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的好
“一分耕耘 一分收获”
但是总是有人
想着不劳而获投机倒把窃取他人财物
01窃贼得手后 化身吃瓜群众
6 月 12 日 23 时许,一电器公司委托员工刘某某来翠竹派出所报警称:当天中午 12 时,他们放在商铺门口的一台热水器被盗,价值人民币 15000 元。
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立刻对案发地周边公共视频监控资料进行调取,一名身穿白色上衣黄色短裤的嫌疑人进入办案民警的视线中。
就在准备开展抓捕时,民警再次接到事主的电话:嫌疑人再一次出现在了店铺门口。翠竹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将其带回所里。
经调查了解,犯罪嫌疑人张某某,63 岁,文盲,无业,无固定住所,自 1993 年开始在深圳拾荒为生,有寻衅滋事犯罪前科。
案发后,张某某并未因自己的盗窃行为产生畏惧心理,仍然返回案发地附近,一边照常收废品、拾垃圾,一边观察失窃店铺的情况,完全不把违法行为当回事儿。
当看到警车和民警
出现在店铺中时
他也站在围观的人群中
丝毫不慌张
在审讯中,张某某一直否认其犯罪事实,拒不配合民警的调查。
通过调取案发现场的监控视频
可以清楚的看到
张某某和另一名黑衣男子
于当日 12 时 55 分许
在案发地点抱走一台热水器
骑三轮车逃走了
经过近 10 个小时细致耐心的辨别取证,最终,张某某因涉嫌盗窃被罗湖警方刑事拘留。
就算你不承认
罗警蜀黍也有办法找出证据
让你的罪行无处可逃
而同样的“零口供”事件
也曾发生在莲塘派出所
02梁上君子撬窗入室
6月7日晚
莲塘派出所接范女士报案称
她下楼去超市买东西
结果买完东西回家发现被盗
二楼阳台上的一扇上锁的窗户被撬开了,房间的抽屉全部都被打开了,里面的杂物被扔到地上。
“
两块价值共4万5左右人民币名牌手表、1000元左右的工艺品、外币和人民币合计现金约11000元都不见踪影……
接到报案后,民警迅速对小区周边的视频监控进行查看,在监控中发现有一名形迹可疑的男子,当天晚上9点30分许手拿一包裹进入单位宿舍楼。
在研判下,办案民警确定了视频中的男子便是本案的嫌疑人。
最终莲塘派出所
组织警力进行布控
将犯罪嫌疑人范某抓捕归案
并追回所偷盗的全部赃物
在审讯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范某负隅顽抗,拒不配合。
派出所民警凭借扎实的证据材料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耐心说服教育,最终犯罪嫌疑人范某心理防线彻底瓦解,交代了作案经过,对其入室盗窃行为供认不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3条:
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罗湖警方提醒
那些心存不轨之念的人
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切莫抱着侥幸心理伸出罪恶的双手
不管盗贼有何种招数
只要我们加强防范
均能让其无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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