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600字范文 > 嚣张!怀化一男子光天化日抢夺财物 获刑1年2个月

嚣张!怀化一男子光天化日抢夺财物 获刑1年2个月

时间:2019-04-20 21:29:57

相关推荐

嚣张!怀化一男子光天化日抢夺财物 获刑1年2个月

阅读本文前,请您先点击上面的蓝色字体“怀化同城生活圈”,再点击“关注”,这样您就可以继续免费收到文章了。每天都有分享。完全是免费订阅,请放心关注

近日,芷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抢夺案,被告人尹某因犯抢夺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4月,被告人尹某在骑车时发现被害人蒋某戴着金耳环独自在马路边行走后遂生歹意。在跟随蒋某到了一处偏僻之地后,便趁其不备抢走了蒋某的金耳环。第二天,尹某又用同样的手法抢走了被害人胡某佩戴的金项链,几天后,尹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其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认定,尹某两次抢夺的金耳环和项链共价计1万余元。法院审理后,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官提醒:为安全起见,广大人民群众应尽量避免佩戴贵重首饰外出,特别是途径偏僻地段时,更应提高警惕并尽量结伴而行,万一遗失财物或遇到抢夺,要第一时间报警。(来源:芷江法院)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