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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7-05 13: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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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相关科室、各二级单位,市四区城管局、环卫局,金川、如意工业园区城管、环卫部门,城环环卫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现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2月6日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区整体环境卫生质量,全面打造首府市民整洁、干净的宜居生活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部署,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相关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消营造优美、整洁、干净、有序的宜居环境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坚持“属地管理、全民参与、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部门联动、整体推进”的创建机制,全面加强我市环境精细化管理工作,彻底解决城区脏、乱、差薄弱区域影响我市整体环境卫生问题,进一步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设施,努力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全面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和市民文明卫生意识,实现首府市容环境整体管理水平提标、提质、提档,为打造靓丽的首府市容环境实现新跨越。

二、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和部门联动、专业管理与作业服务、突击整治与常效化管理、宣传动员和全民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切实提高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发动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高标准、高质量彻底解决薄弱地区的卫生死角问题。有效提升首府城市品味和形象。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晓东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

副组长:杜吉旺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刘四平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孙志和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总工程师

李强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李建和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副调研员

成员:乌勒吉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一科科长

王智勇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三科科长

张景鹏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宣教信息科科长

局属各二级单位,市四区城管、环卫部门,金川、如意工业园区城管、环卫部门,城环环卫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一科,办公室主任由乌勒吉兼任。主要负责创卫工作的全面协调、指导等工作。

四、工作任务、标准及完成时限

(一)市数字化城管系统管理

数字化城管系统管理规范、运行正常、资料归档完整。

1.城市建成区主次干道、街巷路面、人行步道平整、完好、畅通,道缘石、无障碍设施完好,无坑凹、碎裂、隆起、溢水等,一旦出现破损、缺失及时限期修复。

2.城区道路桥梁及其各种附属和公共设施保持整洁、完好,出现破旧、污损的,及时清洗、修复、更换。

3.道路下水道等排水、排污管道设施,定期疏浚、保持畅通,无垃圾堵塞现象,无井盖损坏、丢失现象。

4.城区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定期粉刷、修饰,外立面无明显污迹、无残损、无脱落、无严重变色等,基本无乱贴乱画、乱扯乱挂、乱堆乱放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现象。

5.城区主要街道无店外设摊、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现象。户外广告、牌匾规范,无破损、残缺等。沿街单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度落实,责任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到位,整洁有序。

6.居民楼房阳台屋顶保持整洁,无乱堆乱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市区繁华地段按规划设置停车场所,车辆停放整齐,无机动车违章占用道路现象。

7.市民基本无随地吐痰、便溺、乱丢废弃物、乱泼乱倒等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和现象。

8.环卫设施(包括废物箱、垃圾站、房、箱及果壳箱、筒等)布局合理,配置足量,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设施整洁完好,无破损,并定期清洗消毒,无蝇蛆孳生。

9.城区范围内无卫生死角,小街小巷路面普遍硬化,无残垣断壁和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乱搭建等违法建筑。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城区河道、湖泊等公共水域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未见垃圾杂物,冬季按规定扫雪铲冰。

10.车辆清洗、维修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废油、废液等污染周围环境。

11.废旧物资回收不得污染环境。铁路沿线卫生整洁。有专人负责清捞保洁和管理。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责任单位:承担数字化城市管理任务的各地区、各部门

完成时限:6月底前基本完成,6月底前完成并达标,形成常态化管理。

(二)环境卫生管理

各项指标达到《城市容貌标准》及《呼和浩特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标任务分解及完成情况进度表》要求,资料收集完整、健全档案、规范整理。

1.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包括车行道、人行道、车行隧道、人行过街地下通道、地铁站、高架路、桥梁、人行过街天桥、立交桥及其他设施等,同时配备创卫标识及宣传口号。保洁制度健全落实,有检查、有评比、有总结。垃圾箱、垃圾桶(筒)、垃圾屋(房)、果皮箱等垃圾收集容器整洁,定位设置,封闭完好,无散落垃圾和积留污水,无恶臭,基本无蝇,摆放整齐。

2.粪便收集管理工作:粪便收集设施密闭性好,粪便不应暴露,臭气不扩散,无蝇蛆孳生,基本无蝇,地下贮(化)粪池无渗、无漏、无溢,及时清淘。垃圾、粪便运输车辆完好,车容整洁,标志清晰,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密闭运输(不遗洒、不滴漏)。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垃圾、粪便日产日清,定时定点收运。

3.垃圾中转站管理:按照环卫作业车辆核定作业标准和作业量,以清扫道路长度进行计算和设备配置,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含高压冲水)≥20%;生活垃圾中转站布局合理,数量足够。且垃圾中转站设专人管理,制度健全,定时清理。无残存垃圾,环境整洁卫生,并定时消毒,周围无暴露性垃圾,内外无蝇蛆。垃圾中转有防尘、防污染扩散及污水处置等设施,运行良好,当日转运,无积压。合理配备环卫管理工作用房、环卫工人休息用房等必要的工作场所,保证环卫管理和作业的正常需要。

4.公共卫生间管理:公共厕所数量足够,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免费使用。周围环境整洁卫生,绿化、美化,无垃圾污物。内部保洁和管理责任制度健全、张挂上墙,明确有专人管理。厕内自然通气良好,自然光线充足,有照明设施。地面、坑位、门窗、墙壁及灯具、便器、洗手盆池等设施整洁完好无缺损。厕内无尿碱、无蛛网、无恶臭、无蝇蛆、地面净、墙壁净、便池蹲坑净、定期进行消杀。公厕环卫设施标志标示规范,符合《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的要求。城市主次干道、车站(火车、汽车客运)、机场、货场、广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

5.露天菜市场和农贸集市周围的清保洁管理不得低于三级保洁标准。各类经营摊点备有垃圾收集容器,摊点整洁,摊点及其周围2米范围内无垃圾、杂物和污迹。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公厕设置不低于二类标准。

6.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卫管理工作要有爱国卫生、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组织;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和奖惩制度;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卫生检查评比、病媒生物防制等爱国卫生活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档案资料齐全。配备专人负责卫生保洁,有保洁人员名册、工资表;下水道、地下管道等排污设施完善、密闭,无破损堵塞、无污水漫流;公厕为水冲式或其它无害化厕所,数量符合要求,专人管理,设施完好,干净卫生,无蝇蛆。村民户厕为水冲式或其它无害化厕所;道路平整硬化、无破损,无黄土裸露。村容整洁,无卫生死角、无垃圾积存。无非法小广告、无乱贴乱画、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摆、无乱停乱放、无乱扔乱倒、无散养畜禽。果皮箱、垃圾桶(箱、屋)、中转站等环卫设施布局合理,数量足够、密闭,完好、清洁,定期消毒。环卫设施无渗液、无外溢,垃圾收运车辆密闭,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100%。

7.建筑垃圾工作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建筑垃圾得到有效处置。

牵头单位:市环卫局

责任单位:各区城管局、环卫局,金川如意工业园区管委会城管大队、环卫公司,各区环卫作业公司

完成时限:6月底前基本完成,6月底前完成并达标,形成常态化管理。

(三)施工工地管理

重点对各类施工工地围挡设置、道路、出入口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装置等进行专项整顿规范,严格标准,推进我市施工工地监管防控常态化、制度化。同时,要将整顿规范的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留有痕迹。

1.按照文明施工要求和扬尘防控标准负责对辖区范围内国有土地建设项目建筑施工现场进行有效监管。发现在集体土地上的建设项目问题及时函告各区政府。

2.对在辖区工地实施渣土运输的承运方进行摸底,建立台账,对未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和渣土运输证以及全密闭不达标的渣土运输车辆坚决查扣,全面控制施工工地和运输车辆“两个源头”。

3.建设单位(业主)、施工单位作为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扬尘和渣土污染防治制度和各项技术规范,凡落实不到位的必须停工整顿,不达标准不得继续施工。

4.所有建筑工地(含待建、拆迁工地)围挡必须规范设置,陈旧、破损广告一律拆除,重新按照新的标准报审设置。公益广告、商业公告不得超过整体围墙的1/3。广告设置要求造型新颖、高端大气、精致美观。

5.市政道路、园林绿化施工工地必须按标准设置密闭围挡,施工垃圾及渣土要及时清理。施工堆土超过48小时的,应当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

6.需要破路及占道施工的,要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报审,严禁私自施工。轨道交通施工工地必须按标准设置密闭围挡,施工垃圾及渣土要及时清理。

7.对工地内或市区内积存的大的渣土堆进行及时清理和苫盖。占用道路和绿地的原则做到随产随清,形成较大土堆或土山采取绿化或绿网苫盖的方式进行有效遮盖。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监察二、三支队,市环卫局,市公用设施管线管理局,市绿地广场景观管理处

责任单位:各区城管执法局、金川如意工业园区管委会城管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6月底前基本完成,6月底前完成并达标,并形成常态化管理。

(四)市容市貌管理

严格按照《城市容貌标准》要求规范管理,结合任务目标健全档案、资料。

1.城区主要街道无店外设摊、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现象。户外广告、牌匾规范,无破损、残缺等。居民楼房阳台屋顶保持整洁,无乱堆乱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沿街单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度落实,责任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到位,整洁有序。市区繁华地段按规划设置停车场所,车辆停放整齐,无机动车违章占用道路现象。

2.城区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定期粉刷、修饰,外立面无明显污迹、无残损、无脱落、无严重变色等,基本无乱贴乱画、乱扯乱挂、乱堆乱放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现象。

3.设置的临时便民市场和疏导点有明确标识,明确经营时间和范围,有责任人管理;有简易环卫设施。保证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不能占道经营。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监察一支队

责任单位:各区城管执法局、金川如意工业园区城管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6月底前基本完成,6月底前完成达标,并形成常态化管理。

(五)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管理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程序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严格选址、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管理,建设资料齐全。不同的处理技术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规范要求,定期对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实际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项管理台帐、监测资料齐全,各种规章制度落实规范到位。

垃圾处理场管理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建有垃圾渗出(沥)液无害化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转。消杀工作实行定人、定量、定责任。场内机械设备、排气“导管”设施完好。场内外卫生管理除作业面外,无裸露垃圾、杂物,环境绿化、美化。

牵头单位: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

责任单位: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京城固废垃圾处理场、锦江嘉盛新能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场

配合单位:市城管执法监察一支队、市环卫局、各区环卫局(公司)

完成时限:6月底前基本完成,6月底前完成并达标。

(六)居民社区环境秩序管理

1.居民社区要建立爱国卫生、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组织,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和奖惩制度;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卫生检查评比、病媒生物防制等爱国卫生活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档案资料齐全。

2.小区环境卫生有清扫保洁队伍,专人保洁;环境整洁卫生,垃圾道密闭,无卫生死角,无乱贴乱画、无违规饲养畜禽。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果皮箱、垃圾桶(箱、屋)、中转站等环卫设施数量充足、密闭完好、表面清洁、定期消毒。

3.设置的环卫设施无渗液、无外溢,垃圾收运车辆密闭,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公厕为三类以上水冲式公厕或其它无害化卫生厕所,设施完好、内外整洁、无异味;

4.社区内道路平整硬化,照明、排水等设施完好。庭院绿化美化,无黄土裸露,绿化带内无垃圾、无缺株少苗。

5.社区内外无违章建筑、无杂物堆放、无乱搭乱建,各类车辆停放整齐。社区内及各出入口内外无占道经营。

6.社区内市场、饮食摊点有专人管理,有必备的卫生设施,环境整洁卫生;饮食摊点及“五小”证照齐全,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牵头单位:市住宅小区环境秩序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区城管执法局、金川如意工业园区管委会城管执法大队、各街道办事处(镇)

配合单位:市城管执法监察一支队

完成时限:6月前底基本完成,6月底前完成达标,并形成常态化管理。

(七)医疗废弃物管理

1.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医疗卫生机构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医疗废弃物交接记录完整、规范;无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情况;

2.医疗机构有领导分工负责,专人处理和管理资料,有处理流程,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有医疗废弃物、污水处理制度和规定,处理人员经业务培训,有培训资料和上岗证;

3.有污水处理站建设和处理工艺流程资料;污水处理记录齐全,定期进行总余氯、粪大肠杆菌、致病菌监测,资料齐全,有市疾控中心或市环保站每季度抽样监测资料,有不合格的调查处理记录。

牵头单位: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

责任单位: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完成时限:6月底前基本完成,6月底前完成达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

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制,建立责任分片、分段包干制度,做到一级抓一级,认真落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任务标准,严格按照方案整治内容和工作要求加强管理。真正做到领导、人员、措施、标准、责任五个到位,切实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为广大市民创造优美、整洁、干净、有序的宜居环境。

(二)落实保障资金,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无物业管理社区、院落、破产企业居民社区、河道周边、铁路沿线以及城区出入口等区域环境卫生是我市的薄弱环节。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在明确任务及落实责任人的同时,要加强细节管理和增加作业经费,改善薄弱区域环境,建设垃圾收集设施,为实现城乡一体化管理目标,全面提升环境卫生质量提供有力资金保障。

(三)明确职责,强化督导,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各地区、部门和单位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消除管理盲区,实施全区域覆盖,全过程监督。各牵头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对照创卫工作标准,做好日常全方位跟踪监督检查,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城市精细化管理监督检查考评工作当中。对于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从严问责。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或给予通报批评。

(四)加强宣传,营造全民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舆论氛围。

各地区、各部门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过程中,既要注重工作效果,又要坚持舆论先行。各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和各种社会宣传渠道大力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人人皆知,全民参与,并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参与和配合。

(五)巩固成果,长效化管理。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阶段性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地区、各部门要研究建立信息互通及长效管理机制,采取切实可行管理措施,巩固已有成果,全面推进城市环境精细化管理工作,建立综合整治长效化管理机制,为早日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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