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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推选活动通知(附表格)

时间:2022-06-01 16: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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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推选活动通知(附表格)

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做好 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 和 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 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厅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 和 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 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卫办新函〔〕1113号)要求,为广泛深入宣传优秀医疗卫生工作者的先进事迹,树立卫生系统行业形象,增进全社会对卫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省卫生厅与贵州日报报业集团金黔在线网站合作,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 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 和 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 推选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名额

(一) 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 候选人推选范围和名额

每个市州推选5名,其中医师、护士、药师、技师、公共卫生人员各1名;承担医疗服务或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厅直医疗卫生单位每个单位推选1名。重点是基层和一线医疗卫生人员。

(二) 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 推选范围和名额

每个市州推选5个,其中三级医院1个,二级医院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1个,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疾控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血站、急救中心、健康教育机构、精神卫生机构或专业防治机构)2个。

承担医疗服务或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厅直医疗卫生单位每个单位向省卫生厅推选1个机构(不含内设机构)。

二、推选标准

(一) 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 候选人推选基本标准

1.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做人民群众的健康卫士;

2.道德高尚,救死扶伤,践行 大医精诚 的理念;

3.遵纪守法,作风廉洁,坚决抵制商业贿赂;

4.规范执业,科学从业,合理检查、用药和治疗;

5.开拓创新,精益求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6.普及知识,防治结合,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7.以人为本,真情沟通,人民群众放心满意;

8.近5年无重大责任过失行为。

(二) 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 推选基本标准

1.坚持机构公益性质,严格依法执业;

2.医德医风教育得力,行业作风建设成效明显;

3.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大讨论,单位文化建设切实有效;

4.全力推动 三好一满意 活动,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

5.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

6.积极开展防治结合工作,疾病防控和健康教育成效显著;

7.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群众满意度高;

8.近5年无重大责任过失。

三、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地、各单位于1月9日之前,将 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 候选人和 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 候选机构有关材料报送省卫生厅。其中,

(一) 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 材料包括:推荐表(推荐单位加盖公章),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注重人物故事性,避免平铺直叙,最终被推荐参加全国评选的人员事迹材料浓缩到500字以内)、3分钟视频材料(MPG格式),群众推荐人评价材料(至少2名),个人感言,1张二寸免冠照片和3-5张日常工作照的电子文件(电子版jpg格式,每张照片大于1mb)。

(二) 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 材料包括:推荐登记表(推荐单位加盖公章),3分钟视频材料(MPG格式),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主管单位推荐材料、医疗机构服务承诺(电子版),1张机构全景照片和3-5张反应服务质量照片的电子文件(电子版jpg格式,每张照片大于1mb)。

上述 群众推荐人 指曾接受过候选人服务的群众代表。 服务承诺 指为提高服务质量而向社会做出的公开承诺。

对于向卫生部推荐的候选人和候选机构,还需要媒体报道材料(至少2家,原件扫描电子版或网络转载链接)等其他材料,届时请各地、各单位和候选人、候选机构给予积极配合。

四、推选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和组织推荐(12月31日~1月9日)。省卫生厅成立 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 和 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 推选宣传活动工作小组(以下简称省卫生厅活动工作小组)及办公室,做好相关工作。

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和厅直各有关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积极动员发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通过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的办法,按相应范围和名额及报送材料(含视频)要求,向省卫生厅活动工作小组推荐候选人和候选机构。

(二)第二阶段:初评推选(1月10日~11日)。省卫生厅活动工作小组根据各地各单位报送材料,对推荐的候选人和候选机构进行综合评价,将符合要求的 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 候选人和 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 候选机构名单及相关材料交付指定网站。

(三)第三阶段:公示投票(1月12日~21日)。通过贵州日报报业集团金黔在线网站对候选人和候选机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进行公示展播,接受公众投票

(四)第四阶段:省级评选(1月22日~23日)。由省卫生厅活动工作小组根据公众投票结果和综合评定结果确定省级10名 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 和18个 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 。

(五)第五阶段:推荐报送(1月24日~25日)。省卫生厅根据投票情况和综合评价情况,从省级10名 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 和18个 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 中研究确定5名全国 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 候选人和9个 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 候选机构向卫生部推荐,参加全国的 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 和 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 推选宣传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结合 创先争优 、 三好一满意 、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大讨论、《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宣传贯彻等工作,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推选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展示和推选卫生行业先进典型,调动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投身医改、服务群众,加强管理、提高质量的积极性,增进全社会对卫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卫生事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注重公平公正。各地、各单位在上报推荐候选人前,应充分听取候选人所在单位干部和群众意见。在候选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同时公布听取群众意见的电话号码,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于群众举报的问题,应组织人员核实,遇有情况要及时报告。

(三)深入宣传引导。本地活动的主要侧重点是向社会和群众展示宣传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不是表彰。各地各单位要在本地、本单位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宣传,并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对本地本单位推荐的候选人、候选机构事迹以及活动开展情况同步深入宣传报道,深度挖掘,扩大声势,增强宣传效果。

本次推选宣传活动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各单位抓紧时间组织实施,同时要做好活动总结,并于2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省卫生厅办公室。

联系人:樊 婕 申 湖

联系电话:0851-6866337

投诉电话:0851-6815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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