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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情况通报

时间:2020-12-26 11: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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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情况通报

年,全市各级安监部门以规范执法行为和强化严格执法为主线,坚持“政府监管部门检查就是执法、执法就要严格、企业违法就要处罚”原则,扎实推进依法治安工作,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查处和曝光了一系列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效保障了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监管执法情况。 年,市、县两级安监部门共执法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10060 家次,出具现场检查记录4284 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1306 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 200 份,整改复查意见书 1327 份。

(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年,市、县两级安监部门共排查各类安全隐患 14894 个,完成隐患整改 14727 个,隐患整改率为 98.88%,其余 167 个隐患均在整改中。

(三)行政处罚情况。 年,市、县两级安监部门共查处各类案件 1310 件,同比增加 183.55%,其中事故类案件124 件(同比减少 7.46%),非事故类案件 1197 件(同比增加264.94%),罚没款 3369.41 万元(同比增加 44.05%),其中事故类案件 1904.01 万元(同比增加 7.3%),非事故类案件1465.4 万元(同比增加 159.62%),收缴罚没款 3193.34 万元(收缴率 94.77%);追究刑事责任 30 人,申请强制执行 4 起。海宁市行政处罚起数、罚没款均居全市首位。 年,全市各级安监部门共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案件 457 起,罚没款 518.05 万元;全市各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共立案查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 1706 起,罚没款 2378.94 万元(其中南湖区 367 起 422.48 万元,秀洲区110 起 84.33 万元,嘉善县 435 起 532.68 万元,平湖市 157 起 160.19 万元,海盐县 372 起 224.7 万元,海宁市 167 起 216.2 万元,桐乡市64 起 710.52 万元,经开区 11 起 5.8 万元,港区 21 起 18.25万元)。

(四)行政救济情况。 年,全市听证案件 4 起,行政复议 3 起(均维持原行政处罚决定),行政诉讼案件 4 起(1起当事人撤诉,1 起一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1 起一审、二审判决均驳回诉讼请求,另 1 起一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后,当事人不服,已上诉,尚在二审中)。

二、主要工作

(一)不断规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为。科学制定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报各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使执法工作有目标、有计划。制定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专题培训方案,分层分级对全市 517 名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实务培训,实现了对市、县(市、区)、镇(街道)三级安监机构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的全覆盖。研究出台《嘉兴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纪律规定》及《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追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前刑事责任的意见》,修订我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自由裁量标准》,梳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规定》及简易处罚、首查即应当或可以处罚法律法规条款并编印成册,进一步完善执法相关制度及程序。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与典型案例交流,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质量。

(二)全面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统筹推进全市安监、综合行政执法、住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及质监等安全生产领域(非事故类)行政执法、处罚工作,并建立各地、各行业安全生产领域(非事故类)行政处罚通报机制。 年,全市安全生产领域共立案查处非事故类违法行为9232 起,罚没款 9909.32 万元(其中,安监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共立案 2903 起,罚没款 3844.34 万元,分别是去年的 4倍和 4.5 倍;安监部门共立案 1197 起,罚没款 1465.4 万元,分别是去年同期的 3.6 倍和 2.6 倍),行政拘留 288 人。

(三)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建立重要时间节点、重大活动专项督查检查机制, 年全国“两会”期间,市局组成 6 个专项督查组,赴 19 个镇(街道),检查 49家企业,发现安全隐患 165 项,并责成当地有关部门对 14 家企业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重大系列活动一级响应期间,全市安监系统上下联动、全员参与,以市、县两级安监部门班子成员分片包干的形式,组成 37 个督查组,开展随机抽查和暗查暗访。市安监局全员下沉一线开展督查,确保盯死看牢,重点抽查生产经营单位 49 个,发现问题隐患 129 项。制定印发《嘉兴市安全生产常态联动综合督查办法》,相对固定区域和人员,抽调 22 个部门 100 余名工作人员及安全专家组成 9 个督查组,分别在 7 月和 12 月组织开展了两轮常态联动综合督查,对全市所有镇(街道)实现全覆盖督查,共检查企业和单位 573 家(次),发现各类问题隐患 2002 条,对 94起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相关部门进行立案查处,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四)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年全国第十七个“安全生产月”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分别察看了南湖区、秀洲区部分基层安监机构、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等情况。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 23 次主任会议听取和讨论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情况的专题报告。市安委办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意见,进一步推动落实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夯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障,有效提升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五)深化推进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根据全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示范建设部署要求,海盐县上半年试点开展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全市示范区建设工作,在此基础上,市安监局 9 月 27 日在海盐县组织召开全市现场会进行总结推广,并以市安委会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嘉安委〔〕17 号),提出六个方面 18 项具体任务,全面深化部署推进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努力构建职责清晰、重点突出、机制健全、规范统一、严查严处、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贯彻实施,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六)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行动。各地安监部门结合辖区实际,积极开展了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行动:南湖区开展“严格执法季”活动,聚焦危化品、烟花爆竹及“厂中厂”租赁企业等重点行业企业,突出对动火、吊装、有限空间等“八大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秀洲区发起以危化品、职业健康监护和“三场所三企业”三项执法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执法月活动,并运用“双随机”系统抽取检查对象,实现辖区重点企业“全覆盖”和低散乱企业“重点查”;平湖市会同安全生产技术协会组织专家对辖区内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进行“回头看”检查,推动企业标准化管理的持续规范运行;海盐县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出台安全生产 10 条严管措施,惩戒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海宁市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开展扣板制造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桐乡市结合第五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维稳安保工作,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检要求,通过隐患明查访、专家服务上门、跟踪督促整改等方式帮助企业消除隐患。

(七)有力推进部门监管协作联动。安监部门会同公安、质监、市场监管(工商)等部门开展了烟花爆竹联合执法检查和“打非治违”行动,共检查烟花爆竹零售店 580 余家次,查处无证经营 17 家,淘汰关停不符合基本安全经营条件要求的零售店 69 家,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3 起,查获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共计 1200 余箱,罚款人民币 25.36 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550 元,追究刑事责任 1 人。继续主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接,密切协作,全年共移送案件 457 起,罚没款 518.05 万元,移送案件数、罚没款数分别是去年的 2.3倍、2.4 倍。同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两次全市范围的一般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各地共监督检查相关企业 2268 家次,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11 起,罚没款 449.97 万元,对 17 家企业落实暂时停产停业等现场处理措施,有力打击了各类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

(八)严格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各地安监部门认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牵头组织工作,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查明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依法追究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市安委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中有关规定的通知》,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报送、挂牌督查、提级调查、追责追刑、通报督查进行规范。 年,全市共立案查处事故类案件 124 起,罚款 1904.01 万元,对 6 起社会影响较大的一般生产事故进行了挂牌督办,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等刑事犯罪的 15 起事故的 30 名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九)有效处置各类群众举报投诉。 年,市、县两级安监部门共受理各类安全生产举报投诉 193 件,同比减少5%,其中:生产安全类事故举报 11 件,占举报总数的 5.7%;安全隐患类举报 85 件,占举报总数的 44.1%;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类举报 31 件,占举报总数的 27.5%;职业卫生类举报 15 件,占举报总数的 7.8%;其它类举报 13 件。各级安监部门核查举报投诉193件,核查率100%,其中查实89件,查实率46.1%,移交其他职能部门办理 29 件,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2.6 万元。

(十)持续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宣传。通过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构建安全生产普法宣传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建立全市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双月通报曝光制度,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累计曝光典型案例 470 起。继续在南湖晚报“周三说安全”、禾点点“以案说安全”栏目开展以案释(说)法活动。联合嘉兴电视台开办《安全生产全聚焦》栏目,每周对执法检查活动、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进行现场连线及深度剖析报道,直观展现监管执法一线情况,共播出 30 余期,有力震慑及警示相关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依托“安全生产月”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即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全面营造安全生产领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三、存在问题

(一)严格执法意识仍需加强。虽然 年行政处罚力度明显加大,但全市对一些大案要案查处的力度仍为欠缺,部分县(市、区)简易处罚案件数超过当地总案件数的一半以上,未对非法违法企业起到应有的震慑。

(二)执法与服务结合不够紧密。部分地区执法人员服务意识不强,未能真正领会执法的目的是促进企业有效落实主体责任的内涵,存在一味追求处罚数量问题,执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不到位,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人宣传、教育、交流安全生产工作较少。

(三)监管执法合力还需提升。安监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连续三年开展了六次全市性的联合执法行动,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与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但仍有部分基层安监站(中队)与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还未建立起有效的协作配合机制,存在工作对接不积极、各自为政的现象。各地安监部门与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联合执法合力仍然不够。

(四)行刑司法衔接机制有待完善。一方面,虽然我市已出台事故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但落实上还有待加强, 年以来特别是 5 月份制度出台后,全市还未办理过相关追刑案件。另一方面,多数县(市、区)生产安全事故刑事责任追究还不够有力,尚未建立起与公检法提前介入、事故尸检及刑事责任认定与追究等有效衔接机制,未能有效形成打击安全生产刑事犯罪的合力。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站位,树立大应急、大安全监管执法理念。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一体化“大执法”活动,加强典型案例媒体曝光,有力震慑及警示相关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原则,树立“执法就是监管、执法就是普法、执法也是服务”的理念,贯彻重大活动保障中“三不一少”(不停工、不停产、不放假、少干扰)要求,探索建立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事前告知制度,多措并举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强基固本,推动应急管理执法队伍建设。落实市安委会《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基层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切实推进镇(街道以及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村(社区)、网格三个层面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建设。持续推进镇(街道)应急监管人员力量、执法装备、执法车辆和岗位津贴落地落实,抓好执法人员能力培训;突出加强开发区、工业园区、小微企业园(“两创中心”)等功能区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健全组织机构,配齐配强力量,落实监管责任;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抓好安全生产专属网格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网格员工作清单。

(三)深化培训,规范应急管理执法程序行为。落实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要求,健全完善应急管理执法人员分层分级的实务培训制度,开展案例分析交流、“传帮带”培训、执法大比武等活动。严格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具体操作程序并制度化,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积极运用“双随机”抽查方式,深入探索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在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有影响力的联合执法、“综合查一次”行动。

(四)聚焦重点,探索应急管理执法精准措施。科学合理编制年度执法计划,实施全市应急管理分级执法,实施精准化监管、差异化执法。要聚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三场所三企业”等重点领域,针对外协作业(施工)、检维修等安全监管薄弱环节,盯紧动火、有限空间等八大危险作业,突出安全生产责任制、源头防范落实等八个方面的重点检查内容,加强监管执法。

(五)健全机制,严格生产安全事故事中事后查处。进一步落实事故调查组组长负责制,明确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职责,加强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严格事故调查报告报批及向社会公布要求。建立事故调查报告检查通报制度,严格规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要求。健全对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一般事故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完善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现事故调查提前介入、事故尸检及刑事责任认定与追究等有效衔接。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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