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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父母“流放”了:没有继承财产的女儿可以不赡养老人吗?

时间:2022-01-20 03: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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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父母“流放”了:没有继承财产的女儿可以不赡养老人吗?

我以为的避风港,却把我当成了借宿的客人

我和弟弟几乎同时准备谈婚论嫁,弟弟在我之前结婚。

有亲戚问过我们这个问题:为什么不是姐姐先结婚?我答:长姐如母,我要先给弟弟操办完婚礼,我才放心结婚。

亲戚:你弟弟并不是你的责任,你没有义务为你弟弟的生活负责。你是姐姐,理应先操办你的婚礼。

当时听到这番话觉得真奇怪:我弟弟才是我家的根啊,肯定要以我弟弟为主啊!

到了弟弟婚礼当天,舅妈与父亲开玩笑:儿子结婚这么隆重,又给买房、又给开店,女儿结婚也会“出点血”吧?

父亲想都没想直接否认了:女儿和我家有什么关系,她一个外人,她结婚我一分钱都不会给她。

舅妈:嫁妆总得给点吧。

父亲:一分都没有,我老了又不指望她!

我眼泪唰一下就流下来了,我知道父母为弟弟结婚拿出了几十万,手里估计就剩点养老钱了,我从没想过结婚还要父母的钱。可我在这个家生活了十几年,为什么我成了一个外人?

弟弟结婚父母全款给他买了新房子,又把老房子重新装修,把我所有的东西都扔了,包括我的书桌,里面有我小学中学所有的照片和同学录,我珍贵的书。家里几乎没有一点我的痕迹了。

自此,我知道,我被流放了,我没有家人了,也没有家人了!

丧失爱的能力,是父母给我最大的伤害

过了一年我结婚了,我没要嫁妆和彩礼,这样双方父母都不用花钱。我和老公贷款买的房子,没有钱买家具,甚至新房的卧室连门都没有。

也许因为这样,父母觉得我过的寒酸给他们丢人了吧,婚礼当天连新娘父母的胸花都不肯带。

婚后父母没联系过我,尽管一开始的日子很清苦,但我和老公都很拼,十年过去了随着职位的上升,收入的提高,我们在一个省会城市买了两套房子。

母亲去年夏天第一次来我家,说要看看我的孩子。来了以后跟我说弟弟的店铺不景气,希望在我们这给他找一个好工作。我拒绝了——因为我找不到不要文凭又高薪又舒服的工作(弟弟初中没毕业)。后来又打过电话说,我也没答应,就再也没来过了。

每当过年过节和父母生日,都会给他们转钱,不是因为爱,是还债,还给他们的养育之恩。每当我偶尔有把父母接过来生活的想法,我就会抽自己一巴掌,提醒自己别犯贱。 自从父母说我是外人起,我就好似丧失了爱的能力。这是我父母对我最大的伤害。

以上是知乎一位答主的亲身经历与感受,最后回到是否应该赡养的问题,答主的回答是:会给钱,但是不会照顾,不会关心。

封建思想根深蒂固

都说天下无不是的父母,但现实生活中,一地鸡毛的家庭琐事比比皆是,心长偏的父母也不是没有。

而自古以来男子传宗接代,女子便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从今往后女儿就是夫家人了!这种思想在中国延续了千年。如今,尽管我们在社会进步和思想解放之下,许多老一辈的父母仍然保留“传统”封建的思想:女儿就是替别人养的。

既然保留了传统思想,自然重男轻女的父母们的心就偏的厉害。

好一点的也许仅仅只是对女儿没有像儿子那么关怀,差一点的也许不是非打即骂,就是将女儿当成了“赚钱”的工具。

可能话说的有点过,但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更过分、更令人痛心疾首的事情比比皆是——只是大多数没有摆到台面上被人看见。

回到我们今天的主题:没有继承财产的女儿就可以不赡养老人了吗?

首先,父母没有干过丧尽天良的事情,需要赡养。而这里的“丧尽天良”指的是虐待孩子、抛弃孩子、甚至是强奸亲生女儿等……

而赡养分为好几种:

将父母接到身边共同生活,茶饭优越的伺候着。送去养老院,每周探望三四次,每次补品水果的带上,并陪伴小半天。让父母独自生活,但是做到每周探望。只给基本的生活费(每月几百元),什么也不管(不探望、不问候)那么如何判断是否应该赡养,赡养的方式又应该是哪种呢?

个人认为得了钱的一方应当尽到第一种:将年迈的父母接到身边共同生活。没有得到钱的一方纠结这个问题时,我认为就应该从情感方面出发!

那么就大致分出了以下两点:

父母虽然将钱财留给儿子,但对女儿也是呵护备至,付出了很多的爱。这种情况下,女儿也应当尽到赡养的义务。毕竟父母对你的爱不比儿子少,你也理应回报很多的爱给父母!

父母不仅将钱财留给儿子,对女儿也做不到平等对待。甚至像前面的例子:父母认为女儿就是外人。还有那些妄想吸干女儿的血的父母!在这种情况下,女儿能做到偶尔探望已经很不错了!

而且“未继承财产的女儿是否应该赡养老人”这个问题本身就有失偏颇:

未继承财产的女儿赡不赡养老人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分了财产的儿子难道不应该赡养老人吗?

“分财产时,得益的是儿子,到了需要养老了找女儿?”

你要按古法财产留给儿子,本身就是指望养儿防老。

那么女儿在这个逻辑下当然不需要给父母养老!

这时就有些刁钻的父母就会跳出来不依不饶地说:“按照法律你有义务给我养老,你不赡养我我就去告你”云云……

没错,如果按照现如今的法律来说,这么说当然挑不出毛病。

可若是讲财产就依古法,讲养老就搬法律,这不就是实实在在的坑女儿吗?.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所以最后只能总结出:

没有继承财产的子女按照律法来说不可以不实施赡养义务。 但是如果父母本身就对女儿非常不公平的情况下,那么想要高质量的养老,逻辑上来说不太可能。

你们怎么看呢?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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