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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更新》详细内容(下)

时间:2020-11-29 05: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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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更新》详细内容(下)

American Heart Association(美国心脏病协会)正式更新了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现将内容向大家进行推送,以便共同学习。

特殊复苏环境

阿片类药物过量培训和纳洛酮培训与分发

(更新):可以对有阿片类药物过量风险的人员(或者与这类人员共同居住或有频繁接触的人员)培训有 关阿片类药物过量反应的知识,可以包含或不包含给予纳 洛酮的培训。这类培训应基于针对急救和非医护人员的 BLS 建议,而不是针对医护人员的高级操作。

阿片类药物过量治疗

(更新): 对所有发生可能和阿片类药物相关的危 及生命的紧急情况的无反应患者,可以在标准急救和非医护人员BLS协议的基础上,辅以纳洛酮肌肉注射或鼻内给药。对于已知或疑似阿片类药物过量的患者,如果有明 显脉搏而无正常呼吸,或仅是喘息(即呼吸停止),那么 除提供标准救治外,还可由经过适当培训的施救者,向发生阿片类药物导致呼吸紧急情况的患者肌肉注射 (IM) 或 鼻内给予 (IN) 纳洛酮(图 6)。目击者应在等待患者对纳 洛酮或其他干预措施的反应的同时,尽快联系更加高级的 医疗服务。

对所有无反应的、阿片类药物相关的需要复苏的急救患者,可以在标准急救和非医护人员 BLS 协议的基础上,辅以纳洛酮肌肉注射或鼻内给药。不可因纳洛酮给药而 延误启动 EMS 等标准复苏程序。

已知或疑似阿片类药物过量患者的心脏骤停

(更新):没有明确脉搏的患者可能发生了心脏骤 停,或者是脉搏微弱或缓慢而无法检测到。这类患者应作为心脏骤停患者处理。标准复苏程序应优先于纳洛酮给药,重在高质量 CPR(按压和通气)。由于患者可能是呼吸停 止而非心脏骤停,故应考虑肌肉注射或鼻内给予纳洛酮。 目击者应在等待患者对纳洛酮或其他干预措施的反应的同时,尽快联系更加高级的医疗服务。

静脉脂肪乳剂

(更新):对于因局部麻醉剂中毒而发生先兆神经 性中毒或心脏骤停的患者,可以在标准复苏治疗的基础上,同时给予静脉脂肪乳剂 (ILE)。对于因其他形式的药物中 毒导致标准复苏措施失败的患者,可以给予 ILE。

孕期心脏骤停 :心肺复苏的提供

(更新):治疗孕期妇女心脏骤停的首要任务是提供高质量 CPR 和减轻主动脉下腔静脉压力。如果宫底高度超过肚脐水平,徒手将子宫向左侧移位有助于在胸部按 压时减轻主动脉下腔静脉压力。

孕期心脏骤停 :急诊剖宫产

(更新):当孕产妇发生不可存活的创伤,或无脉 搏时间延长时,即对孕妇做复苏抢救显然无效时,必须马上实施濒死剖宫产 (PMCD)。如果孕产妇自主循环未恢复,则可在孕产妇心脏骤停出现,或复苏抢救(对于没有目击者的骤停)开始后 4 分钟时考虑进行 PMCD。由于操作者和团队培训的水平、患者因素(如骤停病因、胎儿 孕龄等),及系统资源等方面的差异,实施 PMCD 的临床 决策——以及相对孕产妇心脏骤停的时间——很复杂。

儿童基础生命支持 和心肺复苏质量

C-A-B 程序

(更新):尽管支持性证据的数量和质量都有限,但保持 年《指南》中的程序,以 C-A-B 代替 A-B-C 开始 CPR,可能是合理的。目前仍存在知识差距,需要具体研究来检验儿童心肺复苏的最佳程序。

胸部按压深度

(更新):施救者提供胸部按压的按压深度应至少为儿童患者(婴儿 [ 小于一岁 ] 至青春期开始的儿童) 胸部前后径的三分之一。这大约相当于婴儿 1.5 英寸(4 厘米),儿童 2 英寸(5 厘米)。一旦儿童进入了青春 期(即青少年),即应采用成人的建议按压深度,即至少 2 英寸(5 厘米),但不超过 2.4 英寸(6 厘米)。

胸外按压速率

(更新):为尽量简化心肺复苏培训,又因缺乏足够的儿科证据,故对婴儿和儿童也采用成人的建议胸部 按压速率,即 100 至 120 次每分钟。

单纯胸外按压式心肺复苏

(更新):对发生心脏骤停的婴儿和儿童,应进行传统心肺复苏(人工呼吸和胸部按压)。大多数儿童心脏骤停源于窒息,因此有效的心肺复苏需要进行通气。但是,由于单纯胸外按压式心肺复苏能对原发性心脏骤停患者有效,如果施救者不愿意或没有能力进行人工呼吸,我们建 议施救者为心脏骤停的婴儿和儿童实施单纯胸外按压式心 肺复苏。

儿童高级生命支持

液体复苏的建议

(更新):早期快速等渗液静脉给药被广泛认为是脓 毒症休克治疗的基础。最近,一项针对资源有限条件下,为有严重发热病症的儿童进行液体复苏的大型随机对照试验发现,静脉液体推注会造成不良结果。对于休克儿童,20 mL/kg 的首剂液体推注是合理的。但是,在重要 医疗物资(如机械通气和正性肌力支持等)有限的条件下,对有发热病症的儿童施用静脉推注液需要非常谨慎,因为这可能有害。强调了个体化治疗和频繁的临床再评估。

气管插管时给予阿托品

(更新):没有证据支持在对儿童紧急气管插管时,阿托品作为术前用药来预防心动过缓的常规用法。当心动过缓风险增加时,可以考虑施用阿托品。没有证据支持阿 托品作为紧急插管的术前用药时存在最小剂量。

心肺复苏中的有创性血流动力监控

(更新):如果儿童发生心脏骤停时,已经设置了有创性血流动力监控,那么使用监控指导心肺复苏质量是合理的。

治疗电击难以纠正的室颤或无脉性室性心动过速的抗心律失常药物

(更新):对于儿童患者电击难以纠正的室颤或无脉性室性心动过速的治疗,胺碘酮或利多卡因同等可用。

用于复苏的血管加压药

(更新):心脏骤停过程中可以给予肾上腺素。

ECPR 与标准复苏的比较

(更新): 如果有合适的操作规范、专业人士及相关设备,有基础心脏疾病的儿童出现IHCA时可考虑 ECPR。

目标温度管理

(更新):对于心脏骤停后最初几天内昏迷的儿童(院内或院外),应持续监控温度,并积极治疗发热。

对于院外心脏骤停后复苏的昏迷的儿童,护理者可维持5天的正常体温(36°C 至 37.5°C),或者先维持两天的 持续低温(32°C 至 34 °C)再维持三天正常体温。

对于院内心脏骤停后仍然昏迷的儿童,没有足够的证据建议实施低温而非维持正常体温。

骤停中及骤停后预后因素

(更新):预测心脏骤停的结果时应考虑多种因素。有多种因素会影响心脏骤停时继续或终止复苏努力的决策,以及对心脏骤停后恢复的可能性的估计。

心脏骤停后的输液和正性肌力药物

(更新):自主循环恢复以后,应使用输液和正性肌力药物/血管加压药,使收缩压维持在患者年龄段的第5百分位以上。应使用动脉血压监控持续监控血压,识别并治疗低血压。

心脏骤停后的 PaO2 和PaCO2

(更新):儿童恢复自主循环后,施救者应逐步调整给氧量以达到正常氧合(氧合血红蛋白饱和度在 94% 以上)。如果有所需的装置,应该逐步减少供氧以使氧合血红蛋白饱和度达到94% 到 99% 的范围。目标应是在维持正常氧合的同时严格避免低氧血症。同样地,儿童恢复自主循环后的通气策略应以适合每个患者的 Paco2 为目标,同时避免高碳酸血症和低碳酸血症两个极端。

新生儿复苏

关键问题和重大变更的总结

新生儿的心脏骤停绝大部分是窒息性的,因此开始通气 仍然是最初心肺复苏时的重点。 版中主要的新生儿 主题如下 :

3个评估问题的顺序变为(1)足月妊娠?(2)张力良好?(3)呼吸或啼哭?

黄金一分钟(60 秒)的说法仍然保留。在这一分钟 内要完成初始步骤、再评估、(如有需要)开始通气。 这强调了开始通气时避免不必要的延误的重要性,因为当新生儿未能对初始步骤产生反应时,通气是心肺 复苏能成功的最重要步骤。

有一条新建议,对于足月新生儿或出生时无需复苏的早产儿,都把脐带结扎延迟 30 秒以上。但对于出生时 需要复苏的新生儿的脐带结扎方法,尚没有足够的证 据能给出建议。有建议反对把脐带压法(非研究环境下) 作为对不足 29 周妊娠婴儿的常规做法,除非了解到有更多的益处和并发症才可使用。

应该记录温度,作为结果预测指标和质量指标。

无窒息的新生儿出生后温度应维持在 36.5°C 至 37.5°C。

采用各种不同的策略(热辐射器、塑料做帽子包头、 保温毯、温暖的湿气、升高房间温度并用帽子和保温 毯)防止早产儿体温过低是合理的。应避免体温过高(温度高于 38°C),因为可能带来风险。

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在刚出生的最初几小时内采用 简单的措施防止体温过低(使用塑料包裹、皮肤接触, 甚至可以把婴儿擦干后放在脖子高的干净的食品级塑 料袋内),可以减少死亡率。

如果婴儿是在胎粪污染的羊水中出生的,肌张力差, 呼吸不足,那么可以把婴儿放在热辐射器下,如有需 要可以开始 PPV。不再建议做常规插管用于气管内吸引, 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保持这条建议。对每个婴儿个体 而言,如有需要,应该进行恰当的干预,支持通气和 氧合。包括在气道阻塞时进行插管和吸引。

在复苏的第一分钟,评估心率仍然非常关键,可以使 用 3 导联心电图,因为医护人员可能无法通过听诊和 触诊准确地测定心率,而脉搏血氧测定法可能会低估 心率。使用心电图并不能替代用脉搏血氧测定法评估 新生儿氧合情况。

不足 35 周妊娠的早产 新生儿的复苏应该在低氧情况(21%到30%)下开始,调整氧浓度使得要导管前血氧 饱和度接近健康足月婴儿达到的范围。

有关对过渡中的新生儿给予长于5秒持续通气,其方法和安全性方面都没有足够的数据。

如果面罩通气不成功,可以考虑使用喉罩代替气管插管。对34周以上妊娠的新生儿进行复苏时,若气管插管不成功或不可行,则建议施用喉罩。

若有自主呼吸的早产儿出现呼吸窘迫,可以先用持续正压通气进行支持,而不是常规实施插管来给予 PPV。

关于胸部按压技巧(双拇指环绕)和按压通气比(3:1, 每分钟 90 次按压和 30 次呼吸)的建议保持不变。和 版的建议一样,如果认为心脏骤停是心源性的,施救者可以考虑采用更高的比例(如 15:2)。

尽管没有对心肺复苏中用氧的临床研究,新生儿指南编写小组仍继续建议在提供胸部按压时全部使用 100% 的氧气。心率一旦恢复,应立即降低氧浓度。

版中没有审查心肺复苏时给予肾上腺素和及其用量的建议,所以 版的建议仍然有效。

版中没有审查在资源丰富的地区,对36周以上妊娠后出生,有中度到重度缺氧缺血型脑病的婴儿进行诱导性低温治疗的建议,所以 版的建议仍然有效。

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若是遵照规定明确、与已发表的临床试验中类似的操作规范,且是在具有多学科治 疗及随访能力的机构中时,可以考虑使用低温治疗。

总的来说,没有新发表的证据要求对 版中有关是否开始或终止复苏的建议进行修改。10 分钟时Apgar评分为0是晚期早产儿和足月婴儿死亡率和病死率的强预测因子,但是否继续或终止复苏的决策要考虑个体情况而定。

有建议认为,新生儿复苏任务的培训,应比目前的两年一次更频繁。

培训

关键建议和强调要点如下 :

建议使用心肺复苏反馈装置帮助学习心肺复苏的实践 技能。能对复苏表现提供纠正性反馈的设备,优于仅 能提供提示信息的设备(例如节拍器)。

鼓励在具备基础设施、受训人员和所需资源来维持培 训项目的机构中使用高仿真模型。对于不具备这种能力的机构,普通模型仍然是一个合适的选择。

BLS 技能可以通过(利用录像或电脑)自学并动手练习学会,与通过传统的教师主导课程学习同样容易。

尽管可能的施救者不一定需要之前经过心肺复苏训练才能开始心肺复苏,但训练能帮助人们学习相关技能,并培养信心,敢于在碰到心脏骤停患者时提供心肺复苏。

为尽量缩短为心脏骤停患者除颤的时间,AED不能只限于让经过培训的人员获取(虽然仍然建议进行培训)。

自学和导师主导的,包括动手练习的综合方式可以替代传统的面向非医务人员的导师主导课程。

包括学习相应的课程信息、网上/课前测试,和/或相关技能练习在内的课前准备可以促进在成人和儿童高级生命支持课程中的学习。

考虑到复苏急救中团队复苏要素的重要性,高级生命支持的课程中应该融入对领导能力和团队合作原则的强调。

社区可以考虑对旁观者进行成人 OHCA 单纯按压式心肺复苏的培训,代替传统心肺复苏培训。

两年的复训周期并不理想。更加频繁的基础和高级生命支持技能的培训,会对可能碰到心脏骤停事件的救护者更有帮助。

急救

关键问题和重大变更的总结

使用脑卒中评估系统可以帮助急救人员识别卒中的迹象和症状。

虽然用葡萄糖片治疗轻度低血糖更好,但可能不易获得。在这种情况下,普通膳食制品中的其它糖类可以替代葡萄糖片,治疗有意识、可以吞咽和听从指令的 有轻度症状的低血糖的糖尿病患者。

急救人员保持胸部开放性伤口敞开而不加覆盖是可以接受的。如果需要用敷料和直接按压来止血,要注意确保其不在无意间变为封闭性敷料。

没有单一阶段的脑震荡评估系统可以帮助急救人员识别脑震荡。

当不能及时将脱位的牙齿再植回原位时,以适当的溶液保存牙齿可能有助于延长牙齿的活性。

通过公共健康项目、专题讨论或发放证书的课程进行的急救培训,可以增加存活率,减少损伤程度和住院时间,并能缓解伤者或病人的症状。

治疗呼吸正常,没有脊柱或骨盆创伤的无反应患者时,将患者躺置于侧卧位可以改善气道机制。不再建议改良的有脊柱损伤风险时抬高手臂 (HAINES) 的复苏体位。

仍然不建议急救人员进行常规给氧。对于受过给氧专门培训的急救人员,对有减压损伤的患者给氧可能是有益的。其他可以考虑给氧的情况包括 :疑似一氧化碳中毒,以及出现呼吸困难兼有低氧血症的肺癌患者。

如果有迹象或症状显示患者心脏病发作,且患者对阿司匹林无过敏,也没有近期出血等禁忌症,仍然建议 急救人员在等待 EMS 急救人员到来时,鼓励胸痛的患者咀嚼阿司匹林。但是,此条建议的更新提出,如果 患者的胸痛并不像是心因性的,或者如果急救人员不 确定胸痛的原因,或不愿意给予阿司匹林,那么急救人员不应该鼓励患者服用阿司匹林。

对于危及生命的过敏反应建议给予肾上腺素,有此风险的患者往往随身带有肾上腺素自助注射器,通常是两剂装。如果第一剂肾上腺素没能缓解过敏反应的症状,而EMS要在5至10分钟后才能赶到,那么可以考虑施用第二剂肾上腺素。

止血的主要方法是用力直接按压。当直接按压对严重或危及生命的出血无效时,可以考虑使用止血敷料加直接按压,但要求急救人员经过恰当的训练,了解如何正确使用和使用指征。

不建议急救人员使用颈托。对于达到脊柱损伤高风险标准的伤者,急救人员帮助防止脊柱移动的理想方法仍需要进一步研究,但可能包括在等待高级生命支持人员到来时对患者语言提示,或进行徒手固定。

《指南更新》中,自 年以来没有新建议的主题包括对有呼吸困难的哮喘患者施用支气管扩张剂、中毒性眼损伤、止血、使用止血带、治疗疑似长骨骨折、 热烧伤降温、烧伤敷料和脊柱运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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