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第21条规定: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人生不同阶段都有不同的使命,在学生阶段,就是学习掌握知识。
谁不是一路考试拼搏上来的,谁小时候不也是一大堆家庭作业,有时做得不好还要被老师批评两下?作为十几岁的学生,毕竟不是成年人,心智不成熟,“体罚”有时候也会造成一些阴影。
近日,在5月27日上午,广东普宁一家民办学校检查一班级学生作业的时候,用圆规扎该班部分未完成作业的学生进行处罚。之后,学校了解情况之后,立刻联系医生到现场为学生进行消毒处理,在检查之后,确保被扎学生身体情况并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5月28日,随着网络的传播,事件分发酵,在接到通报后,当地的公安、教育、卫健等部门已经介入,该涉事老师已经被控制调查。同时,普宁市教育部门责成该校继续加强与学生及家长沟通协调,做好善后工作,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疏导和师德师风教育,防止类似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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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从来就不是一件轻松的事。相信大多数人都不可能把学习当作是一件快乐的事,谁都想快乐的玩耍,更何况是孩子。在我看来,孩子不能很好地完成作业,大多数情况下,老师家长应该是要培养孩子学习的兴趣,在努力学习的情况下,辛劳付出,培养出他们的向上、拼搏的精神和责任感。
体罚反映着老师的缺乏耐心。企图通过暴力手段来缩短教育的时间,这也反映了其心理素质往往并不高。并且,爱体罚学生的老师自尊心也是很强的,喜欢把自己的尊严凌驾于学生尊严之上。
“严师出高徒”本意是一丝不苟的好老师教出技艺超高的人。现在却被一群老师们曲解,并且还拿来当作体罚学生的正当借口,这不得不令人对教师队伍的质量感到担忧,为他们师德担忧。
孩子是无辜的,批评教育可以,但是方法方式得采用得当,像这样用圆规扎的体罚真的不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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