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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项目计划!西湖区老旧小区启动综合改造提升模式

时间:2019-04-19 17: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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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项目计划!西湖区老旧小区启动综合改造提升模式

近年来,随着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标准的提升,老旧小区无法满足时代需求,影响居民生活质量,成为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大制约。对此,西湖区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结合西湖区实际,起草了《西湖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下简称《实施方案》)、编制了《西湖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下简称《行动计划》),推出“西湖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1+3”工程。其中,“1”即今年()正在实施的16个美丽家园暨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3”是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武林门新村

“西湖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1+3”

总体目标

No.1

西湖区计划投入资金6.16亿元改造老旧小区16个(包含试点项目),4.07万套,1282幢,441万平方米

No.2

-全区计划改造老旧小区87个,6.9万套、1701幢、676万平方米,共计划投入资金27亿元。其中,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56个、240.9万平方米,计划投入资金10亿元;2000年以后建成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区31个、435万平方米,计划投入资金17亿元。

No.3

改造提升后的小区达到“六个有”目标(即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有整洁的居住环境、有配套的公共服务、有长效的管理机制、有特色的小区文化、有和谐的邻里关系)。

桃源春居改造

效果图

具体改造要求

根据《杭州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技术导则-西湖区实施细则(试行)》,实施“房屋综合整治、环境综合整治、基础设施完善、公共设施优化、特色提升改造、管理长效强化”等全方位的改造,重点突出综合改造和服务提升。

完善基础设施

基础项

提升项

配备消防设施、安防设施、监控系统、改造供排水系统、电网、燃气管线、路灯照明、安装人脸识别或读卡装置、垃圾桶分类等

加装远程监控设备、配电设备改造、通信设施改造、景观照明设计、垃圾投放点美化等

优化居住环境

基础项

提升项

整治私搭乱建、地下空间整治、原屋面及平改坡屋顶整修等

建筑外立面整治、楼道整修及漆刷护栏、防盗窗拆除、空调外机遮挡、建筑墙角美化等

提升服务功能

基础项

提升项

健身活动场地及设施合理集中配置、无障碍设施、社区服务功能增强、充电设施等

无障碍坡道、扶手;绿地内设置无障碍通道、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

打造小区特色

基础项

提升项

小区入口特色、通道植物景观打造形象、小区文化挖掘、文化宣传设施、建筑风貌协调、匹配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老年食堂、卫生服务站、垃圾房等)、适老性改造等

小区入口提升、标识整体改造、围墙形象提升、设置儿童游乐区、社区教育等

强化长效管理

基础项

提升项

落实责任、强化物业管理、落实维修收费机制、智慧管理、辅助管理等

建立健全社区业委会和物业企业服务机制

改造流程

西溪花园翠竹苑效果图

西溪花园红柿苑大门效果图

No.1

第一次征求意见

各镇街结合《西湖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对辖区内当年存在改造需求且符合政策要求的老旧小区进行调查摸底,向业主进行第一次征集意见,由所在社区向业主发放《***小区改造居民意见征求书》,向业主征求改造意愿及改造内容等相关意见。原则上,改造意愿需符合“双三分之二”条件。

No.2

上报收集意见

项目所在社区收集业主填写的《***小区改造居民意见征求书》,汇总形成改造意愿清单,连同《***小区改造初步方案设计申请表》等材料,统一报送所在街道。

No.3

制定初步方案

所在街道收到社区上报的改造意愿清单及相关材料后,了解改造需求和重点,在此基础上结合镇街财政承受能力,形成项目清单。根据项目清单,由所在镇街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制定初步改造方案及预算;同步制定居民资金筹集方案、物业维修资金补建续筹、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引进等长效管理方案。

No.4

第二次征集意见

方案编制完成后,由所在社区广泛公示初步改造方案(含项目估算、资金筹集及长效管理方案),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小区改造居民意见公示书》、《***小区同意改造居民房号汇总表》及改造初步设计方案(含项目估算、资金筹集及长效管理方案)等;社区同步向业主发放《***小区改造方案居民意见签字表》,进行签字表决,表决应经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

No.5

申报改造计划

公示结束并完成意见征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经项目所在街道研究同意后,于每年9月底集中向区住建局申报,经区政府审核同意后集中向市里申报列入下一年度全市改造计划。

No.6

确定城建计划

根据各镇街上报的项目,区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审查确定下一年度项目清单,确定资金预算,列入区城建计划。

No.7

方案联合审查

各镇街牵头组织项目实施,委托专业单位编制改造方案及项目概算;方案编制完成后,所在镇街综合考虑项目自筹资金比例、居民参与度与积极性、长效管理方案等因素,对方案进行初审;修改完善后的方案和概算提交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方案修改完善后报区规划建设例会审核。

No.8

公开招投标

由建设单位向区招标办提出施工、监理招投标申请。鼓励采用EPC方式确定设计和施工单位联合体。区招标办根据相关的招标制度,将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项目统一纳入当地招标平台公开招标。

No.9

工程实施监管

项目所在镇街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为施工提供必要条件。工程质安监部门根据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特点,对工程全过程进行监管,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管理要求。

No.10

工程项目验收

项目完工后,由项目所在镇街组织相关部门、参建单位、社区和居民代表等进行项目联合竣工验收。验收后,应及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做好竣工项目的资料整理、归档和移交等工作。

No.11

巩固长效管理

巩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由镇街、社区及业主按照改造前制定的长效管理方案,落实管理和服务,打造“六个有”宜居小区,即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有整洁的居住环境、有配套的公共服务、有长效的管理机制、有特色的小区文化、有和谐的邻里关系,增强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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