化学校布局、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加大学生资助力度等措施,不断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

1.根据人口变化趋势和城镇化建设规划,按照普通高中向城区集中的思路,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普通高中。高寒阴湿、连片荒漠、人口稀少的县,可采取联合、异地办学等方式设立1所普通高中。人口少于5万人且初中在校生较少的县,可将基础较好的初中学校改扩建为完全中学,或与其他县联办、合办1所普通高中。人口5万人以上或初中在校生2000人以上的县,应建设1所普通高中。人口较多的县应每10万人设置1所普通高中。人口大县可在距离县城较远的乡镇举办完全中学或独立高中。

2.通过薄弱普通高中改造等项目,加快改善薄弱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到全部达到基本办学标准。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普通高中经费投入机制,在公用经费、专项投入等方面向薄弱普通高中倾斜。利用 特岗计划 ,吸引优秀大学毕业生到薄弱普通高中任教。建立完善普通高中校长、教师交流制度,选派优秀校长、教师到薄弱普通高中任职任教。鼓励示范性高中、优质高中与薄弱普通高中通过建立联盟、集团化办学、委托管理等方式,在课程建设、教学资源、教师培训、管理方式等方面实现共享,提升其整体办学水平。加强薄弱普通高中信息化建设,到全部实现宽带接入,配置多媒体教学设备和计算机网络设备,形成满足基本需求的信息化教育教学环境。

(六)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统筹谋划,分类指导,深化改革,整合各类工程项目,推动全省高校合理定位、办出特色,提升办学能力和办学水平,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支持民办高校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办学质量。贯彻落实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面向贫困地区定向专项招生计划和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扩大全省考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

1.全面落实国家支持中西部高校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政策措施。支持兰州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支持西北师范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建设国内同类院校高水平大学。依托 一带一路 高校战略联盟,推动我省高校与 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高校的交流合作,加快培养服务 一带一路 建设的各类人才。 十三五 期间,重点建设50个左右学术水平较高、优势特色明显、服务能力强的一流学科,着力提升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能力。

2.继续实施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落实省级配套经费,加大对本科院校基础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学科专业与区域发展需求、地方产业结构高度契合,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支持作用的综合性大学,以及学科优势特色突出、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的其他类型本科高校。按照 填平补齐 原则,加强基础教学实验室、专业教学实验室、综合实验训练中心、图书馆等基础办学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加强教学实验用房建设并配备必要设备,提升学校本科教学的实验基础能力。强化实践教学环节,配齐配强实验人员,加强实验教学团队建设,强化教师和实验室人员培训,大力提高教师教学能力。

3.按照 四有 好教师的标准,着力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完善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构建以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的考核评价机制,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科学研究和创新创业的活力。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将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省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统筹规划和管理。继续实施 飞天学者 、 创新团队计划 等省级人才工程项目,支持和鼓励高校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力争两院院士、 长江学者 、 杰出青年 、千人计划等国家级领军人才项目入选数量大幅提高。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的有效办法和途径,稳定高层次人才队伍。加强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加强以中青年教师为重点的教师培训。到,新增领军人才100名左右,高水平创新团队15个左右;每年培训校级干部、中层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分别达到50名、500名和1000名。

4.抢抓国家以合作共建等方式支持中西部高校发展的宝贵机遇,积极争取国家部门、部属院校、企业、行业协会与我省高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共建,并不断丰富与完善合作共建、省校合作的形式与内容、模式与机制。深化省政府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等知名高校的战略合作,促进省部共建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甘肃农业大学、甘肃中医药大学和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的各项政策项目落地,推动省部共建兰州交通大学。探索国家部门、行业、企业、协会与我省高校共建学科、学院和研发中心。结合行业需求和学校办学特色确定共建项目,重点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协同创新、研发基地、成果转化、干部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建。落实政府相关部门管理主体责任和共建责任,在学校建设规划、经费投入、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到,力争2000年前设立的所有本科院校和2000年以来新建的部分本科院校至少与一个国家部门或一所国内高水平大学建立合作共建或校际战略合作关系。

5.积极争取国内高水平大学尤其是东部高校扩大对我省高校的支援范围,拓展支援内容,将重点放在教师培养、教师在职培训、研究生与本科生联合培养、科研基地建设与科研项目合作等方面。用好用足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继续向中西部倾斜的政策,使我省高校教师有更多的出国进修学习培训机会。落实并拓展复旦大学对口支援河西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对口支援西北师范大学、四川大学对口支援西北民族大学、东南大学与西安交通大学对口支援兰州理工大学、同济大学与天津大学对口支援兰州交通大学的合作项目,支持中国人民大学对口支援兰州财经大学。深化团队式支援,鼓励省内高校组团联合争取一所或几所国内高水平大学对口支援。积极推进形成阶梯式支援格局,第一梯队由10所左右国内高水平大学支援我省近10所本科院校;第二梯队由我省10所受援高校、省部共建高校支援其他未共建(受援)本科高校;第三梯队由省内本科院校、东部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与优质高职院校对口支援我省高职(专科)院校。

6.加快2000年以来新建本科院校建设,引导一批条件成熟的新建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向应用型高校转型发展,对试点院校从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倾斜,逐步形成促进转型发展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优化专业结构,减少社会需求少、就业状况差的专业,增加并办好行业、产业、企业急需的紧缺专业。深化教学改革,优化课程设置,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构建以市场需求、职业需要为导向,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的应用技术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建立与企业一体、产学研一体的大型实验实习实训中心(基地)。支持试点高校建立灵活多样的用人机制,改革教师聘任制度和评价办法,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全面开展新建本科院校评估,建立和完善本科教学质量、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估,对办学特色鲜明、紧贴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在招生计划、专业设置等方面给予倾斜;对评估整改不达标的,减少招生规模、严控新设专业。逐步提高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提高学校运行保障能力。落实学校基本建设规划,落实生师比、高学历教师占比要求。到,新建本科院校达到基本办学标准,管理更加规范,质量普遍提升;支持2 3所新建本科院校增列为硕士授权单位,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

(七)推动民族教育加快发展。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中,把民族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特殊支持措施,加大各项政策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倾斜力度,快速提升各级各类教育办学质量,实现民族地区教育跨越发展。到,民族地区整体发展水平及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1.通过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三期)、藏区双语幼儿园专项建设规划等工程项目,加快扩大民族地区学前教育资源。完善落实 控辍保学 机制,重点控制留守儿童和女童辍学现象,巩固提高 两基 成果。 全面改薄 、寄宿制学校建设等工程项目继续向民族地区倾斜,改薄项目资金按在校生数的120%向民族地区倾斜,确保民族地区所有县市如期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提升民族地区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和办学质量。扩大普通高中内地民族班规模,在省内有寄宿条件的省级示范性高中设立内地普通高中民族班,省财政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予以补助。办好兰州新区舟曲中学等异地普通高中。建立藏区普通高中与省级示范性高中 一对一 帮扶机制,推动藏区普通高中发展。通过与省内职业院校合作办学、开展对口支援等途径,加快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

2.坚定不移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建立和完善符合地方实际需要、覆盖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双语教育体系。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不断提高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水平。加快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基础薄弱地区双语教育资源建设,实现双语幼儿园全覆盖,培养幼儿从小养成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的习惯,学前教育基本普及两年双语教育,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全面普及双语教育,确保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能够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健全完善双语教学模式和教材课程体系,加强双语教育教学研究,制定双语教育教学质量标准体系。加强双语干部和双语教师培训基地(中心)建设,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建立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机制,坚持不懈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学生牢固树立 五个认同 和 三个离不开 思想,深入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在全省小学高年级、初中开设民族团结教育专题课,在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中强化民族团结教育内容,在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设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课程。实施民族团结教育工程,加强民族团结教育资源库和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开展各族学生体育、文艺、联谊等活动,促进各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坚持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引领,促进各民族文化交融创新,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督导评估工作。

4.从政策安排、项目资金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倾斜力度,重点支持民族院校和民族地区高校基础能力和学科专业建设,提高其人才培养和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继续实施高等学校招生向民族地区倾斜的有关政策,适度增加高等院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规模,增加民族地区学生上大学机会。实施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计划,省属有关高校每年单列招生计划面向民族地区招录理工类、医学类、政法类、农林牧类、民族文化艺术类等紧缺专业人才,并根据民族地区实际需求及时调整招生名额和专业。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落实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和高端人才培养计划。在安排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时,向民族院校和少数民族倾斜。鼓励民族地区高等院校开展高层次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实施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开设公共管理硕士项目,遴选一批民族地区优秀年轻干部,重点学习法律、经济、科技、行政管理等课程,提升综合素质。

(八)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扩大特殊教育资源总量,以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为重点,全面推进全纳教育。实施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重点支持特教学校和特教资源中心,改善特教学校办学条件,完善特殊教育保障体系,提高质量和水平。到,形成较为完善的特殊教育体系,为每一位残疾儿童提供更加合适的教育。

1.建立健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全覆盖的特殊教育体系。健全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附设特教班为补充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开展重度残疾儿童 送教上门 服务,拓宽特殊教育渠道与途径。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重视和支持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开展以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为重点的继续教育。鼓励普通高校招收残疾学生,支持普通高校设置特教学院,扩大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机会。加强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为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提供特殊教育、康复训练和咨询。鼓励有条件的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举办特殊教育。探索利用康复机构资源,开展康复教育师资培训。依托省听力康复中心建立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中心。逐步提高特教信息化水平。

2.支持西北师范大学、兰州城市学院办好本科层次特殊教育专业,提升专业师资培养能力。针对不同的残疾类别,制定特教教师专业标准。扩大高等院校特教专业培养规模,鼓励高校师范类专业开设特教课程。在具备条件的高校开展特教教师定向培养试点。将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纳入 国培计划 和 省级培训 计划,重点抓好随班就读和特教学校骨干教师培训,重视残疾人职业教育专业教师培训。完善特殊教育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将从事特殊教育的教职工特教津贴标准提高到基本工资的30%。连续从事特教工作满以上的退休教职工保留特教津贴;将承担随班就读教学与管理人员的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落实相关绩效工资待遇;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等方面对特教学校和特教教师倾斜。

3.建立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畅通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到,义务教育阶段特教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达到6000元。对承担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任务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完善残疾学生资助体系,加大对学前、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各级残联要落实安排8%的残疾人就业保证金用于特殊教育及培训。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对口支援与受援学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任务分工和各自职责,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抓好统筹协调。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对口支援与受援学校要把落实本实施方案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本部门(单位)工作计划统筹结合起来,与全省 十三五 规划纲要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起来,确保政策连续性。要整合相关政策措施,优化资源配置,对目标接近、资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项目予以整合。

(三)落实经费保障。多渠道加强教育经费筹措,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争取国家从政策、资金、项目安排等方面对我省倾斜支持,整合工程项目、叠加扶持政策,集中力量强化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创新教育发展资金筹措方式,根据不同阶段教育属性及经费投入机制,通过发展民办教育、社会捐资助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形式筹措教育经费。

(四)开展督导监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密切跟踪工作进展,督促本实施方案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省政府教育督导团要把落实本方案作为督政督学的重要内容,按照政策要求、实施范围、资金使用、时间节点、阶段目标等要素,研究建立评价指标体系,依法开展专项督导,公开督导报告。

(五)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支持中西部教育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大力宣传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及时总结本方案实施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让人民群众见到实效,形成预期合力,凝聚社会共识,为推进全省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重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重点任务分解表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