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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高层经济对话的使命

时间:2023-04-03 21: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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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高层经济对话的使命

12月1日,“中日高层经济对话”的首轮会晤将在北京举行,标志着“中日基于共同战略利益的互惠关系”深入展开。

10月,日本时任总理安倍晋三“破冰访华”,4月温总理“东瀛融冰”,中日战略对话恢复,“构建基于共同战略利益的互惠关系”成为两国的共识。由此,衍生了“中日高层经济对话”机制,为两国协调政策,维护、发展共同利益提供了制度前提。

进入新世纪,随着全球化的深化,中日经济依存关系加深。传统的制造业为中心的产业融合日益向物流、流通、金融以及IT领域扩展。中日贸易结构逐渐由“实物贸易”为主,渐次向“服务贸易”展开。

而“服务贸易”的完成过程,往往伴随人员、技术、资金,乃至经济组织实体的跨境移动。比如,随着日本汽车在中国的销售规模扩大,包括汽车修理、技术支持等售后服务系统就要大规模移师中国市场;又比如,随着人民币业务对外资银行的开放,日资银行在华分行、支店日益增多,日本在华企业,甚至中国居民均可接受其提供的金融服务。

这种高端服务贸易的发展,客观要求两国的政策、法律制度要具有相通相融的属性。在此,作为其形成机制,中日战略对话、政策协调就显得格外重要。

另一方面,随着全球化与地区化大潮涌动,能源、资源紧缺、环境破坏、以及犯罪、灾荒、瘟疫、流行病等非传统威胁因素上升,其影响已远远超出本国范围,直接威胁邻国乃至地区经济和社会稳定,带有相当程度的国际属性和地区属性。针对这些非传统威胁,单靠某一国政府或一个民族已无力解决,客观上也需要邻国之间密切合作,维护共同利益。

而自1972年中日恢复邦交以来,虽然两国之间签订并修订了“投资保护协定”,对日本企业来华直接投资,展开业务,给予了保护,但对于人员自由移动,技术、知识产权保护,乃至金融机构设置、业务展开、股权交易等,尚未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和制度保障,严重阻碍了中日经济关系的深度融合。

遗憾的是,在中国入世后的五年里,小泉政府并未珍惜中国入世过渡期,没有利用这个发展中日关系的历史性机遇而加强战略对话,展开积极的政策协调,而是连续参拜靖国神社,使中日关系陷入历史性僵局。中日之间无法就新形势下的“中日投资协定”、“知识产权保护协定”、“技术人员自由移动协定”,乃至“共同环境治理、环保节能市场准入”、以及金融、IT服务市场的相互准入等等制度法律问题展开积极的政策协调,以至于使中日经济关系的发展未能跟上时代的脚步。这成为“中国贸易”快速发展,而“日本在华贸易份额”相对缩小的主要原因。

今天,中日展开首轮“高层经济对话”,不仅将确保两国经济关系与时俱进,也必将使中日战略互惠关系具有实质的内涵。这是时代的要求,更是两国履行地区责任、维护地区稳定和共同繁荣的体现,堪称两国构建相通相融的政策、法律体系的制度保障。

从双方与会成员的构成看,日方派出了主管经济、贸易、投资和产业发展的经济产业大臣、主管农林水产的农林大臣以及主管信息产业的总务大臣;中方则派出了主管贸易、投资的商务部长、主管经济改革发展、产业结构布局的发改委主任等政策制定核心成员。同时,双方都有金融行政、汇兑政策的核心高官与会。而双方的外交政策中枢,又都充当核心组成员,负责统一的组织协调。由此,不难看出,“中日高层经济对话”已带有“全面经济外交”舞台属性。

诚然,中日之间还存在很多问题,仅靠一次会晤解决所有问题并不现实。但无论会晤是否就具体问题达成一致,都将对中日经济关系、司法关系的深入展开,提供一个历史性的起跑器,由此,也必将给中日“战略对话”、“政治互信”和“战略互惠”,赋予积极的“政策协调”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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