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600字范文 > “谁发证 谁负责”山东开展技工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谁发证 谁负责”山东开展技工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时间:2022-03-27 00:49:16

相关推荐

“谁发证 谁负责”山东开展技工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记者 王小蒙 实习生 陈依萍

日前,省人社厅发布通知,决定在我省开展技工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根据通知,认定对象为注册本校技工教育学籍的在校学生,开展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院校,要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承担主体责任。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主体有哪些?设有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技工院校(以下简称院校),经申请可开展本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未设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院校,可先组建内设机构,完善相应的条件并达到标准要求,经评估后可开展本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经人社部门备案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企业,通过校企合作方式参与院校人才培养的,可为合作院校学生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经人社部门遴选可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受院校委托,可为学生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

各认定主体须接受人社部门监督,不得超范围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企业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不得授权或委托其他机构对院校学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

认定范围有哪些?开展认定的职业(工种),应为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技能类职业(工种)和后续经人社部发布或备案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并与现行《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相对应;准入类职业资格不纳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范围。已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应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执行;尚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可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版)》开发评价规范,按程序报经人社部备案后开展认定。技工院校开设预备技师班、高级班的专业可开展职业技能三级/高级工及以下级别的认定。

认定评价要与教学计划相结合,可采取结果考核、过程考核或参加职业技能竞赛等考核认定方式。鼓励院校建立线上考核平台,提高信息化水平和过程监管能力。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及审核环节结束后,院校将按照省人社部门统一制定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编码规则和证书参考样式,制定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电子证书。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纳入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查询系统,免费提供证书信息查询服务。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